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南山区北环及滨海桥梁)采购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南山区北环及滨海桥梁)采购
项目名称 |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 (略) 区北环及滨海桥梁)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市灯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 * , * | |||||||||||||||||||||||||||||||||||||||||||||||||||||||||||||||||||||||||||||||||||||||||||||||||||||||||||||
项目背景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内容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 (略) 区北环及滨海桥梁) ( * )项目采购范围、财政预算限额、本包维护范围及系数
维护范围为 (略) 市灯 (略) 负责管理维护的景观照明设施。本包为A包,涉及的维护对象为南 (略) 桥梁的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设施包括景观照明常用的LED线光、LED点光、LED投光灯、其他类型光源、定制灯具及相对应的电箱、电线 (略) 有景观照明相关设施。此维护标段范围内的景 (略) 状况 (略) (略) 察看。所有景观照明设施均按现状交由中标方维护、管养。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 (略) ,负责熟悉景观照明设施并与原维护单位于 * 日前办理好交接手续, * 日起开始需保证 (略) 。 维护范围及系数
共计: (略) 桥梁 ( * )招标方: (略) 市灯 (略) ( * )服务期限要求: * 个日历日 ( * )集中采购机构: (略) (略) 中标方式:中标方总承包。 ( * )服务类项目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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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 、项目技术要求 总体技术要求:中标方 (略) 的标准、规 (略) 维修,根据招标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对维修质量负责。中标 (略) 更换 (略) 在位置原设施的技术指标恢复原状;中标方在服务期间要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及亮灯率,亮灯率不得低于 * %,设施完好率不得低于 * %。本项目为现状移交, (略) (略) ,接管后不得以接管前损坏为由拒绝或拖延维修。 1、人员要求:中标方必须健全维护项目的组织机构,派出不少于6人作为 (略) 成员,不少于 * 人作为维修人员,其中电工人数不少于9人,司机不少于1人。电工 (略) 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 (略) 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建筑电工) (略) 颁 (略) 许可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不少于6人的 (略) 成员和不少于 * 人的维修人员(共计不少于 * 人)均需常驻本项目办公地专门为本项目服务。中标方应 (略) 门申办该维护项目人员的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略) 方存底。安排好员工的住宿和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2、驻点要求:为便于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 (略) 方 (略) 所(采购人按照每人5平方米计算,安置办公人员的常驻办公地, (略) 预算金额内综合考虑), (略) 方的工作。 (略) 必须悬挂中标方企业信息、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本标段维护范围等相关信息, (略) 地装修布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文具、 (略) 有费用 (略) 解决。中标方须有面积大于 * (含)平方米的仓库(自有或租赁均可,不能为住宅或办公楼),仓库距离维 (略) 不超过 * 公里,仓库需整齐堆放相关工具、设备等材料, (略) 方有堆放景观照明设施材料的需求, (略) 方使用。 (略) 地、仓库内的办公、作业、存储的 * 切责任,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均由中 (略) 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 (略) 地、仓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中标人对采购人 (略) 地、仓库,确保合理使用,不得损坏房屋,不得擅自装修、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项目结束时,需迁离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 3、车辆要求:安排专用的材料运输车辆(面包车、微型车或人货车)1辆、巡查及维护车辆(轿车)2辆。在该维护项目中,中标方还 (略) 实际情况配备巡查等车辆用于巡查、防盗工作。其中巡查维护用车辆(小轿车)需常驻招标方指定地点,只能用于该项目维护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按照考核办法予以扣减维护经费。 4、亮灯巡查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巡查维护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亮灯效果。每周至少巡查 * 次,节假日亮灯必查,对亮灯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如涉及 * 遥问题未亮灯的,中标方必须积极与 * 遥监控室联系, (略) 理。