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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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_FTDL*-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

三、项目编号: FTDL*

四、项目名称: 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略) 南园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梅林街道 (略) (略) 垃圾分类资源化示范基地2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略) (略) 要求使用完成环卫作业车辆喷绘的垃圾清运车辆,将南园街道实施垃圾分类的 (略) 、城中村开展厨余垃圾、果蔬垃圾 (略) (略) 指定的各个转运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33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略) 南园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2025年财政资金缩减,为保障工作开展,结合街道实际,现就2025年度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原合同条例第三条付款方式“1、合同承包总价(清运费用上限)为*元,厨余垃圾、果蔬垃圾每桶清运单价为*,其中厨余垃圾清运量260桶/日,果蔬垃圾清运量100桶/日,12个月合计上限:¥*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2、可回收物每月服务费为*元(包干)、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每月服务费为*元(包干),12个月合计总额:¥*元(大写:**万零*仟元整)。” 现对合同条款进行部分变更: 合同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年承包总价(费用上限金额)为*元。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照原合同进行履约服务和付款,支付金额约为*元。 2.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承包价(费用上限金额)为*元。 1)厨余垃圾清运量170桶/日,果蔬垃圾清运量70桶/日,如日清运桶数未达到上述日均桶数,则按实际结算清运费用(清运单价:**清运桶数)。超出上述清运桶数的部分由*方自行承担清运。每月服务费为*.20元/月(上限金额),10个月合计上限金额:¥*元(大写:*佰**万零*佰点击查看>>元整)。 2)可回收物前端清运服务费为*.30元/月(包干)、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服务费为*元/月(包干),10个月合计金额:¥*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略) , (略) ,深圳

一、合同编号: HT_FTDL*-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

三、项目编号: FTDL*

四、项目名称: 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略) 南园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梅林街道 (略) (略) 垃圾分类资源化示范基地2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园街道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略) (略) 要求使用完成环卫作业车辆喷绘的垃圾清运车辆,将南园街道实施垃圾分类的 (略) 、城中村开展厨余垃圾、果蔬垃圾 (略) (略) 指定的各个转运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33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略) 南园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2025年财政资金缩减,为保障工作开展,结合街道实际,现就2025年度厨余、果蔬、可回收物及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原合同条例第三条付款方式“1、合同承包总价(清运费用上限)为*元,厨余垃圾、果蔬垃圾每桶清运单价为*,其中厨余垃圾清运量260桶/日,果蔬垃圾清运量100桶/日,12个月合计上限:¥*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2、可回收物每月服务费为*元(包干)、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每月服务费为*元(包干),12个月合计总额:¥*元(大写:**万零*仟元整)。” 现对合同条款进行部分变更: 合同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年承包总价(费用上限金额)为*元。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照原合同进行履约服务和付款,支付金额约为*元。 2.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承包价(费用上限金额)为*元。 1)厨余垃圾清运量170桶/日,果蔬垃圾清运量70桶/日,如日清运桶数未达到上述日均桶数,则按实际结算清运费用(清运单价:**清运桶数)。超出上述清运桶数的部分由*方自行承担清运。每月服务费为*.20元/月(上限金额),10个月合计上限金额:¥*元(大写:*佰**万零*佰点击查看>>元整)。 2)可回收物前端清运服务费为*.30元/月(包干)、城中村餐厨垃圾前端清运服务费为*元/月(包干),10个月合计金额:¥*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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