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审批结果的公告2025年第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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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审批结果的公告2025年第4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将审批通过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58-(略)

地址: (略) 希夷大 (略) 行政服务中心2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附件: (略) 建筑业企业审批结果公告表(2025年第4批)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略) 建筑业企业审批结果公告表(2025年第4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备注

1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安徽 (略)

2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

安徽 (略)

3

建筑企业

首次申请

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二级

(略)

4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安徽 (略)

5

建筑企业

首次申请

施工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

(略) (略)

6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

(略)

7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安徽 (略)

8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

(略)

9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略)

10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二级

安徽晟合 (略)

11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安徽 (略)

12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安徽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将审批通过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58-(略)

地址: (略) 希夷大 (略) 行政服务中心2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附件: (略) 建筑业企业审批结果公告表(2025年第4批)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略) 建筑业企业审批结果公告表(2025年第4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备注

1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安徽 (略)

2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

安徽 (略)

3

建筑企业

首次申请

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二级

(略)

4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安徽 (略)

5

建筑企业

首次申请

施工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

(略) (略)

6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

(略)

7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安徽 (略)

8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

(略)

9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略)

10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二级

安徽晟合 (略)

11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安徽 (略)

12

建筑企业

增项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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