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略) 统一配置,如:超声波流量计、烟气分析仪、通炮机等。
4.其他要求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每年8月25日前完成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每年2月25日完成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北京科技会展中心支行(远大 (略) :#)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5-02-27 —— 2026-02-26
五、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维护、保养:
1)定期开展主机、系统、末端维护保养。
2)根据服务要求开展水质管理及主机通炮。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及空调服务。
3)节能运行及节能支持,能源消耗与同期偏差在合理范围内。
3、应急与故障响应
1)制定项目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一小时之内赶到服务现场。
3)对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4)备件服务: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及时解决故障。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及时响 (略) (略) 关于空调的报修并到达服务现场。
2. (略) 理空调运行中出现的报修故障。
3.因#方责任造成的#方财产损失由#方负责赔偿。
4.在合同约定的空调供应期内做好空调供应服务与保障。
5.#方上门维修人员需经服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或异常及时上报#方主要领导,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7.按照服务约定及服务内容定期开展维护保养,不得出现因未实施维护保养而出现空调停供事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核查企业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期。
2.核查项目驻守人员的操作证书是否符合要求及证书有效期。
(6)履约验收标准:
1、#方在接到#方报修后30分钟内未 (略) 理的,按200元/次减付能源服务费;
2、末端一般故障(电机故障除外)2小时内未排除的,按500元/次减付能源服务费;电机故障24小时内未修复的,按1000元/次减付能源服务费;
3、因#方责任造成#方房屋结构、办公设备、设施损坏,#方应无条件修复、照价赔偿外,另按5000元/次减付能源服务费;
4、07:30至18:00(冬季17:30)期间内,因末端出口温度原因造成有效投诉每出现一次,按1000元/次减付能源服务费。
5、#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未做到:工装整洁,态度和蔼,场地清洁的,按200元/次减付能源服务费;
6、因#方原因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元/次减付能源服务费,情节严重的,按当月总服务费用的两倍减付能源服务费,并终止合同。
7、清单中巡查管理所涉及内容,#方未按要求落实的,维保维修不到位的,未取得#方验收认可的,按#元/项减付能源服务费,如拒不改正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应及时沟通反馈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方做好管理工作。
5.对#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2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6.负责对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并在#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不得将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5.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6.接受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方的监督、指导。
7.制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8.对管理范围内的和公用设施不得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10.对其员工管理 (略) (略) 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方应送#方备案,#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11.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支付空调运行所耗燃气费用,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能源价格调价差额)均由#方承担。
13.空调主机(包括机房所有附属设备设施)、管网、末端,因维保、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主机故障需更换配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方承担;
14.在合同有效期内,法定节假日或临时加班需使用中央空调时,产生的运行费用由#方承担。
15.本合同终止时,#方须向#方移交委托管理的全部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咨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6.有权按时 (略) 支取管理费。
17.规范日常管理,做好运行记录及维修服务记录台账,随时接受#方查验。
18.完善标准机房,参照远大机房标准,做好机房卫生与机房管理。
19.每年定期对空调系统及相关设备进行专业维保并生成维保服务档案。
20.根据远大水质管理标准及要求执行水质管理并制冷季每月清洗冷却塔,确保水质管理合格。
21.定期组织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服务培训,提高项目服务人员专业素质。
十、违约责任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因#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经济责任。
4.#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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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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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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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