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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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中标结果

 
X省略办公略“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X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X市X区X北路2017年#月#1室
  中标(成交)金额: * * 万 * 仟元整(¥ ## .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
  略成员名单:王贵、唐志富、马东辉
  招标(采购)人名称:X省略办公略
  地址:X市X区X路119号
  联系人:荣定秀
  联系方式: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X省政府采购略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略理、略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X省略办公略
                                    2017年#月#日

 
X省略办公略“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X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X市X区X北路2017年#月#1室
  中标(成交)金额: * * 万 * 仟元整(¥ ## .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手持方向性天线及PR100监测接收机升级
  略成员名单:王贵、唐志富、马东辉
  招标(采购)人名称:X省略办公略
  地址:X市X区X路119号
  联系人:荣定秀
  联系方式: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X省政府采购略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略理、略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X省略办公略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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