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成交公告-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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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成交公告-成交公示

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略)-(略)

二 、 项目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朝阳国地不动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略) 朝阳大街三段27号书香欣苑A座16层1611、161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88.5(%)

评审总得分:94.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C(略)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 (略) (略) 范围。

服务要求:土地出让:(1)投标人须具有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或原国土资源厅)核发的备案函;需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技术设备及设施条件;(2)投标人须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3)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 (4)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土地收储:(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7)中标单位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生此类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乌兆卉、郝艳秋、刘凤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 (略) 场调节价格按合同周期内总量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042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华宇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段12号

联系方式:042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航

电 话:0421-(略)

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略)-(略)

二 、 项目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朝阳国地不动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略) 朝阳大街三段27号书香欣苑A座16层1611、161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88.5(%)

评审总得分:94.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C(略)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 (略) (略) 范围。

服务要求:土地出让:(1)投标人须具有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或原国土资源厅)核发的备案函;需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技术设备及设施条件;(2)投标人须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3)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 (4)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土地收储:(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7)中标单位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生此类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乌兆卉、郝艳秋、刘凤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出让和收储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 (略) 场调节价格按合同周期内总量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042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华宇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段12号

联系方式:042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航

电 话:042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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