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广西 (略) 受天等县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2月21日就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略)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公告同时、广西壮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025年2月10日。
四、磋商日期:2025年2月21日
评审地点:广西 (略) 评标室【 (略) (略) 西侧( (略) )8栋2-702号房】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蕾屾、黄锡美、李兵林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 (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壮 (略) (略) 龙州县龙州镇都 (略) 25号
3.成交报价: (略) 9元/米、砍伐(包归堆、装车)120元/吨、倒运( (略) 至中转站)25元/吨,中转装车15元/吨,运输60元/吨,(服务费最终以实际过磅吨数×对应中标单价结算。)
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的通知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林木采伐服务
5.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及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具体金额为:人民币(略)万(略)仟(¥(略).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天等县 (略)
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 0771-(略)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西侧( (略) )8栋2-702号房
联系人:凌工 电话:0771- (略)
七、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质疑和投诉的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
5.有效证明材料;
6.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5年2月25日
广西 (略) 受天等县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2月21日就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略)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天等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那利分场2林班1480亩林木采伐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公告同时、广西壮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025年2月10日。
四、磋商日期:2025年2月21日
评审地点:广西 (略) 评标室【 (略) (略) 西侧( (略) )8栋2-702号房】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蕾屾、黄锡美、李兵林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 (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壮 (略) (略) 龙州县龙州镇都 (略) 25号
3.成交报价: (略) 9元/米、砍伐(包归堆、装车)120元/吨、倒运( (略) 至中转站)25元/吨,中转装车15元/吨,运输60元/吨,(服务费最终以实际过磅吨数×对应中标单价结算。)
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的通知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林木采伐服务
5.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及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具体金额为:人民币(略)万(略)仟(¥(略).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天等县 (略)
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 0771-(略)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西侧( (略) )8栋2-702号房
联系人:凌工 电话:0771- (略)
七、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质疑和投诉的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
5.有效证明材料;
6.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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