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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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略)

二、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 (略) (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略) 18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评审报价:(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4.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略) 场 (略)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预计时间跨度为2025年全年,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486批次,包含抽样、检测及信息上报等服务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所有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 日止。

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所以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俊、汤雪梅、邓剑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市场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 (略)

地 址: (略) 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科长、张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略) 场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4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略)

二、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 (略) (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略) 18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评审报价:(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4.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略) 场 (略)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预计时间跨度为2025年全年,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486批次,包含抽样、检测及信息上报等服务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所有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 日止。

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所以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俊、汤雪梅、邓剑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市场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 (略)

地 址: (略) 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科长、张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略) 场 (略)

(略) (略)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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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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