莲都区石郎线与黄碧线路口东南侧1号地块项目正式用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莲都区石郎线与黄碧线路口东南侧1号地块项目正式用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略) 石郎线 (略) 口东南侧1号地块项目正式用电工程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5]006号
招标单位: (略)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瞿庆荷、陈晨静*
预中标人: (略) 普明 (略)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周武 证书号码:浙*1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仟零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 (¥:*.00)
工期:120日历天(同时要求配合总包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实际开工日期以自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日期为准。
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和《 (略) 进一步规 (略) 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 (略)
浙江 (略)
2025年2月18日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略) 石郎线 (略) 口东南侧1号地块项目正式用电工程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5]006号
招标单位: (略)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瞿庆荷、陈晨静*
预中标人: (略) 普明 (略)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周武 证书号码:浙*1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仟零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 (¥:*.00)
工期:120日历天(同时要求配合总包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实际开工日期以自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日期为准。
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和《 (略) 进一步规 (略) 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 (略)
浙江 (略)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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