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文创衍生品/其他文创衍生品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4日 10:3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尚旺、张先进、陈哲(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文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水仙大街97号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哲*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江畔御景4单元11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孙0596-* |
一、项目编号:*漳*号(招标文件编号:*漳*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天福园16幢G2号店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
折扣率(%):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漳州崇 (略) | 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 | 崇文轩 | 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1项 | 单价折扣率为4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尚旺、张先进、陈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的8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小于*(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均通过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略) 水仙大街97号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3楼
联系方式:陈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江畔御景4单元1107室
联系方式:小孙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文杰
电 话: 059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文创衍生品/其他文创衍生品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4日 10:3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尚旺、张先进、陈哲(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文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水仙大街97号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哲*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江畔御景4单元11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孙0596-* |
一、项目编号:*漳*号(招标文件编号:*漳*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天福园16幢G2号店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
折扣率(%):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漳州崇 (略) | 宣传品制作定点供应商选定 | 崇文轩 | 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1项 | 单价折扣率为4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尚旺、张先进、陈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的8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小于*(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均通过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 (略) 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略) 水仙大街97号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3楼
联系方式:陈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江畔御景4单元1107室
联系方式:小孙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文杰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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