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智能核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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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智能核卡采购



( 医保智能核卡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医保智能核卡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点击查看>>

项目背景


此前 * 年半采用 (略) 核查, (略) 8万人次,门诊血透3万人次。核查内容如下:
( * )根据 (略) 登记表, (略) 参保病人、社保卡、身份证、床头卡等手段,确认 (略) (人卡相符),检查 (略) 、 (略) (略) 为;
( * )根据血透清单对医疗机构血 (略) 逐 * 检查,通过核 (略) 保卡、身份证等手段,检查有无冒卡、重复 (略) 为。
采用人工核卡的人力成本投入大,效率不高,且 * 定 (略) 的日常诊疗,面对我市日益增长的就医人数,人工核卡模式已不能适应当今医保监督工作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 〕 * 号)“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的文件精神、《关于做好 * 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 〕 * 号)“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略) 、商业保险机构等第 * 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的要求,进 * 步维护我市医疗保障基 (略) 全,解决医保监督人员不足、 (略) 、参 (略) 、门诊血透时有冒卡现象发生等问题,我处拟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有经验、实力强的第 * 方力量开展医保智能核卡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 (略) 理)。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 (略) 市政府采 (略) ”(www.z 点击查看>> )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略) 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 * 并保存。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 * 年内(即至少从 * 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 *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 有限公司( (略) 公 (略) )定期向 (略) (略) 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 (略) 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 (略) 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 点击查看>> * 医保智能核卡1.0 点击查看>> .0
2PLAN- 点击查看>> * 医保智能核卡1.0 点击查看>> .0

具体技术要求


( * )项目服务内容
1、智能核卡平台
(略) 开发智能核卡项目平台及采购相关硬件,同 (略) 改造,与 (略) 微 (略) 对接,用户通过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核卡操作。平台需覆 (略) 、 * (略) 、 * 余家门诊血透机构,平台最少支持 * 个用户同时 (略) 流畅的业务操作, (略) 、门诊血透、 (略) (略) 景的核查工作。
2、服务次数:
检查数量经测算, * 年共需核查约 * .5万人次。
据统计,截至 * 年底, (略) 市床位数约 * 0张, (略) 床位约为 * 0张, (略) 患者约占 * %,摊入病床空置率后 (略) 参保人约为3万人,系统按照每天 * % (略) 抽查率,每天抽查 * 人,每年能核查约 * 万人次, * 年门诊血透约 * 万人次,门诊特病参 (略) 取药3.5万人次。
3、 (略) 景
(1)住院核卡。医保智能核卡平台通过对接医保核 (略) (略) 患者名单,按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名单形成核查任务 (略) 的科室工作人员,医院工作人员接收任务后,在规定的 (略) 人脸识别核查。扫脸过程中将结合手机硬件码校验、地理位置坐标围栏、活体检验 * 重技术保障,对 (略) 筛查,对首次核查不通过的任务允许机构重新提交核查或上传相关资料说明,对再次核查不通过、位置造假且无合法理由的医疗机 (略) 预警提示,对于预 (略) 派发核查任务, (略) 查证,可有效锁定挂床、冒名就医的案例。
(2)门诊血透核卡。在 (略) 布控核卡 * 体机,参保人就 (略) (略) 人脸识别核查,扫脸过程中将结合 * 体机硬件码校验、地理位置坐标围栏、活体检验 * 重技术保障,对 (略) 筛查,对首次核查不通过的任务允许机构重新提交核查或上传相关资料说明,对再次核查不通过、位置造假且无合法理由的医疗机 (略) 预警提示,对于预 (略) 派发核查任务, (略) 查证,可有效锁定冒名就医的案例。
(3) (略) 核卡。 (略) (略) 布控核卡 * 体机,大病参保人刷 (略) (略) 人脸识别核查,扫脸过程中将结合 * 体机硬件码校验、地理位置坐标围栏、活体检验 * 重技术保障,对 (略) 筛查,对核查不通过的人员照片予以保留,系统对非本人大病购药的数据予以统计,分 (略) 检查时 (略) (略) 代取药程序的资料,同时系统对不予通过的取药 (略) 比对,筛查出1人持多张医保卡取药的情况,形成任务下发涉及参的 (略) 进行核查,可有效遏止大病参保人委托代理人集体取药售卖的情况。
( * ) (略) 要求
1、经验要求:承办机构须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关业务服务建设的成功经验。
2、系统要求:承办机构需自身拥有可保障本事项顺利开展的信息系统并做好运维管理,核 (略) 改造,与 (略) 微 (略) 对接,用户通过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核卡操作。系统开发建设、运维管理费用、 * 体机设备购买等项目相关支出费用均由承办机构承担。承办机构 (略) 门人脸库, (略) (略) 识别,产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承担。
3、运营管理:承办机构要建立自我评价机制, (略) (略) 分析、服务绩效评价、风险评估预测等,对承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可能出现 (略) 汇总,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于每季度结束后 * 个工 (略) (略) 报告。
4、工作机制:有完善的机制保证工作质量,不得出现系统及用户 (略) 不畅或长时间不能使用、编造虚假资料等现象,有完善 (略) * 的稳定,能够确保工作不受非不可抗力的干扰和影响。
5、信息安全: (略) 署与项目相关的智能核卡平台及其他相关系统的服务器应 (略) (略) ,实现 (略) 署。承办项目的信息系统需通过等保2.0标准的 * 级认证,确保应用、网络、数据等的安全。服务期满,承办机构必 (略) (略) 理工作,确保医保数据与承办方服务器的及时切割。
承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信息管理,做好信息安全防护,控制相关信息的使用范围,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承办机构对因本业务工作获取的医疗保险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承办机构泄露医疗保险信息,或未经允许用于其他用途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接受监督:承办机构要接受、 (略) 对业务的指导和监管,并应接受包括且不限于投诉、举报、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商务需求