同 * 楼宇、桥梁1个月内连续两次因 * 遥问题未亮灯的, (略) 理。 5、设施检查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完成景观照明设施配电箱、灯具、管线等设备的检查、维护、翻新及清洁工作。维 (略) 有设备,每月至少检查 * 次,节假日前需详细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的牢固、锈损、标识、内部线路、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灯具的亮灯、牢固、锈损、照射角度,管线的牢固、破裂、积水,控制终端,驱动电源等情况,并按招标方要求,保证每个电箱安装有防漏电开关。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修复或更换不亮灯具,消除松动、破损、漏电等安全隐患,定期清洁维护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清除设施上附着的污物、灰尘、乱涂写、乱张贴等,及时翻新设施脱漆、颜色褪变等问题,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确保景观照明 (略) 。 6、紧急抢修要求:中标方必须建立节假日值班及故障紧急抢修制度, (略) * ,巡检发现故障或隐患等问题应及时记录和抢修。线路、配电故障应在1小 (略) ,原则上要求 * 小时内修复;线路、设备损坏较为复杂故障或设施被盗、道路挖掘等引起的故障,在具备修复条件后3天内修复。 7、安全生产台账要求:中标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制度,应包括单位基本资料、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教育培训、 (略) * 建设、安全生产器材、各级文件通知、巡查检测记录等。定期整理归档巡查检测记录台账,包括亮灯巡查记录、设施检查记录、设施安全检测记录、安全隐患整治(维修)记录等。 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中标方必须按安全章程规范作业,班前交底,作业人员须培训并持证上岗,配备各类合格的安全器材,做好个人防护, (略) 安排安全员专人监护,并做好围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工作。中标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招标方的要求,上岗工人统 * 配备工作证件(上报备案),为上岗工人配置统 * 的维护工作服(印“景观照明设施维护XX标段”字样)、反光背心、反光袖套、头盔、电工鞋、工具袋、高空作业绳、安全扣等,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及购买保险。 (略) 维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 9、安全设施检查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检测维护范围内的设施用电安全,开展防漏电检测,对安全检查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 * 、安全隐患整治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排查设施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上报,确保 (略) ,对隐患整治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 * 、维护材料要求:维修中电源、灯具、控制箱、电缆等设施及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工程的竣工图和设计的主要技术资料的 (略) 生产的相应设施及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不符时,以设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为准),或者使用不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所有维护材料的更换必须和原设施品牌 * 致,若因各种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其他品牌材料, (略) 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擅自更换维护材料品牌的,将按照 (略) 处罚。中标方要有相应的常用的灯具、设备、电线电缆等配件的库存。 * 、集中维护要求:投标报价的 * %作为集中维护费用,该笔费用是用于大楼、桥梁整体维护更新、拆除、安全隐患整治或新增接管设施的维护费用(新增设施维护费取费率与原项目内其他设施取费率相同)或媒体建(构)筑立面视频动画制作及上墙调试。全包维护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维修、维护、被盗恢复等不得列入集中维护内。 逢重大节假日如劳动节、国庆、元旦、春节或特定时间等,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在主要路口、路段、特定楼宇、建筑物或特定地点,安装或拆除临时灯饰、灯光构件、管线等景观照明设施,所需费用 (略) 理。 (略) 分动工前,施工单位需先申报维修计划(含项目概况、设计方案、工程量、预算书、施工图、施工计划等),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动工。完成后按相关工程 (略) 验收,并需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含开工报告、工程量清单、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结算书等)。 未在投标文件“详细分项报价”中按投标报价的 * % (略) 文件 (略) 理。如果 * 年维保期内,经审核后集中维护费用超出中标价的 * %,按中标价 * %支付, (略) 分不再支付;集中维护费用未达到中标价的 * %,按照审核后的实际 (略) 结算。相关价格的结算依据:按项目建设当月《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信息价计算出基准价【若当月《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无相应材料设备、人工价格标准的,可参考最接近建设时间的《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如《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刊登的材料、人工价格, (略) 询价( (略) 询价)或相关案例确定】。