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岗、坪山、深汕合作区交通监控设施维护采购
2021年龙岗、坪山、深汕合作区交通监控设施维护采购
项目名称 | * 年 (略) 、坪山、深汕 (略) 区交通监控设施维护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 * . * | |||||||||||||||||||||||||||||||||||||||||||||||||||||||||||||||||||||||||||||||||||||||||||||||||||||||||||||||||||||||||||||||||||||||||||||||||||||||||||
项目背景 | 为保证 (略) (略) 管理和维护的交通信号设施、电子警察、车牌、闭路、诱导设施正常、 (略) , (略) (略) 应急抢修、改建等工程维护工作,特对交通信号设施、电子警察、车牌、闭路、诱导 (略) 采购。维护区域为 (略) 、坪山、深汕 (略) 区,在应急情况下可延伸至全市范围(含深汕)开展工作。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以上(含 * 级)。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人”“中 (略) ”中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 * 并保存。 | |||||||||||||||||||||||||||||||||||||||||||||||||||||||||||||||||||||||||||||||||||||||||||||||||||||||||||||||||||||||||||||||||||||||||||||||||||||||||||
服务类清单 |
| |||||||||||||||||||||||||||||||||||||||||||||||||||||||||||||||||||||||||||||||||||||||||||||||||||||||||||||||||||||||||||||||||||||||||||||||||||||||||||
具体技术要求 | 设备参数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技术要求。 ( * )维护工作要求 1.熟悉业务系统。中标人须具备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熟悉高清平台、诱导发布平台、设备管理平台等系统; 2.熟悉业务流程。中标方须对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设施系统整体架构、业务流程、 (略) 理流程有清楚了解;有外建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接入时,中标方须配合施工单位实现接入。 3、熟悉设备范围。中标人在维护 (略) 了解交通监控设施(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工程及工程设施的数量、状况、取电位置及周围的环境,对所有设备、工程及工程设施的数量、完好以及安全 (略) 责任,并承担设备及线路被盗、 (略) 修复责任,有权向违法人追偿的权利。 4.落实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日常维护过 (略) 安全防护措施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 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担维护过程中的设备备品、备件、仪器、工具、车辆、通讯工具、工程材料、软件升级 (略) 费用(包括前端设备、机房设备等);应当承担由于全市交通监控设施维护工 (略) 有安全责任,如设备、线缆漏电或设备、零件松动、脱落等(包括由不可抗力引起的设备、线缆的漏电、松动或脱落)引起的事故责任或在维护工作中涉及自身和第 * 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 * 切费用; 5.建立基本台帐。中标人应在维护工作开始前完成 (略) 有设备、工程、设施档案交接和核对工作,完善相应的设备和工程档案核对,超期限未履约视为未完成交接。在维护期内设备和工程发生改变的,应及时更新相应资料,以及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指定管理系统的录入更新工作,并于每月最后 *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供更新后的资料。中标人应在开始维护工作的 * 个月内完成维护范围内的交通监控设备的管线、沙井、杆件或灯具等存 (略) 全面调查,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6.工作交接要求。中标人须在维护合同结束前 * 个月内对合同涉及设备完成排查修复,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移交交接工作。所有移交的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等相关配套的设备不得低于接手维护时并经采购人认可的状态,否则由中标人承担恢复至接手 (略) 恢复改造费用。若因中标人原因不能移交进入新的维护合同维护管理的,由中 (略) 维护管理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 7.日常巡检维护要求。 (1)中标人每月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对范围内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 (略) 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发生故障应当及时发现并抢修,每 * 个月为 * 个巡检周期(特殊规定的除外)。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清洁工作须严格依照《 (略) 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略) 。 (2)中标人应及时( * 个巡检周期内)发现绿化遮挡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的情况, (略) 置并及时上报。中标人须定期对图像单元、补光单元、机柜设备单元清洁、保养, (略) 清淤和补沙,对所有接头、接线、接地、 (略) 检查,保证支撑牢固可靠。 (3)中标人需依照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应的手机并能够按照用户需求实现定位和实时 (略) 视频(或图片)的功能,落实零星应急工程重要工序施工过程拍照留档,以便采购人考核巡检工作、工程施工的规范合理性。若路面出现非采购人建设的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中标人须及时( * 个巡检周期内)发现,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刻向采购人报告。 