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荤蔬菜、水果配送采购项目二第四包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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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荤蔬菜、水果配送采购项目二第四包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4-重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荤蔬菜、水果配送采购项目(二)(第四包)(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 (略) (略) 以南S203省道以东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蔬菜类

品牌: (略) (略) 淠河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规格型号:/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单价依 (略) 委 (略) (略) 场调查询价的价格(本期未发布的食材价格按 (略) 场调查询价的价格)乘以折扣率(荤、豆制品、禽蛋折扣率为90%,蔬菜、水果折扣率为85%),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舒生、张堂田、赵玉梅、王四清、卢兴兵、张申武、刁均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14。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 (略)

  地址: (略)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舒城县相约河畔12栋写字楼11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564-#

,舒城县

  一、项目编号:FS#-4-重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荤蔬菜、水果配送采购项目(二)(第四包)(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 (略) (略) 以南S203省道以东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蔬菜类

品牌: (略) (略) 淠河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规格型号:/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单价依 (略) 委 (略) (略) 场调查询价的价格(本期未发布的食材价格按 (略) 场调查询价的价格)乘以折扣率(荤、豆制品、禽蛋折扣率为90%,蔬菜、水果折扣率为85%),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舒生、张堂田、赵玉梅、王四清、卢兴兵、张申武、刁均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14。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 (略)

  地址: (略)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舒城县相约河畔12栋写字楼11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564-#

,舒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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