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智能驱鸟系统及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智能驱鸟系统及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智能驱鸟系统及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G(略)r3782Pi0F | ||||||||||||||
标段名称 |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智能驱鸟系统及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G(略)r3782Pi0F001 | ||||||||||||||
招标人名称 | 山西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 (略) | ||||||||||||||
联系人姓名 | 史海彪 | 联系电话 | (略)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略) (略) 16号白桦林国 (略) (略)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报价金额(元):(略).00 交货期:本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交付。第一阶段:2025年4月10日前配合二跑道校飞完成二跑道范围内的驱鸟设备安装调试(本阶段驱鸟设备合同签订后3天内到货,5天内安装完),新建二跑道竣工验收前完成二跑道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二阶段:现状跑道东侧大修竣工验收前完成现状跑道东侧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三阶段:现状跑道西侧大修竣工验收前完成剩余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日期以各节点实际验收投运时间为准,所有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金额(元):(略).00 交货期:本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交付。第一阶段:要求2025年4月10日前配合二跑道校飞完成二跑道范围内的驱鸟设备安装调试,新建二跑道竣工验收前完成二跑道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二阶段:现状跑道东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现状跑道东侧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三阶段:现状跑道西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剩余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日期以各节点实际验收投运时间为准,所有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东方哨兵(北京) (略) 投标报价金额(元):(略).00 交货期:本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交付。第一阶段:要求2025年4月10日前配合二跑道校飞完成二跑道范围内的驱鸟设备安装调试,新建二跑道竣工验收前完成二跑道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二阶段:现状跑道东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现状跑道东侧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三阶段:现状跑道西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剩余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日期以各节点实际验收投运时间为准,所有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略) (略) | (略).00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 / | |||||||||||
2 | 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略).00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 / | |||||||||||
3 | 东方哨兵(北京) (略) | (略).00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略) (略)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东方哨兵(北京) (略)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 3 月14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3 月17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17日 |
招标项目名称 |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智能驱鸟系统及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G(略)r3782Pi0F | ||||||||||||||
标段名称 |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智能驱鸟系统及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G(略)r3782Pi0F001 | ||||||||||||||
招标人名称 | 山西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 (略) | ||||||||||||||
联系人姓名 | 史海彪 | 联系电话 | (略)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略) (略) 16号白桦林国 (略) (略)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报价金额(元):(略).00 交货期:本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交付。第一阶段:2025年4月10日前配合二跑道校飞完成二跑道范围内的驱鸟设备安装调试(本阶段驱鸟设备合同签订后3天内到货,5天内安装完),新建二跑道竣工验收前完成二跑道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二阶段:现状跑道东侧大修竣工验收前完成现状跑道东侧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三阶段:现状跑道西侧大修竣工验收前完成剩余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日期以各节点实际验收投运时间为准,所有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金额(元):(略).00 交货期:本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交付。第一阶段:要求2025年4月10日前配合二跑道校飞完成二跑道范围内的驱鸟设备安装调试,新建二跑道竣工验收前完成二跑道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二阶段:现状跑道东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现状跑道东侧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三阶段:现状跑道西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剩余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日期以各节点实际验收投运时间为准,所有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东方哨兵(北京) (略) 投标报价金额(元):(略).00 交货期:本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交付。第一阶段:要求2025年4月10日前配合二跑道校飞完成二跑道范围内的驱鸟设备安装调试,新建二跑道竣工验收前完成二跑道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二阶段:现状跑道东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现状跑道东侧投运范围内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第三阶段:现状跑道西侧大修竣工验收前要求完成剩余所有设备与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日期以各节点实际验收投运时间为准,所有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略) (略) | (略).00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 / | |||||||||||
2 | 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略).00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 / | |||||||||||
3 | 东方哨兵(北京) (略) | (略).00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略) (略)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东方哨兵(北京) (略) | /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 3 月14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3 月17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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