工程量按实计算, (略) (略) 审计价为准。招标方将维护合同年度内每次审核价累加, (略) 分则在最后 * 次的维护经费中扣除。合同期内总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超 (略) 分不再支付。 * 、动画更新要求:涉及媒体立面的景观照明设施(楼宇、桥梁等), (略) 方要求提供动画视频并上墙调试,在重大节假日或指定日期前更新媒体立面内容。 * 、其他维护工作:中标方 (略) 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填报各项报表,按 (略) 门;规定 (略) 理完毕舆情投诉;建立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档案,准确统计维护范围内的设施量; (略) 门高水平完成迎检等突击任务;保持有效的业主沟通,建立良好的关系;提高设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工作并及时恢复,设置必要的防 (略) 有设施的完 (略) ;监督检查景观照明设施外接用电接驳,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外接用电; (略) 门完成新设施接管验收工作并纳入维护范围;按时按质按 (略) 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若未按照要求完成,按按 (略) 扣分。 (1) (略) 要求: (略) 方要求,每周编制本周工作计划(含作业时间、地点、内容), (略) 方,若有临时改变计划需及时报备。 (2) (略) 理要求:中标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监督检查,在维护范围内出现的投诉案件,中标方需及时反应,在 (略) 理完毕, (略) 方。 (3)维护档案要求:建立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档案,中标方要做到每个景观照明设施都有档案记录,并准确统计具体设施量。中标方中标后2个月内,对本标段范围 (略) 统计( (略) 方表格为准)报招标方备案。维护期内如有更新,及时报招标方。每半年编制 * 次景观照明设施统计表,并提交招标方,向招标方说明合同期内的详细变动情况。 (4)防盗及被盗恢复要求:中标方有义务对维 (略) (略) 巡查及保护, (略) 方同意的可能损坏到景观 (略) 为。 (略) 为已发生,中标方需立 (略) 向当事方索赔。因各种原因被盗或被损坏的,原则上在 * 小时内修复,避免出现因被盗损而造成的大面积不亮灯情况。 (5)外接电要求:景观照明电路专线专用,不得未经允许私自外接用电。中标方需对维 (略) (略) 定期排查,发 (略) 理并上报。招标方将随机抽查, * 经发现, (略) 理,并按规定对 (略) 罚,情况严重者,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经招标方同意接驳的线路,中标方必须认真配合做好接电工作, (略) 支付费用。 (6)移交接管要求:中标方需在中标后安排人员,配合招标方到 (略) 移交接管验收,并督促移交单位做好整改,中标方需与移交单位 (略) 景观照明设施位置, (略) (略) 。 * 、气象因素:招标方无义务向中标方提供及时的天气信息。中标方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必须主 (略) 门发布的天气、预警等信息,及时避险和排除隐患。招标方可向中标方善意提供天气信息, (略) 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有误差时,中标单 (略) 门信息为准,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有应急预案,避免发生意外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发生。 | |||||||||||||||||||||||||||||||||||||||||||||||||||||||||||||||||||||||||||||||||||||||||||||||||||||||||||||
商务需求 | * 、项目商务要求 ( * )服务期限: * 日历日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续, (略) 的中标服务期限,延续合同为 * 年 * 签,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如因该项目维护范围、维护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则招标方有权不予续签合同 风险提示: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由于政府交接等原因,需要大幅减少中标方管养地段或提前结束合同期时, (略) 方验收合格的实时 (略) 服务费用的结算(按照中标报价相应减少合同费用),因 (略) 损失,招标方不负赔偿或补偿责任。 ( *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按月结算,每个月付款 * 次。 2、每月日常维护费=中标价× * %÷ * 。 3、因各种原因需要减少中标方管养范围时,从接书面通知书后第 * 个月起开始扣除该单体建筑物的维护费用。单体建筑物维护费用=每月日常维护费×该栋建筑物系数。 4、集中维修完成后,由中标方编制结算书, (略) 审核, (略) 结算。整个维护期内支付的集中维护价格不超过中标价的 * %, (略) 分不再支付。 5、每月维护费用计算 (1)测评得分≧ * 分时: 每月支付费用=每月日常维护费+当月集中维护结算审核价-处罚金额-需扣减的单体建筑物维护费用。 (2)测评得分﹤ * 分时: 每月支付费用=每月日常维护费×[1-( * -测评得分)÷ * ]+当月集中维护结算审核价-处罚金额-需扣减的单体建筑物维护费用。 6、因维护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方不得以 (略) 合同的理由,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扣罚。 ( * )商务相关要求: 在维护期内,中标方因各种原因,造成招标方、中标方或第 * 方的损失,由中标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1、中标方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条例规定对各种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机具、设施的安全,维护人员在维护项目服务期 (略) 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生漏电、人员受伤等任何意外,中标 (略) 理及 * 切费用,概与招标方无关。 2、 (略) 市景观 (略) 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涉及需开挖路面或绿化带时,中标方应做好管线的摸查工作和保护方案, (略) (略) 门审批同意后才能施工,并且负责绿化、供电、燃气、 (略) 门的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作业中如有管线遭破坏或产生纠纷,中标方应承担 * 切赔 (略) 解决。 (2)涉及到占道作业时,中标方负责办理交通、 (略) (略) 证及施工许可证,并确保道路安全,若发生车祸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涉及到楼宇、桥梁、构建物等业主协调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进场押金、装修押金、安全保证金等由中标方垫付并按规定取回。维修养护、 (略) 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方自备、 (略) ,完工后自费搬回。 3、 (略) 方做好各项工作。 (1)政府若有大型活 (略) 署的安全生产检查、高空安全检查、 (略) 动、 (略) 市评审、节能减排工作检查等突击性任务,中标方需积极配合,按时、按标准、 (略) 方安排的任务, (略) 支付费用。 (2)服从招标方安排的每次耗费 * 元以下的人力或设备的临时工作,全年不超过3次。 4、 (略) 方提出的维护材料、完成情况、应急抢险等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 (略) (略) 罚,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略) 方要求。 5、中标方在维护期内, (略) 有废旧材 (略) 理,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废旧材料残值,并相应降低报价,并且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到灯具、设备、电线、电缆被盗损恢复的费用,所有因被盗损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6.设施量调整:在合同期内, (略) 方因管理需要调整中标方管养范围时,相应调整承包范围及经费(按照维护系数取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方不负赔偿责任。如中标方因特 (略) 分景观照明 (略) , (略) 方审批,并以书面确认方式为准。 (略) 方同意(以书面为准) (略) 分景观照明设施的情况, (略) 的设施不计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等各种测评。未征得招标方同意,景观照明设施被盗或其他原因被损坏的情况, (略) 的,计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等各种测评。根据实际需要,在维护期内, (略) 分景观照明设施,中标方需全力配合, (略) 需费用 (略) 理。自拆除第 * 月起, (略) 分设施的日常维护费用,拆除的零星材料由 (略) 理。同 * 座楼宇或桥梁景观照明设施有两家维护单位共同维护不同设施时, (略) 门有权指定 * 家维护单位维护该楼宇 (略) 景观照明设施,因此而调整的设施量,造成损失或增加义务的,招标方不负赔偿或补偿责任。 7、合同期满两个月前, (略) 方提供完善、符合要求、按规范编制成册的景观照明设施资料 * 式 * 份,并制作成电子光盘, (略) 方完成移交接管手续,协助新接管单位熟悉维护范围内设施。 ( * )监管考核要求: 按照 (略) 市灯 (略) 制定的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监管 (略) 。 | |||||||||||||||||||||||||||||||||||||||||||||||||||||||||||||||||||||||||||||||||||||||||||||||||||||||||||||
评标信息 |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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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它关键信息 * 、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 、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和《 *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_6__%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略) 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 * 并列出。 * 、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略) 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 * 〕 *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 (略) 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 * 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 %。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 (略) 。 | |||||||||||||||||||||||||||||||||||||||||||||||||||||||||||||||||||||||||||||||||||||||||||||||||||||||||||||
