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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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 JQ-2025-020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2-19 09: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2-19

    一、项目编号:JQ-2025-020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劲 (略)

    地址: A3写字楼1306室

    中标(成交)费率:60%(百分之六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略)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晖、荣心恺 、 王奥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757号投资大厦601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38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1757号投资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张雨、黄莹 联系电话:

, (略) ,蚌埠
招标编号 : JQ-2025-020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2-19 09:00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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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2-19

    一、项目编号:JQ-2025-020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劲 (略)

    地址: A3写字楼1306室

    中标(成交)费率:60%(百分之六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略)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晖、荣心恺 、 王奥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757号投资大厦601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38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1757号投资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张雨、黄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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