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一包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采用1+1模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投标限价: (略) 发展改革委(市粮 (略) ) (略) 每日 (略) (略) 场农副产品平均价格的折扣率,最高折扣率为100% 。
6、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2月28日
7、开标日期:2025年3月7日10时00分
8、招标单位名称: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略)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蚌工 (略) ,地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02室,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略)
10、公告期限: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0日
11、中标人
名称:安徽天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南侧、 (略) 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投标费率:96%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评标法得分:90.35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略) 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02室,联系电话:(略)。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
2025年3月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一包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采用1+1模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投标限价: (略) 发展改革委(市粮 (略) ) (略) 每日 (略) (略) 场农副产品平均价格的折扣率,最高折扣率为100% 。
6、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2月28日
7、开标日期:2025年3月7日10时00分
8、招标单位名称: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略)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蚌工 (略) ,地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02室,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略)
10、公告期限: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0日
11、中标人
名称:安徽天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南侧、 (略) 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投标费率:96%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评标法得分:90.35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略) 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02室,联系电话:(略)。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略) 曹老集镇中心小学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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