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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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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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

二、项目名称: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桃州镇太极大道11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96.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

服务范围: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提供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并进行配送,主要包含蔬菜类、禽类、肉类、蛋类、豆类、水产品、调味品、粮油副食、调料类等。要求供应商所供产品是合格的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订货单数量和要求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需要变更的,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晓文、傅乐意、汪红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桃州镇祠山岗街道141号、 (略) (略) 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胡女士*、杨女士0563-*。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桃州镇祠山岗街道141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 (略)

地 址: (略) (略) 南门商铺19-110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63-*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 (略)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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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

二、项目名称: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桃州镇太极大道11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96.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

服务范围: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提供2025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并进行配送,主要包含蔬菜类、禽类、肉类、蛋类、豆类、水产品、调味品、粮油副食、调料类等。要求供应商所供产品是合格的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订货单数量和要求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需要变更的,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晓文、傅乐意、汪红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桃州镇祠山岗街道141号、 (略) (略) 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胡女士*、杨女士0563-*。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桃州镇祠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桃州镇祠山岗街道141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 (略)

地 址: (略) (略) 南门商铺19-110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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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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