8.人员及车辆配备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 * 周内应完成将人员和车辆的配备情况,提交给采购人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配备能同时解决至少 * 个不同地点发生故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 (2)中标单位需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常驻采购方, (略) 理各种突发应急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维护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电脑操作能力,并负责协调本项目维护工作、零星工程建设中的各项业务。 (3)中标人须设立全天维护专用值班电话,并保证 * 小时通讯畅通,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需及时响应。维护人员值班表必须提前报采购人,人员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按维护工作质量评价要求快速响应,立即实施维护抢修,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维修工作完成后依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故障报表,报表中必须真实地反映出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处理措施、 (略) 理完毕时间等。 (4)维护车辆满足施工车辆外观标识(注:维护车辆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LED显示屏,显示红色字体或黄色导向指示箭头,在高快速路上作业时需配备防撞车,维护车辆统 * 颜色、统 * 警示标识)。中标人在开展维护任务时须严格 (略) 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作业车辆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件,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 * 规范的工程作业服装和反光衣,并配带工作证,施工完毕后须做好清除障碍物和善后工作,完善道路相关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按 (略) 技术要求和标准恢复路面,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9.其他工作要求。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安排的相关普查工作,不得因该项工作而影响日常维护任务。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安排的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在采购人安排之日起纳入维护。设备、配件等使用期限过长,老化破损严重,满足报废条件,中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在采购人未改造报废前,中标人负有维护维修责任,不得推诿。当采购人有改造、改建、迁移交通监控设备等工作安排时,中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持, (略) 性建议。 (略) (略) 络化布控系统的监控点,中标人须配合相关设备的接入、调试工作。 * .设备管理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 (略) 分设备停机(停止使用),中标人接书面停机通知书之日起停止日常维修工作, (略) 巡检、清洁保养义务,承担设备安全性、完好性相关责任。市政道路施工涉及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需拆除时,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对拆除设备 (略) (略) 检查统计,经 * 方确认完好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拆除。中标人在维护工作中更换或拆除的设备、材料,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整送达采购人仓库,并办好入库手续; (略) 件的更换、增加及采购人要求的调试和测试等工作,中标人在接到通 (略) 。 * .取通电要求。 (1)取电要求。中标人定期每月对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 (略) 统计及支付。同时,需负责办理前端设备取电手续等事宜,并完成前端点设备的电表报装及安装工作,提交书面资料,并代缴已签署用电协议的电费,电费由采购人在维护费用中支付。 (略) (略) 管、绿化、供电、电信、 (略) 门联系的,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办理有关施工许可等事宜。 (2)通电要求。中标人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必须保证前端设备供电正常,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停电及供电故障,中标人应接报障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信号灯 * 分钟、其他设备 * 分钟) (略) 完成抢修供电,直至电力恢复正常。 (略) (略) 费用包含在维护费中,采 (略) 支付费用。因发电不及时、发电不到位导致维护超时的均按维护工作 (略) 处罚。 * .值班要求。 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及警卫,中标人必须提前安排维护人员值班,维护人员值班表必须提前送至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做好各项维护保障工作。在遇到台风、暴雨、雷击等各种非正常情况,或根据采购人的特殊勤务安排,中标人须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增派维修人员在维护区域内巡检或者待命, (略) 设备和工程的巡查,发现损坏情况时要立即实施抢修。在突发大面积故障时,中标人能够 (略) * 个以上工作点的维护抢修。确属不可抗力造成的大范围设备损坏,中标人须立刻将损坏情况统计报采购人,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修复。 ( * )维护工作备件要求 1.备件要求。设备未达报废期的,由中标人在维护工作中配备充足的抢修备件,以确保维护 (略) ,采购人随时可对中标人的备件 (略) 抽查,抽查不合格或因备件短缺延误修复时间的 (略) 处罚。