* 、购买服务时间
购买服务的时间为 * 日至 * 日。考虑到智能核卡项 (略) 开发智能核卡项目平台、手机APP及采购相关硬件,成本投入较大,且布控对接相关系统需要 * 定时间,为了智能核卡工作的延续性及项目可持续性,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良,可续签 * 年。
* 、服务次数:
检查数量
经测算, * 年至 * 年两年共需核查约 * 万人次。
据统计,截至 * 年底, (略) 市床位数约 * 0张, (略) 床位约为 * 0张, (略) 患者约占 * %,摊入病床空置率后 (略) 参保人约为3万人,系统按照每天 * % (略) 抽查率,每天抽查 * 人,每年能核查约 * 万人次, * 年门诊血透约 * 万人次,门诊特病参 (略) 取药3.5万人次。

评标信息


详见附件。

其他

附件

(略) (略) 医保智能核卡项目评标信息.docx



( 医保智能核卡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医保智能核卡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点击查看>>

项目背景


此前 * 年半采用 (略) 核查, (略) 8万人次,门诊血透3万人次。核查内容如下:
( * )根据 (略) 登记表, (略) 参保病人、社保卡、身份证、床头卡等手段,确认 (略) (人卡相符),检查 (略) 、 (略) (略) 为;
( * )根据血透清单对医疗机构血 (略) 逐 * 检查,通过核 (略) 保卡、身份证等手段,检查有无冒卡、重复 (略) 为。
采用人工核卡的人力成本投入大,效率不高,且 * 定 (略) 的日常诊疗,面对我市日益增长的就医人数,人工核卡模式已不能适应当今医保监督工作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 〕 * 号)“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的文件精神、《关于做好 * 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 〕 * 号)“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略) 、商业保险机构等第 * 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的要求,进 * 步维护我市医疗保障基 (略) 全,解决医保监督人员不足、 (略) 、参 (略) 、门诊血透时有冒卡现象发生等问题,我处拟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有经验、实力强的第 * 方力量开展医保智能核卡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 (略) 理)。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 (略) 市政府采 (略) ”(www.z 点击查看>> )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略) 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 * 并保存。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 * 年内(即至少从 * 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 *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 有限公司( (略) 公 (略) )定期向 (略) (略) 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 (略) 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 (略) 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 点击查看>> * 医保智能核卡1.0 点击查看>> .0
2PLAN- 点击查看>> * 医保智能核卡1.0 点击查看>> .0

