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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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长三角医 (略) 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 (略) 恒大悦龙台 28 幢 3 楼

中标(成交)单价:*仟元整(¥400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长三角医 (略) 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评审小组名单:

评委:张莉、夏一飞、张隽

监督员:吴世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庐产业 (略) 、安徽省庐 (略) 。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三角医 (略) 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 (略) 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 (略)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安徽省合庐产业 (略)

安徽省庐 (略)

2025年 3月 14日

一、项目名称:长三角医 (略) 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 (略) 恒大悦龙台 28 幢 3 楼

中标(成交)单价:*仟元整(¥400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长三角医 (略) 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评审小组名单:

评委:张莉、夏一飞、张隽

监督员:吴世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庐产业 (略) 、安徽省庐 (略) 。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三角医 (略) 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和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 (略) 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 (略)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安徽省合庐产业 (略)

安徽省庐 (略)

2025年 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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