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湖路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太平湖路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071SZ25SJ0065 (任务书编号:FS#号) | |||||||
标段名称 | (略) 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071SZ25SJ#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经济技 (略) 建设和公用事 (略) |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 (略) (略) 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施主任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 (略) | ||||||
地址 | (略) (略) 繁阳镇繁瑞 (略) 门面房D1-4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雅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06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级、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00% | |||||||
项目负责人 | 魏华熙 | |||||||
证书编号:AD# | ||||||||
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 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林同??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29% | |||||||
项目负责人 | 李春强 | |||||||
证书编号:#、AD# | ||||||||
证书名称:职称证(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 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规 (略) (联合体单位: (略) 勘察测 (略) (略)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 (略) 工程#级、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31% | |||||||
项目负责人 | 王?b | |||||||
证书编号:#5975、AD# | ||||||||
证书名称:市政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 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 (略) :不符合资格审查第7条。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 (略) 公 (略) :不符合资格审查第7条。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项目名称 | (略) 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071SZ25SJ0065 (任务书编号:FS#号) | |||||||
标段名称 | (略) 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071SZ25SJ#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经济技 (略) 建设和公用事 (略) |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 (略) (略) 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施主任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 (略) | ||||||
地址 | (略) (略) 繁阳镇繁瑞 (略) 门面房D1-4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雅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06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级、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00% | |||||||
项目负责人 | 魏华熙 | |||||||
证书编号:AD# | ||||||||
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 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林同??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29% | |||||||
项目负责人 | 李春强 | |||||||
证书编号:#、AD# | ||||||||
证书名称:职称证(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 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规 (略) (联合体单位: (略) 勘察测 (略) (略)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 (略) 工程#级、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31% | |||||||
项目负责人 | 王?b | |||||||
证书编号:#5975、AD# | ||||||||
证书名称:市政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 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 (略) :不符合资格审查第7条。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 (略) 公 (略) :不符合资格审查第7条。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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