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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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

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J2025CG0224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29号

中标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康(组长)、周东林、王春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报价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恒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部长(采购人)、简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一、项目名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

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J2025CG0224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29号

中标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康(组长)、周东林、王春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报价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恒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部长(采购人)、简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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