附件 | 招标文件( * ) -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 (略) 区北环及滨海桥梁).docx |
项目名称 |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 (略) 区北环及滨海桥梁)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市灯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 * , * | |||||||||||||||||||||||||||||||||||||||||||||||||||||||||||||||||||||||||||||||||||||||||||||||||||||||||||||
项目背景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内容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 (略) 区北环及滨海桥梁) ( * )项目采购范围、财政预算限额、本包维护范围及系数
维护范围为 (略) 市灯 (略) 负责管理维护的景观照明设施。本包为A包,涉及的维护对象为南 (略) 桥梁的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设施包括景观照明常用的LED线光、LED点光、LED投光灯、其他类型光源、定制灯具及相对应的电箱、电线 (略) 有景观照明相关设施。此维护标段范围内的景 (略) 状况 (略) (略) 察看。所有景观照明设施均按现状交由中标方维护、管养。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 (略) ,负责熟悉景观照明设施并与原维护单位于 * 日前办理好交接手续, * 日起开始需保证 (略) 。 维护范围及系数
共计: (略) 桥梁 ( * )招标方: (略) 市灯 (略) ( * )服务期限要求: * 个日历日 ( * )集中采购机构: (略) (略) 中标方式:中标方总承包。 ( * )服务类项目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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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 、项目技术要求 总体技术要求:中标方 (略) 的标准、规 (略) 维修,根据招标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对维修质量负责。中标 (略) 更换 (略) 在位置原设施的技术指标恢复原状;中标方在服务期间要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及亮灯率,亮灯率不得低于 * %,设施完好率不得低于 * %。本项目为现状移交, (略) (略) ,接管后不得以接管前损坏为由拒绝或拖延维修。 1、人员要求:中标方必须健全维护项目的组织机构,派出不少于6人作为 (略) 成员,不少于 * 人作为维修人员,其中电工人数不少于9人,司机不少于1人。电工 (略) 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 (略) 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建筑电工) (略) 颁 (略) 许可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不少于6人的 (略) 成员和不少于 * 人的维修人员(共计不少于 * 人)均需常驻本项目办公地专门为本项目服务。中标方应 (略) 门申办该维护项目人员的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略) 方存底。安排好员工的住宿和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2、驻点要求:为便于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 (略) 方 (略) 所(采购人按照每人5平方米计算,安置办公人员的常驻办公地, (略) 预算金额内综合考虑), (略) 方的工作。 (略) 必须悬挂中标方企业信息、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本标段维护范围等相关信息, (略) 地装修布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文具、 (略) 有费用 (略) 解决。中标方须有面积大于 * (含)平方米的仓库(自有或租赁均可,不能为住宅或办公楼),仓库距离维 (略) 不超过 * 公里,仓库需整齐堆放相关工具、设备等材料, (略) 方有堆放景观照明设施材料的需求, (略) 方使用。 (略) 地、仓库内的办公、作业、存储的 * 切责任,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均由中 (略) 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 (略) 地、仓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中标人对采购人 (略) 地、仓库,确保合理使用,不得损坏房屋,不得擅自装修、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项目结束时,需迁离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 3、车辆要求:安排专用的材料运输车辆(面包车、微型车或人货车)1辆、巡查及维护车辆(轿车)2辆。在该维护项目中,中标方还 (略) 实际情况配备巡查等车辆用于巡查、防盗工作。其中巡查维护用车辆(小轿车)需常驻招标方指定地点,只能用于该项目维护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按照考核办法予以扣减维护经费。 4、亮灯巡查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巡查维护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亮灯效果。每周至少巡查 * 次,节假日亮灯必查,对亮灯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如涉及 * 遥问题未亮灯的,中标方必须积极与 * 遥监控室联系, (略) 理。同 * 楼宇、桥梁1个月内连续两次因 * 遥问题未亮灯的, (略) 理。 5、设施检查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完成景观照明设施配电箱、灯具、管线等设备的检查、维护、翻新及清洁工作。