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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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2025】第005号

二、项目名称:义安经 (略) 管委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四、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北斗星城B6座11层;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并列):安徽智全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北斗星城B5号楼15楼;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并列):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财富广场A座12层;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来思律师事务所;

第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石城大道 (略) 交叉口逸顿商业街3号楼401房;

第四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第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西湖大道296号阜阳商厦国际A座14层;

第五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六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

第六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万锦 (略) 1栋17层;

第六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茆师金、付根英、左桃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安徽铜陵义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钟鸣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 (略)

地址: (略) (略) 德林世家4号楼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

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2025】第005号

二、项目名称:义安经 (略) 管委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四、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北斗星城B6座11层;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并列):安徽智全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北斗星城B5号楼15楼;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并列):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财富广场A座12层;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来思律师事务所;

第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石城大道 (略) 交叉口逸顿商业街3号楼401房;

第四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第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西湖大道296号阜阳商厦国际A座14层;

第五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第六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

第六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万锦 (略) 1栋17层;

第六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1.各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免费为采购人提供3件(按先后顺序排序前3件)行政复议、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

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尽职调查,重大项目的方案、法律意见及跟踪服务等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中间值的70%收费;

3.单个民事或行政案件,按《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3》并结合行业内顾问单位收费标准中间值的50%收费;

4.完成本条第1项约定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等文书按件收费600元/件。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茆师金、付根英、左桃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安徽铜陵义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钟鸣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 (略)

地址: (略) (略) 德林世家4号楼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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