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物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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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物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鑫招采【书】(2025)第003号

二、项目名称:新新物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南陵县许镇镇许镇街道步行街4层1楼门面房

成交金额:《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40.5%

2、供应商名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荆山街道万达二期3号楼601-609、624室

成交金额:《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29%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地、徐维胜、项偲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标情况:无

3、成交单位业绩:(1)安徽 (略) : (略) 2023 (略) 五条住宅商住楼连片改造工程②芜湖长江三 (略) 36班初中;(2)芜湖建联工程 (略) :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原水输水管道工程 (略) 2023年 (略) 改造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新 (略)

地址: (略) (略) 天门山街道 (略) 16号楼2-101

联系方式:0553-(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鑫泰 (略)

地址: (略) (略) 绿地新都会A座805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玉

电话:(略)

4.质疑联系方式:(略)

5.投诉联系方式:0553-(略)


信息来源:http://**

一、项目编号:鑫招采【书】(2025)第003号

二、项目名称:新新物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南陵县许镇镇许镇街道步行街4层1楼门面房

成交金额:《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40.5%

2、供应商名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荆山街道万达二期3号楼601-609、624室

成交金额:《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29%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永地、徐维胜、项偲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标情况:无

3、成交单位业绩:(1)安徽 (略) : (略) 2023 (略) 五条住宅商住楼连片改造工程②芜湖长江三 (略) 36班初中;(2)芜湖建联工程 (略) : (略) 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原水输水管道工程 (略) 2023年 (略) 改造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新 (略)

地址: (略) (略) 天门山街道 (略) 16号楼2-101

联系方式:0553-(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鑫泰 (略)

地址: (略) (略) 绿地新都会A座805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玉

电话:(略)

4.质疑联系方式:(略)

5.投诉联系方式:0553-(略)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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