维 (略) 有设备,每月至少检查 * 次,节假日前需详细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的牢固、锈损、标识、内部线路、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灯具的亮灯、牢固、锈损、照射角度,管线的牢固、破裂、积水,控制终端,驱动电源等情况,并按招标方要求,保证每个电箱安装有防漏电开关。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修复或更换不亮灯具,消除松动、破损、漏电等安全隐患,定期清洁维护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清除设施上附着的污物、灰尘、乱涂写、乱张贴等,及时翻新设施脱漆、颜色褪变等问题,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确保景观照明 (略) 。 6、紧急抢修要求:中标方必须建立节假日值班及故障紧急抢修制度, (略) * ,巡检发现故障或隐患等问题应及时记录和抢修。线路、配电故障应在1小 (略) ,原则上要求 * 小时内修复;线路、设备损坏较为复杂故障或设施被盗、道路挖掘等引起的故障,在具备修复条件后3天内修复。 7、安全生产台账要求:中标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制度,应包括单位基本资料、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教育培训、 (略) * 建设、安全生产器材、各级文件通知、巡查检测记录等。定期整理归档巡查检测记录台账,包括亮灯巡查记录、设施检查记录、设施安全检测记录、安全隐患整治(维修)记录等。 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中标方必须按安全章程规范作业,班前交底,作业人员须培训并持证上岗,配备各类合格的安全器材,做好个人防护, (略) 安排安全员专人监护,并做好围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工作。中标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招标方的要求,上岗工人统 * 配备工作证件(上报备案),为上岗工人配置统 * 的维护工作服(印“景观照明设施维护XX标段”字样)、反光背心、反光袖套、头盔、电工鞋、工具袋、高空作业绳、安全扣等,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及购买保险。 (略) 维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 9、安全设施检查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检测维护范围内的设施用电安全,开展防漏电检测,对安全检查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 * 、安全隐患整治要求:中标方必须定期排查设施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上报,确保 (略) ,对隐患整治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 * 次。 * 、维护材料要求:维修中电源、灯具、控制箱、电缆等设施及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工程的竣工图和设计的主要技术资料的 (略) 生产的相应设施及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不符时,以设计的主要技术资料为准),或者使用不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绿色照明产品的设施及配件。所有维护材料的更换必须和原设施品牌 * 致,若因各种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其他品牌材料, (略) 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擅自更换维护材料品牌的,将按照 (略) 处罚。中标方要有相应的常用的灯具、设备、电线电缆等配件的库存。 * 、集中维护要求:投标报价的 * %作为集中维护费用,该笔费用是用于大楼、桥梁整体维护更新、拆除、安全隐患整治或新增接管设施的维护费用(新增设施维护费取费率与原项目内其他设施取费率相同)或媒体建(构)筑立面视频动画制作及上墙调试。全包维护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维修、维护、被盗恢复等不得列入集中维护内。 逢重大节假日如劳动节、国庆、元旦、春节或特定时间等,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在主要路口、路段、特定楼宇、建筑物或特定地点,安装或拆除临时灯饰、灯光构件、管线等景观照明设施,所需费用 (略) 理。 (略) 分动工前,施工单位需先申报维修计划(含项目概况、设计方案、工程量、预算书、施工图、施工计划等),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动工。完成后按相关工程 (略) 验收,并需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含开工报告、工程量清单、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结算书等)。 未在投标文件“详细分项报价”中按投标报价的 * % (略) 文件 (略) 理。如果 * 年维保期内,经审核后集中维护费用超出中标价的 * %,按中标价 * %支付, (略) 分不再支付;集中维护费用未达到中标价的 * %,按照审核后的实际 (略) 结算。相关价格的结算依据:按项目建设当月《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信息价计算出基准价【若当月《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无相应材料设备、人工价格标准的,可参考最接近建设时间的《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如《 (略) 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刊登的材料、人工价格, (略) 询价( (略) 询价)或相关案例确定】。工程量按实计算, (略) (略) 审计价为准。