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商务局机关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商务局机关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苏正律师事务所 | *MD*A | (略) (略) (略) 580号3楼 | 252.21(总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 (略) ( (略) ) (略) 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一宗涉及标的约*余元的商事仲裁案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起草仲裁答辩状、提交证据、参加庭审、进行辩论等。 服务要求:具有代理商事仲裁案件的资格。在商事仲裁案件中,成交供应商不仅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准备仲裁材料,还代表当事人出席仲裁听证会并进行辩护,以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并保护其客户的合法权益。 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件仲裁裁决作出(包括部分裁决、中间裁决或最终裁决)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之日止。若本案件存在管辖权异议、中止仲裁程序等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履行服务义务,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服务标准: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案件信息、当事人隐私等予以保密。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件相关信息公开或不再具有保密性之日止。 |
谢多忞、汪小芳、周燕(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 (略) ( (略) )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518号高新广场1号楼4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城投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时代商务广场5幢401室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519-*(转6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
电话:0519-*(转603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苏正律师事务所 | *MD*A | (略) (略) (略) 580号3楼 | 252.21(总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 (略) ( (略) ) (略) 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一宗涉及标的约*余元的商事仲裁案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起草仲裁答辩状、提交证据、参加庭审、进行辩论等。 服务要求:具有代理商事仲裁案件的资格。在商事仲裁案件中,成交供应商不仅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准备仲裁材料,还代表当事人出席仲裁听证会并进行辩护,以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并保护其客户的合法权益。 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件仲裁裁决作出(包括部分裁决、中间裁决或最终裁决)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之日止。若本案件存在管辖权异议、中止仲裁程序等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履行服务义务,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服务标准: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案件信息、当事人隐私等予以保密。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件相关信息公开或不再具有保密性之日止。 |
谢多忞、汪小芳、周燕(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 (略) ( (略) )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518号高新广场1号楼4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城投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时代商务广场5幢401室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519-*(转6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
电话:0519-*(转603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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