已达报废期的仍在使用的设备由采购方提供备件,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中标人提供的备件的型号、技术规格等必须与采购人当前使用的设备型号、技术规格相同或采购人认同的可向上兼容的备件,不得使用低配置的备件。 2、质量技术要求。中标人配备的备件性能须高于需更换设备的性能要求。 ( * )零星应急工程要求 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下达的零星应急工程任务书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工的,需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按时完成的(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除外),按维护工作 (略) 处罚。 2.中标人必须在零星工程实施前配合监理、 (略) 进行勘查,并按设计图纸和 (略) 工程施工。 3. (略) 监控设施项目改造、完善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安排人员,与监理方及设 (略) (略) 调研,中标人须依照设计图纸、 (略) 工程施工,施工过程将接受采购人和监理方监督。隐蔽工程施工时须提前通 (略) 旁站监督,并记录施工过程。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提交 (略) 图片或者录像资料报采购人后方可申请验收。 4.中标人须在零星工程完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提供验收资料申报验收(验收资 (略) 有隐蔽工程施 (略) 照片和 (略) 照片,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结算单位提供结算资料,如未按时提交资料记入每月履约评价。(注:以上资料需提供电子裆) 5.迁移设备恢复及更新设备,须保证设备运作效果不低于原设备正常运作的效果并满足国家相应标准。 6.改造、完善的监控设施技术参数须符合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技术要求) 7.零星工程的结算以采购人和监理方核准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略) 完成的应急工程项目质保1年,时间 (略) (略) 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修复。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整体产品的全包服务,包括:整体产品涉及系统维护及更换、维修保养、人力资源消耗、备品 (略) 有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 8.零星工程质保期满,纳入中标人日常维护范围。 | |||||||||||||||||||||||||||||||||||||||||||||||||||||||||||||||||||||||||||||||||||||||||||||||||||||||||||||||||||||||||||||||||||||||||||||||||||||||||||
商务需求 | ( *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且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年, (略) 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 * 年 * 签,总计年限不超过3年。 ( *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预付款; 2.后续根据服务情况支付进度款,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 3.维护服务期满后, (略) 有的 (略) 有的零星 (略) 通过 * 方的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1)实际维护数量与合同维护数量不 * 致,导致的维护费用的增减, * 方将在进度款或尾款中调增或调减。 (2)根据招标人维护工作 (略) 罚要求,如存在维护扣款的事项, * 方将在进度款或尾款中直接扣减。 (3)零星应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扣款事项, * 方将在进度款或尾款中直接扣减。 5.备品备件采购及安装按实际供货数 (略) 结算。 6.本项目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7.采购方可 (略) 情况对维护经费、零星应急工程经费、备品备件经费在本项目合同内调整使用。 ( * )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根据采购人制定的“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维护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附件3) (略) 罚。 1、为进 * 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水平,采购单位建立了月度履约评价制度,即每月 * 日前对中标单位上月 (略) (略) 考核评价,并填写《月度考核评价表》。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连续 * 个月或累计 * 个月履约评价未达到良的,取消下年度延续合同资格。 2、鉴于本项目涉 (略) 涉密数据,双方须在签订合同时 * 并签订保密协议。 3、配合完成信息化 (略) 企业及人员安全审查。 ( * )履约担保金 合同金额的 * %,如果中标价与预算价之差大于 * %, (略)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的形式。 ( * )违约责任 * 方的责任 1、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 * 方造成的损失。 2、 * 方向 * 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 (略) 导致 * 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 方的责任 1、 * 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 * 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 * 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 * 方的责任期内, (略) 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 * 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 (略) 赔偿。 3、 * 方对 * (略) 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 (略) (略) , * 方应承担责任。 4、 * 方向 * 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 (略) 导致 * 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 |||||||||||||||||||||||||||||||||||||||||||||||||||||||||||||||||||||||||||||||||||||||||||||||||||||||||||||||||||||||||||||||||||||||||||||||||||||||||||