招标方将维护合同年度内每次审核价累加, (略) 分则在最后 * 次的维护经费中扣除。合同期内总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超 (略) 分不再支付。 * 、动画更新要求:涉及媒体立面的景观照明设施(楼宇、桥梁等), (略) 方要求提供动画视频并上墙调试,在重大节假日或指定日期前更新媒体立面内容。 * 、其他维护工作:中标方 (略) 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填报各项报表,按 (略) 门;规定 (略) 理完毕舆情投诉;建立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档案,准确统计维护范围内的设施量; (略) 门高水平完成迎检等突击任务;保持有效的业主沟通,建立良好的关系;提高设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工作并及时恢复,设置必要的防 (略) 有设施的完 (略) ;监督检查景观照明设施外接用电接驳,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外接用电; (略) 门完成新设施接管验收工作并纳入维护范围;按时按质按 (略) 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若未按照要求完成,按按 (略) 扣分。 (1) (略) 要求: (略) 方要求,每周编制本周工作计划(含作业时间、地点、内容), (略) 方,若有临时改变计划需及时报备。 (2) (略) 理要求:中标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监督检查,在维护范围内出现的投诉案件,中标方需及时反应,在 (略) 理完毕, (略) 方。 (3)维护档案要求:建立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档案,中标方要做到每个景观照明设施都有档案记录,并准确统计具体设施量。中标方中标后2个月内,对本标段范围 (略) 统计( (略) 方表格为准)报招标方备案。维护期内如有更新,及时报招标方。每半年编制 * 次景观照明设施统计表,并提交招标方,向招标方说明合同期内的详细变动情况。 (4)防盗及被盗恢复要求:中标方有义务对维 (略) (略) 巡查及保护, (略) 方同意的可能损坏到景观 (略) 为。 (略) 为已发生,中标方需立 (略) 向当事方索赔。因各种原因被盗或被损坏的,原则上在 * 小时内修复,避免出现因被盗损而造成的大面积不亮灯情况。 (5)外接电要求:景观照明电路专线专用,不得未经允许私自外接用电。中标方需对维 (略) (略) 定期排查,发 (略) 理并上报。招标方将随机抽查, * 经发现, (略) 理,并按规定对 (略) 罚,情况严重者,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经招标方同意接驳的线路,中标方必须认真配合做好接电工作, (略) 支付费用。 (6)移交接管要求:中标方需在中标后安排人员,配合招标方到 (略) 移交接管验收,并督促移交单位做好整改,中标方需与移交单位 (略) 景观照明设施位置, (略) (略) 。 * 、气象因素:招标方无义务向中标方提供及时的天气信息。中标方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必须主 (略) 门发布的天气、预警等信息,及时避险和排除隐患。招标方可向中标方善意提供天气信息, (略) 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有误差时,中标单 (略) 门信息为准,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有应急预案,避免发生意外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发生。 | |||||||||||||||||||||||||||||||||||||||||||||||||||||||||||||||||||||||||||||||||||||||||||||||||||||||||||||
商务需求 | * 、项目商务要求 ( * )服务期限: * 日历日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续, (略) 的中标服务期限,延续合同为 * 年 * 签,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如因该项目维护范围、维护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则招标方有权不予续签合同 风险提示: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由于政府交接等原因,需要大幅减少中标方管养地段或提前结束合同期时, (略) 方验收合格的实时 (略) 服务费用的结算(按照中标报价相应减少合同费用),因 (略) 损失,招标方不负赔偿或补偿责任。 ( *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按月结算,每个月付款 * 次。 2、每月日常维护费=中标价× * %÷ * 。 3、因各种原因需要减少中标方管养范围时,从接书面通知书后第 * 个月起开始扣除该单体建筑物的维护费用。单体建筑物维护费用=每月日常维护费×该栋建筑物系数。 4、集中维修完成后,由中标方编制结算书, (略) 审核, (略) 结算。整个维护期内支付的集中维护价格不超过中标价的 * %, (略) 分不再支付。 5、每月维护费用计算 (1)测评得分≧ * 分时: 每月支付费用=每月日常维护费+当月集中维护结算审核价-处罚金额-需扣减的单体建筑物维护费用。 (2)测评得分﹤ * 分时: 每月支付费用=每月日常维护费×[1-( * -测评得分)÷ * ]+当月集中维护结算审核价-处罚金额-需扣减的单体建筑物维护费用。 6、因维护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方不得以 (略) 合同的理由,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扣罚。 ( * )商务相关要求: 在维护期内,中标方因各种原因,造成招标方、中标方或第 * 方的损失,由中标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1、中标方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条例规定对各种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机具、设施的安全,维护人员在维护项目服务期 (略) 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生漏电、人员受伤等任何意外,中标 (略) 理及 * 切费用,概与招标方无关。 