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滨河西街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标段-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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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滨河西街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标段-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SZ-*

一、招标概况

(略) 滨河 (略) 雨污分流工程初步设计招标于 2025年02月1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3月13日在 (略) (略)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5年03月1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政府投资项目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略) 政工程华北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元) *.0000 *.0000 *.0000
质量(如有) 合格,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级设计规范、条例要求,且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合格,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级设计规范、条例要求,且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合格,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级设计规范、条例要求,且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20日历天 20日历天 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刘金利 崔洪升 刘永刚
证书名称 市政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市政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S* 职称证:* 注册证:CS* CS*、A*80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13日至 2025年03月1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政府投资项目 (略)
地址: (略) 咸宁大道168号
联系人:陈慧
电话:0715-*
2、代理机构:裕和(湖北) (略)
地址: (略) 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人:游偲偲
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 (略) 政务服务和大 (略)
地址: (略) 民之家五楼(咸 (略) 园区旗鼓大道101号,旗鼓大 (略) 交叉口)
联系人: /
电话(传真):07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 (略)

2025年3月13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SZ-*

一、招标概况

(略) 滨河 (略) 雨污分流工程初步设计招标于 2025年02月1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3月13日在 (略) (略)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5年03月1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政府投资项目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略) 政工程华北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元) *.0000 *.0000 *.0000
质量(如有) 合格,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级设计规范、条例要求,且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合格,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级设计规范、条例要求,且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合格,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级设计规范、条例要求,且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20日历天 20日历天 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刘金利 崔洪升 刘永刚
证书名称 市政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市政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CS* 职称证:* 注册证:CS* CS*、A*80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13日至 2025年03月1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政府投资项目 (略)
地址: (略) 咸宁大道168号
联系人:陈慧
电话:0715-*
2、代理机构:裕和(湖北) (略)
地址: (略) 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人:游偲偲
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 (略) 政务服务和大 (略)
地址: (略) 民之家五楼(咸 (略) 园区旗鼓大道101号,旗鼓大 (略) 交叉口)
联系人: /
电话(传真):07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 (略)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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