评标信息 |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 (略) 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 |||||||||||||||||||||||||||||||||||||||||||||||||||||||||||||||||||||||||||||||||||||||||||||||||||||||||||||||||||||||||||||||||||||||||||||||||||||||||||
其他 | 1、交通监控设施维护工作,具体维护内容详见下表:
2、应急工程 1. (略) 服务期内完成采购人临时下达的交通信号路口、电子警察、闭路、诱导、车牌识别设备点位迁移、改造、完善等应急工程施工任务及相应的设备供货任务。 2.道路交通组织改变、规范变化等,需调整设备、管线、基础、沙井、位置等,以及做好防护、消除隐患等,不属于日常维护范围, (略) 落实经费及时安排改造、完善等工程。 3.发生不可抗自然力(以市 * 防办发布信息为准),造成交通信号路口、电子警察、闭路、诱导、车牌识别设备故障需抢修的,不属于日常维护范围, (略) 落实经费及时安排改造、完善等工程。 4.由于周围客观环境改变,如供电线路调整、迁移、停用,取电箱变迁移、拆除等原因,造成交通信号系统路口及电子警 (略) 调整、迁移、改造等,不属于日常维护范围, (略) 落实经费及时安排改造、完善等工程。 5. (略) 完成的应急工程及提供的设备质保期1年,时间自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任何设备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修复。 注:应急工程量详见附件1-C “详细分项报价”中列明的为准。应急工程量表仅供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备品备件采购及安装 中标人须向具有相关设备、设施供货资格的供应商购置材料、设备。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下述采购器材,其型号、技术规格等必须与采购人当前使用的设备型号、技术规格相同或采购人认同的可向上兼容的备品备件,不得使用低配置的备品备件。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通知为准,采购完成到货验收后即安排安装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及相关清单台账。
评审专家:吴贤忠、崔若春、陶伟宏 项目负责人:宾佳欣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年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维护C包项目申报书 * . * (1).doc |
项目名称 | * 年 (略) 、坪山、深汕 (略) 区交通监控设施维护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 * . * | |||||||||||||||||||||||||||||||||||||||||||||||||||||||||||||||||||||||||||||||||||||||||||||||||||||||||||||||||||||||||||||||||||||||||||||||||||||||||||
项目背景 | 为保证 (略) (略) 管理和维护的交通信号设施、电子警察、车牌、闭路、诱导设施正常、 (略) , (略) (略) 应急抢修、改建等工程维护工作,特对交通信号设施、电子警察、车牌、闭路、诱导 (略) 采购。维护区域为 (略) 、坪山、深汕 (略) 区,在应急情况下可延伸至全市范围(含深汕)开展工作。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以上(含 * 级)。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人”“中 (略) ”中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 * 并保存。 | |||||||||||||||||||||||||||||||||||||||||||||||||||||||||||||||||||||||||||||||||||||||||||||||||||||||||||||||||||||||||||||||||||||||||||||||||||||||||||
服务类清单 |
| |||||||||||||||||||||||||||||||||||||||||||||||||||||||||||||||||||||||||||||||||||||||||||||||||||||||||||||||||||||||||||||||||||||||||||||||||||||||||||
具体技术要求 | 设备参数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技术要求。 ( * )维护工作要求 1.熟悉业务系统。中标人须具备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熟悉高清平台、诱导发布平台、设备管理平台等系统; 2.熟悉业务流程。中标方须对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设施系统整体架构、业务流程、 (略) 理流程有清楚了解;有外建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接入时,中标方须配合施工单位实现接入。 3、熟悉设备范围。中标人在维护 (略) 了解交通监控设施(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工程及工程设施的数量、状况、取电位置及周围的环境,对所有设备、工程及工程设施的数量、完好以及安全 (略) 责任,并承担设备及线路被盗、 (略) 修复责任,有权向违法人追偿的权利。 4.落实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日常维护过 (略) 安全防护措施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 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担维护过程中的设备备品、备件、仪器、工具、车辆、通讯工具、工程材料、软件升级 (略) 费用(包括前端设备、机房设备等);应当承担由于全市交通监控设施维护工 (略) 有安全责任,如设备、线缆漏电或设备、零件松动、脱落等(包括由不可抗力引起的设备、线缆的漏电、松动或脱落)引起的事故责任或在维护工作中涉及自身和第 * 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 * 切费用; 5.