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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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团风县文 (略)
(略) 域 团风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6:49
评审专家名单 奚琴,石春燕,霍东文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志芬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团风县文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团 (略) 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团风县资本大厦十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7 16:46|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团风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HJ-2025-022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5-#

三、项目名称

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团结大道1335号金地自在城(K3地块三期)1号SOHOB座单元23层05号

中标(成交)金额:89.8(万元)

综合评分法:85.33(分)

工程类

名称: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陈斌

执业证书信息:鄂#2

五、评审小组成员

奚琴,石春燕,霍东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3-07

2、评审地点: (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0.898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以电子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文 (略)

地 址:团 (略) 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资本大厦十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志芬

电 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团风县文 (略)
(略) 域 团风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6:49
评审专家名单 奚琴,石春燕,霍东文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志芬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团风县文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团 (略) 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团风县资本大厦十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7 16:46|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团风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HJ-2025-022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5-#

三、项目名称

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团结大道1335号金地自在城(K3地块三期)1号SOHOB座单元23层05号

中标(成交)金额:89.8(万元)

综合评分法:85.33(分)

工程类

名称:李四光故居陈列布展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陈斌

执业证书信息:鄂#2

五、评审小组成员

奚琴,石春燕,霍东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3-07

2、评审地点: (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0.898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以电子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文 (略)

地 址:团 (略) 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资本大厦十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志芬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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