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行政执法局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费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汉市行政执法局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费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 (略) 置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3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00元。 付款方式:中标人对公转账、现金。 银行账号:*6 邮 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 (略) (略) 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 (略) 置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7)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广东 (略)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广东 (略) 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略) 签订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截止目前为止,该公司未按期签订合同,已严 (略) 海天生活垃圾填场 (略) 置的正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中标人已违反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 (略) 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5.69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无
名称: (略) 综合 (略)
地址: (略) (略) 东一段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密江街富贵世家8栋2-11、2-12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2025年02月2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 (略) 置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3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00元。 付款方式:中标人对公转账、现金。 银行账号:*6 邮 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 (略) (略) 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 (略) 置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7)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广东 (略)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广东 (略) 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略) 签订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截止目前为止,该公司未按期签订合同,已严 (略) 海天生活垃圾填场 (略) 置的正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中标人已违反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 (略) 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5.69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无
名称: (略) 综合 (略)
地址: (略) (略) 东一段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密江街富贵世家8栋2-11、2-12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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