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砖瓦用页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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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砖瓦用页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编制了《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砖瓦用页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24年7月30日组织专家评审。经质询讨论,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方案》通过评审。现将《方案》文本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屏山县自然资 (略) 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831-*。

屏山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9日


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开发利用方案.pdf
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pdf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编制了《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砖瓦用页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24年7月30日组织专家评审。经质询讨论,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方案》通过评审。现将《方案》文本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屏山县自然资 (略) 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831-*。

屏山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9日


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开发利用方案.pdf
屏山县新发乡和平砖厂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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