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202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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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202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Z-Z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元行房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铜官大道北段1800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00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略) (略) 202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服务范围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报省自然资源厅受理审查各类建设用地申报材料目录及格式文本(2022版)的通知》等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用地审查要点等要求,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略) 政法委备案;出具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报告(如涉及);完善土地报批所需建设用地情况一览表、国土空间规划套合图、成片开发方案套合图等报批文件;协助办理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调库。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

验收合格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此费用应综合进投标单价和总价中,无需单列,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完成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

1

(略) (略) 2023年第2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2024.4

2024.6

1.按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编制报批组卷所涉及的:(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土地征收报批组卷材料,并确保成果质量。

2.在编制过程中,#方发现#方提供的文件、 技术资料、数据不符合项要求时,要及时通知#方更改、交换:

2

(略) 2023年 (略) 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2024.1

2024.3

1. (略) 2023年 (略) 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并出具报告审核意见书;2. (略) 2023年 (略)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完成备案;3.编制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报告;4.将收集、整理好的报批 材料上传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 (略) 自然 (略) 审查,并及时完成补正材料上传工作。

3

(略) 2024年 (略) 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2024.7

2024.9

1.按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编制报批组卷所涉及的(1)勘测定界报告;(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3)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报告:(4)土地征收报批组卷材料,并确保成果质量

4

(略) (略) 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四个批次)委托合 同

2023.1

2023.3

1.按照自然资办函(2022)819号的要求收集整理土地报批基础资料,根据#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编制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2.将收集、整理好的报批材料上传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 (略) 自然 (略) 审查,并及时完成补正材料上传工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铜陵义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铜陵义安经 (略) (略) 20号科技孵化器6号楼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华冶地质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一、项目编号:AHYZ-Z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元行房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铜官大道北段1800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00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略) (略) 202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服务范围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报省自然资源厅受理审查各类建设用地申报材料目录及格式文本(2022版)的通知》等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用地审查要点等要求,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略) 政法委备案;出具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报告(如涉及);完善土地报批所需建设用地情况一览表、国土空间规划套合图、成片开发方案套合图等报批文件;协助办理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调库。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

验收合格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此费用应综合进投标单价和总价中,无需单列,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完成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

1

(略) (略) 2023年第2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2024.4

2024.6

1.按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编制报批组卷所涉及的:(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土地征收报批组卷材料,并确保成果质量。

2.在编制过程中,#方发现#方提供的文件、 技术资料、数据不符合项要求时,要及时通知#方更改、交换:

2

(略) 2023年 (略) 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2024.1

2024.3

1. (略) 2023年 (略) 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并出具报告审核意见书;2. (略) 2023年 (略)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完成备案;3.编制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报告;4.将收集、整理好的报批 材料上传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 (略) 自然 (略) 审查,并及时完成补正材料上传工作。

3

(略) 2024年 (略) 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2024.7

2024.9

1.按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编制报批组卷所涉及的(1)勘测定界报告;(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3)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报告:(4)土地征收报批组卷材料,并确保成果质量

4

(略) (略) 建设用地报批组卷项目 (四个批次)委托合 同

2023.1

2023.3

1.按照自然资办函(2022)819号的要求收集整理土地报批基础资料,根据#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编制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2.将收集、整理好的报批材料上传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 (略) 自然 (略) 审查,并及时完成补正材料上传工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铜陵义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铜陵义安经 (略) (略) 20号科技孵化器6号楼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华冶地质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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