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江工业水厂处理能力改造及管网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润江工业水厂处理能力改造及管网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润江工 (略) 理能力 (略) 项目施工图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润江工 (略) 理能力 (略) 项目施工图设计(二次) | |||||
项目编号 | CG-WYD-2025-003 CG-AQ-W2025-013 | |||||
招标人 | (略)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杨先生 联系方式:0556-*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略) 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2号五楼 联系方式:05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28日8点30分 | 计划工期 | 45日历天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大洲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黄海街 (略) 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刘欣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 东至县城第二配水厂建设工程; 2、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 (略) 片建设(潜水水厂净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东至县城第二配水厂建设工程; 2、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 (略) 片建设(潜水水厂净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略) 535号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红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山东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
地 址 | 山东省潍 (略) 新城街道 (略) 胜利东街195号求是和信大厦701室至715室、601室至603室、607室至611室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李雨晨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润江工 (略) 理能力 (略) 项目施工图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润江工 (略) 理能力 (略) 项目施工图设计(二次) | |||||
项目编号 | CG-WYD-2025-003 CG-AQ-W2025-013 | |||||
招标人 | (略)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杨先生 联系方式:0556-*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略) 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2号五楼 联系方式:05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28日8点30分 | 计划工期 | 45日历天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大洲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黄海街 (略) 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刘欣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 东至县城第二配水厂建设工程; 2、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 (略) 片建设(潜水水厂净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东至县城第二配水厂建设工程; 2、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 (略) 片建设(潜水水厂净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略) 535号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红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山东 (略)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45日历天 | |||
地 址 | 山东省潍 (略) 新城街道 (略) 胜利东街195号求是和信大厦701室至715室、601室至603室、607室至611室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李雨晨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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