建立基本台帐。中标人应在维护工作开始前完成 (略) 有设备、工程、设施档案交接和核对工作,完善相应的设备和工程档案核对,超期限未履约视为未完成交接。在维护期内设备和工程发生改变的,应及时更新相应资料,以及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指定管理系统的录入更新工作,并于每月最后 *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供更新后的资料。中标人应在开始维护工作的 * 个月内完成维护范围内的交通监控设备的管线、沙井、杆件或灯具等存 (略) 全面调查,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6.工作交接要求。中标人须在维护合同结束前 * 个月内对合同涉及设备完成排查修复,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移交交接工作。所有移交的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等相关配套的设备不得低于接手维护时并经采购人认可的状态,否则由中标人承担恢复至接手 (略) 恢复改造费用。若因中标人原因不能移交进入新的维护合同维护管理的,由中 (略) 维护管理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 7.日常巡检维护要求。 (1)中标人每月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对范围内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 (略) 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发生故障应当及时发现并抢修,每 * 个月为 * 个巡检周期(特殊规定的除外)。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清洁工作须严格依照《 (略) 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略) 。 (2)中标人应及时( * 个巡检周期内)发现绿化遮挡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的情况, (略) 置并及时上报。中标人须定期对图像单元、补光单元、机柜设备单元清洁、保养, (略) 清淤和补沙,对所有接头、接线、接地、 (略) 检查,保证支撑牢固可靠。 (3)中标人需依照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应的手机并能够按照用户需求实现定位和实时 (略) 视频(或图片)的功能,落实零星应急工程重要工序施工过程拍照留档,以便采购人考核巡检工作、工程施工的规范合理性。若路面出现非采购人建设的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中标人须及时( * 个巡检周期内)发现,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刻向采购人报告。 8.人员及车辆配备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 * 周内应完成将人员和车辆的配备情况,提交给采购人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配备能同时解决至少 * 个不同地点发生故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 (2)中标单位需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常驻采购方, (略) 理各种突发应急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维护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电脑操作能力,并负责协调本项目维护工作、零星工程建设中的各项业务。 (3)中标人须设立全天维护专用值班电话,并保证 * 小时通讯畅通,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需及时响应。维护人员值班表必须提前报采购人,人员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按维护工作质量评价要求快速响应,立即实施维护抢修,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维修工作完成后依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故障报表,报表中必须真实地反映出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处理措施、 (略) 理完毕时间等。 (4)维护车辆满足施工车辆外观标识(注:维护车辆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LED显示屏,显示红色字体或黄色导向指示箭头,在高快速路上作业时需配备防撞车,维护车辆统 * 颜色、统 * 警示标识)。中标人在开展维护任务时须严格 (略) 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作业车辆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件,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 * 规范的工程作业服装和反光衣,并配带工作证,施工完毕后须做好清除障碍物和善后工作,完善道路相关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按 (略) 技术要求和标准恢复路面,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9.其他工作要求。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安排的相关普查工作,不得因该项工作而影响日常维护任务。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安排的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在采购人安排之日起纳入维护。设备、配件等使用期限过长,老化破损严重,满足报废条件,中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在采购人未改造报废前,中标人负有维护维修责任,不得推诿。当采购人有改造、改建、迁移交通监控设备等工作安排时,中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持, (略) 性建议。 (略) (略) 络化布控系统的监控点,中标人须配合相关设备的接入、调试工作。 * .设备管理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 (略) 分设备停机(停止使用),中标人接书面停机通知书之日起停止日常维修工作, (略) 巡检、清洁保养义务,承担设备安全性、完好性相关责任。市政道路施工涉及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备需拆除时,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对拆除设备 (略) (略) 检查统计,经 * 方确认完好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拆除。中标人在维护工作中更换或拆除的设备、材料,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整送达采购人仓库,并办好入库手续; (略) 件的更换、增加及采购人要求的调试和测试等工作,中标人在接到通 (略) 。 * .取通电要求。 (1)取电要求。中标人定期每月对交通信号系统路口、电子警察、违停球、车牌识别、闭路电视、诱导屏等相关配套的设 (略) 统计及支付。同时,需负责办理前端设备取电手续等事宜,并完成前端点设备的电表报装及安装工作,提交书面资料,并代缴已签署用电协议的电费,电费由采购人在维护费用中支付。 (略) (略) 管、绿化、供电、电信、 (略) 门联系的,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办理有关施工许可等事宜。 (2)通电要求。中标人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必须保证前端设备供电正常,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停电及供电故障,中标人应接报障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信号灯 * 分钟、其他设备 * 分钟) (略) 完成抢修供电,直至电力恢复正常。 (略) (略) 费用包含在维护费中,采 (略) 支付费用。因发电不及时、发电不到位导致维护超时的均按维护工作 (略) 处罚。 * .值班要求。 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及警卫,中标人必须提前安排维护人员值班,维护人员值班表必须提前送至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做好各项维护保障工作。在遇到台风、暴雨、雷击等各种非正常情况,或根据采购人的特殊勤务安排,中标人须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增派维修人员在维护区域内巡检或者待命, (略) 设备和工程的巡查,发现损坏情况时要立即实施抢修。在突发大面积故障时,中标人能够 (略) * 个以上工作点的维护抢修。确属不可抗力造成的大范围设备损坏,中标人须立刻将损坏情况统计报采购人,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修复。 ( * )维护工作备件要求 1.备件要求。设备未达报废期的,由中标人在维护工作中配备充足的抢修备件,以确保维护 (略) ,采购人随时可对中标人的备件 (略) 抽查,抽查不合格或因备件短缺延误修复时间的 (略) 处罚。已达报废期的仍在使用的设备由采购方提供备件,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中标人提供的备件的型号、技术规格等必须与采购人当前使用的设备型号、技术规格相同或采购人认同的可向上兼容的备件,不得使用低配置的备件。 2、质量技术要求。中标人配备的备件性能须高于需更换设备的性能要求。 ( * )零星应急工程要求 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下达的零星应急工程任务书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工的,需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按时完成的(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除外),按维护工作 (略) 处罚。 2.中标人必须在零星工程实施前配合监理、 (略) 进行勘查,并按设计图纸和 (略) 工程施工。 3. (略) 监控设施项目改造、完善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安排人员,与监理方及设 (略) (略) 调研,中标人须依照设计图纸、 (略) 工程施工,施工过程将接受采购人和监理方监督。隐蔽工程施工时须提前通 (略) 旁站监督,并记录施工过程。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提交 (略) 图片或者录像资料报采购人后方可申请验收。 4.中标人须在零星工程完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提供验收资料申报验收(验收资 (略) 有隐蔽工程施 (略) 照片和 (略) 照片,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结算单位提供结算资料,如未按时提交资料记入每月履约评价。(注:以上资料需提供电子裆) 5.迁移设备恢复及更新设备,须保证设备运作效果不低于原设备正常运作的效果并满足国家相应标准。 6.改造、完善的监控设施技术参数须符合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技术要求) 7.零星工程的结算以采购人和监理方核准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略) 完成的应急工程项目质保1年,时间 (略) (略) 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修复。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整体产品的全包服务,包括:整体产品涉及系统维护及更换、维修保养、人力资源消耗、备品 (略) 有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 8.零星工程质保期满,纳入中标人日常维护范围。 | |||||||||||||||||||||||||||||||||||||||||||||||||||||||||||||||||||||||||||||||||||||||||||||||||||||||||||||||||||||||||||||||||||||||||||||||||||||||||||
