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202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 | * 年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采购类型 | 配送服务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市龙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 * , * | ||||||||||||||||||||||||||||||||||||||||||||||||||||||||||||||||||||||||||||||||||||||
项目背景 | 为保证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略) 职工就餐问题, (略) , (略) 承担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说明(非需求正文):1.只能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作为投标人资质要求;2.凡设置资质的,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3.不得违反《 (略) 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 * 十 * 条的规定。4、下列第2款,不同项目类型适用的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2)投标人须按截图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信用信 (略) 络截图(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3) (略) (略) 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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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3.1.1项目背景 为保证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略) 职工就餐问题, (略) , (略) 承担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3.1.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干货、杂货、调配料、冻品、水果、粮油、副食、食堂日用品保洁用品等。 3.2项目管理要求 3.2.1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等。 3.2.2服务要求 3.2.2.1 (略) 经过国家 (略) 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从来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3.2.2.2试供期:采购方选定供货方并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 * 天,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采购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 (略) ;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等问题的,采购人可直接终止合同,并有权选择其他备 (略) 替补。 3.2.2.3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略) 来源于国家认 (略) ,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 (略) 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 (略) 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 (略) 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 * 切法律和 (略) 由供货方承担。 3.2.2.4数量及验收要求:供 (略) 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帐,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 * 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 * 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 (略) 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3.2.2.5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 (略) 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 (略) 罚条款。 3.2.2.6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 * 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 * 次扣当天货款 * %,不符合要求达到 * 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由其他备选供应商接替。 3.2.2. (略) 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3.2.2.8在供货过程中, (略) 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同, * 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 * 天通知对方。 3.2.2.9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 * 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3.2.2. * 供货方应随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的清晰准确的品种和原产地( (略) 的品种、规格、单价)以及检测报告。 3.2.2. * 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帐,按 (略) 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帐登记本》模板,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3.2.2. * 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 (略) 或者委托第 * 方 (略) 检测,按国家有关标准,若检测不合格,采购方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供货方,防止 (略) (略) ;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方当天总货款的 * %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供货方做任何赔偿。 3.2.2. * 供货方若因 (略) 初加工的实际需要,采购方可提供 (略) 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总货款的 * %;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3.2.2. (略) 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3.2.3物资配送价格 所有品种的配送价格原 (略) 浮动情况每月定价 * 次, (略) 农产品每月5、 * 、 * 日 * 天单价取平均值作为下月的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月确认 * 次。供货方按要求每月5号向采购方提供每月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 (略) 。确认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 * 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采购方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供货方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3.2.4中标供应商使用方式 3.2.4.1按综合评分法计算的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前两者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 * 名到第 * 名作为备选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 年服务合同,实施日常考核、月度汇总、季度总评的考核机制,考核办法详见《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若服务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违约、违规现象或季度考核不达标,则由采购方在备选供应 (略) 选定备选供应商替代中标服 (略) 物资配送服务。 3.2.4.2具体详细的考核制度和方式等按服务 (略) 。 3.2.5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入围供应商的管理,提高入围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对入围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 (略) 管理。特本制定办法。 3.2.5.1入围供 (略) 为之 * 的,经查实,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 3.2.5.1.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3.2.5.1. (略) 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 (略) 门处罚的; 3.2.5.1.3恶意质疑投诉的; 3.2.5.1.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入围供应商资质条件的, (略) (略) 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3.2.5.1.5造成严重后果或 (略) 为; 3.2.5.1.6 (略) 为的; 3.2.5.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 (略) 为。 3.2.5.2服务供应 (略) (略) 为之 * 的,我单位有权直接解除供货服务合同,由评价小组在剩余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选定接替供应商: 3.2.5.2.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3.2.5.2.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3.2.5.2.3试供期不合格的; 3.2.5.2.4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3.2.5.2.5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 * 次的; 3.2.5.2.6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 * 次的; 3.2.5.2.7不按要求提供报价 * 次的; 3.2.5.2.8虚高报价 * 次的; 3.2.5.2.9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3.2.5.2. *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单位 (略) 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3.2.5.2. * 经2次以上(含2次) (略) 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3.2.5.2. * 造成严重后果或 (略) 为。 3.2.5.3其他考核细则参照《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3.2.6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3.2.6.1考核表详见下表, (略) 阶段的参考文本, (略) 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正式印发实施的版本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2.6.2考核规则:供货期限内若考核扣分累计达到 * 分或以上,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如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6. (略) 人所有。 | ||||||||||||||||||||||||||||||||||||||||||||||||||||||||||||||||||||||||||||||||||||||
商务需求 | 3.3.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 年,合同 * 年 * 签,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期限为 * 年。合同期满前 * 个月,采购方可根据下 * 年度项目预算落实情况和对中标方总体 (略) 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最多可以续签合同 * 次,每次 * 年。 3.3.2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送货款项每月结算 * 次,并于次月内结清。 * 方需向 * 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 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 * 方指定账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3.5.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 (略) (略) 提 (略) 测算投标报价; * 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5.2投标人应根 (略) 决定报价。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将其作 (略) 理。 (略) 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 * 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略) 的意见。 3.5.3如果中标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 * %,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3.5.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如设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5.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5. (略) 文件予以更正,否则, (略) (略) 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3.5.7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5.8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 (略) 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3.6.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3.6. (略) 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略) 为的公平、公正。 3.6.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 (略) 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3.6.4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 (略) 文件要求, (略) 分评分的得分值低于本项总分的 * %, (略) 分评分总得分为0, (略) 文件要求。 3.6.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 * 次性提出针对同 *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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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项目名称 | * 年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采购类型 | 配送服务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市龙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 * , * | ||||||||||||||||||||||||||||||||||||||||||||||||||||||||||||||||||||||||||||||||||||||
