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安财函〔2025〕20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安财函〔2025〕20号

按照《 (略)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72号)相关要求, (略) 对四川鑫华信 (略) 的监 (略) 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四川鑫华信 (略)

二、基本情况

我局在依法实施2 (略) 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四川鑫华信 (略)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明确代理费收取金额或比率、采购文件未明确验收标准和要求、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财库〔2018〕2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局决定对四川鑫华信 (略) 作出责令 (略) 理。

安 (略)

2025年3月5日

按照《 (略)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资财采〔2024〕72号)相关要求, (略) 对四川鑫华信 (略) 的监 (略) 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四川鑫华信 (略)

二、基本情况

我局在依法实施2 (略) 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四川鑫华信 (略)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明确代理费收取金额或比率、采购文件未明确验收标准和要求、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财库〔2018〕2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局决定对四川鑫华信 (略) 作出责令 (略) 理。

安 (略)

2025年3月5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四川鑫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