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汽车零部件一体化压铸加工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精密汽车零部件一体化压铸加工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一.合同名称:精密汽车零部件一体化压铸加工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合同
二.合同编号:FY2025#-1
三.项目名称: 精密汽车零部件一体化压铸加工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四.项目编号:FY2025#
五.发包人: (略) 颍东 (略)
六.承包人:安徽 (略)
七.所属行业:工程招标
八.签订时间:2025-03-11
九.合同价格:#.25元
十.承包方项目负责人:邢大鹏
十一.工期:90日历天
十二.质量标准:合格
十三.付款方式:承包人签订合同进场后,发包人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作为预付款。开工后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支付一次,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总价款的 90%;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 97% (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已完工合同价款的100%) ;余款 3%作为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材料价格调整及变更价款随工程近一期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十四.相应 (略) 理 (略) 理详见合同附件
一.合同名称:精密汽车零部件一体化压铸加工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合同
二.合同编号:FY2025#-1
三.项目名称: 精密汽车零部件一体化压铸加工制造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四.项目编号:FY2025#
五.发包人: (略) 颍东 (略)
六.承包人:安徽 (略)
七.所属行业:工程招标
八.签订时间:2025-03-11
九.合同价格:#.25元
十.承包方项目负责人:邢大鹏
十一.工期:90日历天
十二.质量标准:合格
十三.付款方式:承包人签订合同进场后,发包人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作为预付款。开工后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支付一次,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总价款的 90%;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 97% (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已完工合同价款的100%) ;余款 3%作为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材料价格调整及变更价款随工程近一期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十四.相应 (略) 理 (略) 理详见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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