项目背景 | 为保证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略) 职工就餐问题, (略) , (略) 承担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说明(非需求正文):1.只能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作为投标人资质要求;2.凡设置资质的,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3.不得违反《 (略) 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 * 十 * 条的规定。4、下列第2款,不同项目类型适用的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2)投标人须按截图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信用信 (略) 络截图(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3) (略) (略) 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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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3.1.1项目背景 为保证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略) 职工就餐问题, (略) , (略) 承担 (略) 市龙 (略) 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3.1.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干货、杂货、调配料、冻品、水果、粮油、副食、食堂日用品保洁用品等。 3.2项目管理要求 3.2.1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等。 3.2.2服务要求 3.2.2.1 (略) 经过国家 (略) 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从来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3.2.2.2试供期:采购方选定供货方并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 * 天,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采购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 (略) ;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等问题的,采购人可直接终止合同,并有权选择其他备 (略) 替补。 3.2.2.3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略) 来源于国家认 (略) ,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 (略) 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 (略) 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 (略) 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 * 切法律和 (略) 由供货方承担。 3.2.2.4数量及验收要求:供 (略) 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帐,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 * 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 * 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 (略) 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3.2.2.5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 (略) 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 (略) 罚条款。 3.2.2.6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 * 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 * 次扣当天货款 * %,不符合要求达到 * 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由其他备选供应商接替。 3.2.2. (略) 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3.2.2.8在供货过程中, (略) 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同, * 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 * 天通知对方。 3.2.2.9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 * 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3.2.2. * 供货方应随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的清晰准确的品种和原产地( (略) 的品种、规格、单价)以及检测报告。 3.2.2. * 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帐,按 (略) 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帐登记本》模板,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3.2.2. * 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 (略) 或者委托第 * 方 (略) 检测,按国家有关标准,若检测不合格,采购方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供货方,防止 (略) (略) ;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方当天总货款的 * %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供货方做任何赔偿。 3.2.2. * 供货方若因 (略) 初加工的实际需要,采购方可提供 (略) 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总货款的 * %;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3.2.2. (略) 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3.2.3物资配送价格 所有品种的配送价格原 (略) 浮动情况每月定价 * 次, (略) 农产品每月5、 * 、 * 日 * 天单价取平均值作为下月的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月确认 * 次。供货方按要求每月5号向采购方提供每月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 (略) 。确认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 * 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采购方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供货方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3.2.4中标供应商使用方式 3.2.4.1按综合评分法计算的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前两者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 * 名到第 * 名作为备选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 年服务合同,实施日常考核、月度汇总、季度总评的考核机制,考核办法详见《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若服务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违约、违规现象或季度考核不达标,则由采购方在备选供应 (略) 选定备选供应商替代中标服 (略) 物资配送服务。 3.2.4.2具体详细的考核制度和方式等按服务 (略) 。 3.2.5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入围供应商的管理,提高入围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对入围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 (略) 管理。特本制定办法。 3.2.5.1入围供 (略) 为之 * 的,经查实,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 3.2.5.1.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3.2.5.1. (略) 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 (略) 门处罚的; 3.2.5.1.3恶意质疑投诉的; 3.2.5.1.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入围供应商资质条件的, (略) (略) 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3.2.5.1.5造成严重后果或 (略) 为; 3.2.5.1.6 (略) 为的; 3.2.5.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 (略) 为。 3.2.5.2服务供应 (略) (略) 为之 * 的,我单位有权直接解除供货服务合同,由评价小组在剩余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选定接替供应商: 3.2.5.2.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3.2.5.2.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3.2.5.2.3试供期不合格的; 3.2.5.2.4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3.2.5.2.5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 * 次的; 3.2.5.2.6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 * 次的; 3.2.5.2.7不按要求提供报价 * 次的; 3.2.5.2.8虚高报价 * 次的; 3.2.5.2.9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3.2.5.2. *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单位 (略) 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3.2.5.2. * 经2次以上(含2次) (略) 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3.2.5.2. * 造成严重后果或 (略) 为。 3.2.5.3其他考核细则参照《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3.2.6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3.2.6.1考核表详见下表, (略) 阶段的参考文本, (略) 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正式印发实施的版本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2.6.2考核规则:供货期限内若考核扣分累计达到 * 分或以上,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如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 * 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2.6. (略) 人所有。 | ||||||||||||||||||||||||||||||||||||||||||||||||||||||||||||||||||||||||||||||||||||||
商务需求 | 3.3.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 年,合同 * 年 * 签,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期限为 * 年。合同期满前 * 个月,采购方可根据下 * 年度项目预算落实情况和对中标方总体 (略) 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最多可以续签合同 * 次,每次 * 年。 3.3.2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送货款项每月结算 * 次,并于次月内结清。 * 方需向 * 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 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 * 方指定账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3.5.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 (略) (略) 提 (略) 测算投标报价; * 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5.2投标人应根 (略) 决定报价。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将其作 (略) 理。 (略) 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 * 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略) 的意见。 3.5.3如果中标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 * %,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3.5.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如设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5.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5. (略) 文件予以更正,否则, (略) (略) 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3.5.7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5.8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 (略) 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3.6.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3.6. (略) 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略) 为的公平、公正。 3.6.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 (略) 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3.6.4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 (略) 文件要求, (略) 分评分的得分值低于本项总分的 * %, (略) 分评分总得分为0, (略) 文件要求。 3.6.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 * 次性提出针对同 *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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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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