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六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弃原辅材料无害化处置服务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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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六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弃原辅材料无害化处置服务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废弃原辅材料 (略) 置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略) 射洪坝街 (略) 雄州大道287号1层 * 91.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C* 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服务 废弃原辅材料 (略) 置 废弃原辅材料 (略) 置及运输 1.废物类别:HW49 900-999-49; 2.有害成分/浓度/含量:醇类、醋酸类、脂类等; 3.包装方式:桶、吨桶、塑料桶等; 4.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元发、江信冬、汪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按照中标金额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2.本项目预算金额:*.10元;最高限价:*.10元;进度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运和 (略) 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3.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略) 五津街 (略) 16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五津街道模范街5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均昊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林

电话:028-*

四川均昊 (略)

2025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pdf

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废弃原辅材料 (略) 置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略) 射洪坝街 (略) 雄州大道287号1层 * 91.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C* 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服务 废弃原辅材料 (略) 置 废弃原辅材料 (略) 置及运输 1.废物类别:HW49 900-999-49; 2.有害成分/浓度/含量:醇类、醋酸类、脂类等; 3.包装方式:桶、吨桶、塑料桶等; 4.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元发、江信冬、汪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按照中标金额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2.本项目预算金额:*.10元;最高限价:*.10元;进度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运和 (略) 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3.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略) 五津街 (略) 16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五津街道模范街5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均昊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林

电话:028-*

四川均昊 (略)

2025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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