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德市旌财投诉处字〔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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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德市旌财投诉处字〔2025〕3号

(略) (略) (略)

(略) 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 (略) 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一)(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 (略)

住所地: (略) (略) 万安街 (略) 816号10栋35层3506号

被投诉人1:四川金广信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7号海天大厦4-2号

被投诉人2: (略) (略) 文化广播电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58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78号新杰·幸福人家1幢办-4-1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月6日,被投诉人1在四川 (略) 发布“ (略) (略) 文化广播电 (略) (略) 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一)(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案涉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四川云奥企业 (略) 。截至目前,案涉采购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1:从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12-27”的产品“终端显示单元”及技术参数可以看出,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附件1)中的★A*液晶显示器或★A*电视设备或★A*视频设备,不论是哪种,这三种设备均为政府强制节能产品,该产品必须通过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24年7月)(见附件2),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13种)中:39.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0808)”必须通过强制性3C认证证书。从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回复“谈判文件终端显示单元并未要求提供强制节能证书,也未要求提供3C证证书”。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 (略) ”(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 (略) 理。”虽然谈判文件未列出终端显示单元在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内,可以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但是作为政府采购要求,所投产品终端显示单元必须通过强制节能认证证书和强制性3C认证证证书。从结果公告公示的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云奥企业 (略) ).pdf中可以看出,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所投“终端显示单元”产品制造厂家为“ (略) ”,通过全国认证 (略) 查询,“ (略) ”未取得有任何认证,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所投的终端显示单元就无法满足政府采购的要求。

投诉事项2:从结果公告公示的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云奥企业 (略) ).pdf中可以看出,成交供应商本次项目的核心设备“智慧电源管理中心”所投制造商为“ (略) ”,而从结果公告上公布的主要标的信息为“品牌:BUKOO,规格型号:TOF-12”,通过天眼查https://http://**/品牌:BUKOO制造商为“ (略) ”,该厂家无“智慧电源管理中心”类型的相关设备和“规格型号:TOF-12”的设备。成交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存在虚假填写,投标型号编造。从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回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投标产品智慧电源管理中心的生产厂商为 (略) 。”通过天眼查http://** (略) (略) ,无生产设备的经营范围,也无BUKOO品牌的商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略) 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略) (略) (略)

2025年3月3日

(略) (略) (略)

(略) 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 (略) 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一)(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 (略)

住所地: (略) (略) 万安街 (略) 816号10栋35层3506号

被投诉人1:四川金广信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7号海天大厦4-2号

被投诉人2: (略) (略) 文化广播电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58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78号新杰·幸福人家1幢办-4-1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月6日,被投诉人1在四川 (略) 发布“ (略) (略) 文化广播电 (略) (略) 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一)(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案涉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四川云奥企业 (略) 。截至目前,案涉采购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1:从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12-27”的产品“终端显示单元”及技术参数可以看出,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附件1)中的★A*液晶显示器或★A*电视设备或★A*视频设备,不论是哪种,这三种设备均为政府强制节能产品,该产品必须通过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24年7月)(见附件2),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13种)中:39.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0808)”必须通过强制性3C认证证书。从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回复“谈判文件终端显示单元并未要求提供强制节能证书,也未要求提供3C证证书”。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 (略) ”(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 (略) 理。”虽然谈判文件未列出终端显示单元在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内,可以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但是作为政府采购要求,所投产品终端显示单元必须通过强制节能认证证书和强制性3C认证证证书。从结果公告公示的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云奥企业 (略) ).pdf中可以看出,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所投“终端显示单元”产品制造厂家为“ (略) ”,通过全国认证 (略) 查询,“ (略) ”未取得有任何认证,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所投的终端显示单元就无法满足政府采购的要求。

投诉事项2:从结果公告公示的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云奥企业 (略) ).pdf中可以看出,成交供应商本次项目的核心设备“智慧电源管理中心”所投制造商为“ (略) ”,而从结果公告上公布的主要标的信息为“品牌:BUKOO,规格型号:TOF-12”,通过天眼查https://http://**/品牌:BUKOO制造商为“ (略) ”,该厂家无“智慧电源管理中心”类型的相关设备和“规格型号:TOF-12”的设备。成交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存在虚假填写,投标型号编造。从成交供应商四川云奥企业 (略) 回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投标产品智慧电源管理中心的生产厂商为 (略) 。”通过天眼查http://** (略) (略) ,无生产设备的经营范围,也无BUKOO品牌的商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略) 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略) (略) (略)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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