具体技术要求


( * )项目服务内容
1、智能核卡平台
(略) 开发智能核卡项目平台及采购相关硬件,同 (略) 改造,与 (略) 微 (略) 对接,用户通过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核卡操作。平台需覆 (略) 、 * (略) 、 * 余家门诊血透机构,平台最少支持 * 个用户同时 (略) 流畅的业务操作, (略) 、门诊血透、 (略) (略) 景的核查工作。
2、服务次数:
检查数量经测算, * 年共需核查约 * .5万人次。
据统计,截至 * 年底, (略) 市床位数约 * 0张, (略) 床位约为 * 0张, (略) 患者约占 * %,摊入病床空置率后 (略) 参保人约为3万人,系统按照每天 * % (略) 抽查率,每天抽查 * 人,每年能核查约 * 万人次, * 年门诊血透约 * 万人次,门诊特病参 (略) 取药3.5万人次。
3、 (略) 景
(1)住院核卡。医保智能核卡平台通过对接医保核 (略) (略) 患者名单,按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名单形成核查任务 (略) 的科室工作人员,医院工作人员接收任务后,在规定的 (略) 人脸识别核查。扫脸过程中将结合手机硬件码校验、地理位置坐标围栏、活体检验 * 重技术保障,对 (略) 筛查,对首次核查不通过的任务允许机构重新提交核查或上传相关资料说明,对再次核查不通过、位置造假且无合法理由的医疗机 (略) 预警提示,对于预 (略) 派发核查任务, (略) 查证,可有效锁定挂床、冒名就医的案例。
(2)门诊血透核卡。在 (略) 布控核卡 * 体机,参保人就 (略) (略) 人脸识别核查,扫脸过程中将结合 * 体机硬件码校验、地理位置坐标围栏、活体检验 * 重技术保障,对 (略) 筛查,对首次核查不通过的任务允许机构重新提交核查或上传相关资料说明,对再次核查不通过、位置造假且无合法理由的医疗机 (略) 预警提示,对于预 (略) 派发核查任务, (略) 查证,可有效锁定冒名就医的案例。
(3) (略) 核卡。 (略) (略) 布控核卡 * 体机,大病参保人刷 (略) (略) 人脸识别核查,扫脸过程中将结合 * 体机硬件码校验、地理位置坐标围栏、活体检验 * 重技术保障,对 (略) 筛查,对核查不通过的人员照片予以保留,系统对非本人大病购药的数据予以统计,分 (略) 检查时 (略) (略) 代取药程序的资料,同时系统对不予通过的取药 (略) 比对,筛查出1人持多张医保卡取药的情况,形成任务下发涉及参的 (略) 进行核查,可有效遏止大病参保人委托代理人集体取药售卖的情况。
( * ) (略) 要求
1、经验要求:承办机构须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关业务服务建设的成功经验。
2、系统要求:承办机构需自身拥有可保障本事项顺利开展的信息系统并做好运维管理,核 (略) 改造,与 (略) 微 (略) 对接,用户通过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核卡操作。系统开发建设、运维管理费用、 * 体机设备购买等项目相关支出费用均由承办机构承担。承办机构 (略) 门人脸库, (略) (略) 识别,产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承担。
3、运营管理:承办机构要建立自我评价机制, (略) (略) 分析、服务绩效评价、风险评估预测等,对承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可能出现 (略) 汇总,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于每季度结束后 * 个工 (略) (略) 报告。
4、工作机制:有完善的机制保证工作质量,不得出现系统及用户 (略) 不畅或长时间不能使用、编造虚假资料等现象,有完善 (略) * 的稳定,能够确保工作不受非不可抗力的干扰和影响。
5、信息安全: (略) 署与项目相关的智能核卡平台及其他相关系统的服务器应 (略) (略) ,实现 (略) 署。承办项目的信息系统需通过等保2.0标准的 * 级认证,确保应用、网络、数据等的安全。服务期满,承办机构必 (略) (略) 理工作,确保医保数据与承办方服务器的及时切割。
承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信息管理,做好信息安全防护,控制相关信息的使用范围,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承办机构对因本业务工作获取的医疗保险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承办机构泄露医疗保险信息,或未经允许用于其他用途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接受监督:承办机构要接受、 (略) 对业务的指导和监管,并应接受包括且不限于投诉、举报、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商务需求


* 、购买服务时间
购买服务的时间为 * 日至 * 日。考虑到智能核卡项 (略) 开发智能核卡项目平台、手机APP及采购相关硬件,成本投入较大,且布控对接相关系统需要 * 定时间,为了智能核卡工作的延续性及项目可持续性,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良,可续签 * 年。
* 、服务次数:
检查数量
经测算, * 年至 * 年两年共需核查约 * 万人次。
据统计,截至 * 年底, (略) 市床位数约 * 0张, (略) 床位约为 * 0张, (略) 患者约占 * %,摊入病床空置率后 (略) 参保人约为3万人,系统按照每天 * % (略) 抽查率,每天抽查 * 人,每年能核查约 * 万人次, * 年门诊血透约 * 万人次,门诊特病参 (略) 取药3.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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