2、 (略) 市景观 (略) 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涉及需开挖路面或绿化带时,中标方应做好管线的摸查工作和保护方案, (略) (略) 门审批同意后才能施工,并且负责绿化、供电、燃气、 (略) 门的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作业中如有管线遭破坏或产生纠纷,中标方应承担 * 切赔 (略) 解决。 (2)涉及到占道作业时,中标方负责办理交通、 (略) (略) 证及施工许可证,并确保道路安全,若发生车祸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涉及到楼宇、桥梁、构建物等业主协调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进场押金、装修押金、安全保证金等由中标方垫付并按规定取回。维修养护、 (略) 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方自备、 (略) ,完工后自费搬回。 3、 (略) 方做好各项工作。 (1)政府若有大型活 (略) 署的安全生产检查、高空安全检查、 (略) 动、 (略) 市评审、节能减排工作检查等突击性任务,中标方需积极配合,按时、按标准、 (略) 方安排的任务, (略) 支付费用。 (2)服从招标方安排的每次耗费 * 元以下的人力或设备的临时工作,全年不超过3次。 4、 (略) 方提出的维护材料、完成情况、应急抢险等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 (略) (略) 罚,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略) 方要求。 5、中标方在维护期内, (略) 有废旧材 (略) 理,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废旧材料残值,并相应降低报价,并且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到灯具、设备、电线、电缆被盗损恢复的费用,所有因被盗损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6.设施量调整:在合同期内, (略) 方因管理需要调整中标方管养范围时,相应调整承包范围及经费(按照维护系数取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方不负赔偿责任。如中标方因特 (略) 分景观照明 (略) , (略) 方审批,并以书面确认方式为准。 (略) 方同意(以书面为准) (略) 分景观照明设施的情况, (略) 的设施不计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等各种测评。未征得招标方同意,景观照明设施被盗或其他原因被损坏的情况, (略) 的,计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等各种测评。根据实际需要,在维护期内, (略) 分景观照明设施,中标方需全力配合, (略) 需费用 (略) 理。自拆除第 * 月起, (略) 分设施的日常维护费用,拆除的零星材料由 (略) 理。同 * 座楼宇或桥梁景观照明设施有两家维护单位共同维护不同设施时, (略) 门有权指定 * 家维护单位维护该楼宇 (略) 景观照明设施,因此而调整的设施量,造成损失或增加义务的,招标方不负赔偿或补偿责任。 7、合同期满两个月前, (略) 方提供完善、符合要求、按规范编制成册的景观照明设施资料 * 式 * 份,并制作成电子光盘, (略) 方完成移交接管手续,协助新接管单位熟悉维护范围内设施。 ( * )监管考核要求: 按照 (略) 市灯 (略) 制定的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监管 (略) 。 | |||||||||||||||||||||||||||||||||||||||||||||||||||||||||||||||||||||||||||||||||||||||||||||||||||||||||||||
评标信息 |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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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它关键信息 * 、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 、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和《 *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_6__%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略) 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 * 并列出。 * 、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略) 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 * 〕 *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 (略) 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 * 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 %。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 (略) 。 | |||||||||||||||||||||||||||||||||||||||||||||||||||||||||||||||||||||||||||||||||||||||||||||||||||||||||||||
附件 | 招标文件( * ) -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新接管 (略) 区北环及滨海桥梁).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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