商务需求 | ( *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且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年, (略) 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 * 年 * 签,总计年限不超过3年。 ( *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预付款; 2.后续根据服务情况支付进度款,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 3.维护服务期满后, (略) 有的 (略) 有的零星 (略) 通过 * 方的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1)实际维护数量与合同维护数量不 * 致,导致的维护费用的增减, * 方将在进度款或尾款中调增或调减。 (2)根据招标人维护工作 (略) 罚要求,如存在维护扣款的事项, * 方将在进度款或尾款中直接扣减。 (3)零星应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扣款事项, * 方将在进度款或尾款中直接扣减。 5.备品备件采购及安装按实际供货数 (略) 结算。 6.本项目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7.采购方可 (略) 情况对维护经费、零星应急工程经费、备品备件经费在本项目合同内调整使用。 ( * )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根据采购人制定的“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维护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附件3) (略) 罚。 1、为进 * 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水平,采购单位建立了月度履约评价制度,即每月 * 日前对中标单位上月 (略) (略) 考核评价,并填写《月度考核评价表》。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连续 * 个月或累计 * 个月履约评价未达到良的,取消下年度延续合同资格。 2、鉴于本项目涉 (略) 涉密数据,双方须在签订合同时 * 并签订保密协议。 3、配合完成信息化 (略) 企业及人员安全审查。 ( * )履约担保金 合同金额的 * %,如果中标价与预算价之差大于 * %, (略)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的形式。 ( * )违约责任 * 方的责任 1、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 * 方造成的损失。 2、 * 方向 * 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 (略) 导致 * 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 方的责任 1、 * 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 * 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 * 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 * 方的责任期内, (略) 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 * 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 (略) 赔偿。 3、 * 方对 * (略) 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 (略) (略) , * 方应承担责任。 4、 * 方向 * 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 (略) 导致 * 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 |||||||||||||||||||||||||||||||||||||||||||||||||||||||||||||||||||||||||||||||||||||||||||||||||||||||||||||||||||||||||||||||||||||||||||||||||||||||||||
评标信息 |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 (略) 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 |||||||||||||||||||||||||||||||||||||||||||||||||||||||||||||||||||||||||||||||||||||||||||||||||||||||||||||||||||||||||||||||||||||||||||||||||||||||||||
其他 | 1、交通监控设施维护工作,具体维护内容详见下表:
2、应急工程 1. (略) 服务期内完成采购人临时下达的交通信号路口、电子警察、闭路、诱导、车牌识别设备点位迁移、改造、完善等应急工程施工任务及相应的设备供货任务。 2.道路交通组织改变、规范变化等,需调整设备、管线、基础、沙井、位置等,以及做好防护、消除隐患等,不属于日常维护范围, (略) 落实经费及时安排改造、完善等工程。 3.发生不可抗自然力(以市 * 防办发布信息为准),造成交通信号路口、电子警察、闭路、诱导、车牌识别设备故障需抢修的,不属于日常维护范围, (略) 落实经费及时安排改造、完善等工程。 4.由于周围客观环境改变,如供电线路调整、迁移、停用,取电箱变迁移、拆除等原因,造成交通信号系统路口及电子警 (略) 调整、迁移、改造等,不属于日常维护范围, (略) 落实经费及时安排改造、完善等工程。 5. (略) 完成的应急工程及提供的设备质保期1年,时间自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任何设备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修复。 注:应急工程量详见附件1-C “详细分项报价”中列明的为准。应急工程量表仅供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备品备件采购及安装 中标人须向具有相关设备、设施供货资格的供应商购置材料、设备。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下述采购器材,其型号、技术规格等必须与采购人当前使用的设备型号、技术规格相同或采购人认同的可向上兼容的备品备件,不得使用低配置的备品备件。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通知为准,采购完成到货验收后即安排安装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及相关清单台账。
评审专家:吴贤忠、崔若春、陶伟宏 项目负责人:宾佳欣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年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维护C包项目申报书 * . * (1).doc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