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限为三年,共计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略)元),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金额为(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略)元)。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略)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发生安全事故或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略)方有权解除合同, (略) 范围内或军休职工家中,通过电话、上门及开展活动的方式进行。具体履行期限以实际履行日期为准,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收款账户: (略) (略) 红星支行(湖南德合 (略) :6015 6399 3563)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14 —— 2025-12-31
五、服务地点 (略) (略)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略)方承担起为军休职工服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有5名以上(含)有社工资质的专业社工,成立一个由2人以上(含)组成的专门办公室, (略) (略) 退役 (略) 的工作调配,在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服务标准要求落实军体服务内容。
2、每次组织军体职工活动,要全部通知到位,要造名册,名册内要有联系方式,不来的军体职工要注明原因,去参加活动的军休职工在名册里要有本人的签名, (略) (略) 退役 (略) 备案备查,如果这其中有弄虚作假的地方,(略)方要对此负责, (略) (略) 退役 (略) 并将给予相应 (略) 罚。
3、组织户外活 (略) 径、地点、需要注意事件等告知每一位军休职工,并与每一位参加的军休职工签订好安全责任书,为每一位军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好车辆接送,饮食安排,事先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个别老人在饮食上是否有忌口,以便做出合理安排,要有从医资格证的医生和护士随行,携带必要的救急药物,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参加活动的军休职工的安全负全责。4、户外活动的地点原则上 (略) 区范围,活动地点事前 (略) (略) 退役 (略) 同意,如在服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意外或伤害事故,(略)方负全责, (略) (略) 退役 (略) 有权取消购买服务,重新进入招标程序。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无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略)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略)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略)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略)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略)方有权监督(略)方在运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出现变相不正当运营行为。(略)方有权督促(略)方抓好全面服务工作,(略)方可定期了解情况并深入实际调查,督促(略)方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
九、(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略)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略)方的权利与义务
1、(略)方应当建立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情况档案,签订服务协议,完善各项服务资料,并做好(略)方提出的相关统计数据的整理备案工作。
2、(略)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开展一系列的军休老人服务活动。
3、(略)方 (略) 军休老人需要,可以整合有资质的服务单位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但应提前向(略)方报备。
4、(略)方在服务期内如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或产生任何民事责任或其他任何责任纠纷,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略)方承担,(略)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略)方保证其聘请的工作人员符合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规定,(略)方负 (略) 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争议纠纷,因(略)方员工的一切劳动争议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略)方承担,与(略)方没有任何关系。
十、违约责任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除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协议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2、除不可抗力事由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一方主张解除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协议解除后,违约
方还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