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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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本级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7:31
评审专家名单 于艳春、王建华(评标委员会主任)、白光明、陈超、宋世芝(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洪健
项目联系电话 0317-*
采购单位 (略) (略) 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金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文化大厦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

一、项目编号:HBJM-2024-024

二、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略) (略) 实兴 (略) *24C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合格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艳春、王建华(评标委员会主任)、白光明、陈超、宋世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317-*。 2.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为89.55分。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河北省公共 (略) 5.依据关于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双盲”+“分散”的评审方式。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本级

地址: (略) (略) (略) 54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金迈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文化大厦912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洪健

电话:0317-*

十、附件

承诺函

招标文件

中标公告

分包意向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本级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7:31
评审专家名单 于艳春、王建华(评标委员会主任)、白光明、陈超、宋世芝(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洪健
项目联系电话 0317-*
采购单位 (略) (略) 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金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文化大厦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

一、项目编号:HBJM-2024-024

二、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略) (略) 实兴 (略) *24C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合格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艳春、王建华(评标委员会主任)、白光明、陈超、宋世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317-*。 2.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为89.55分。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河北省公共 (略) 5.依据关于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双盲”+“分散”的评审方式。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本级

地址: (略) (略) (略) 54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金迈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文化大厦912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洪健

电话:0317-*

十、附件

承诺函

招标文件

中标公告

分包意向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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