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字〔2020〕63号)
大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字〔2020〕63号)
(略)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
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 * 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 * 〕 * 号)、《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崇财采〔 * 〕 * 号)要求,现就我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和内容 ( * )公开范围。政府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通过政府 (略) 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 * 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 * )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计划实施采购时间等,具体填报内容详见附件。 ( * )公开要求。政府采购意向应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需求,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政府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采购人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 (略) 和采购文件为准。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依据和时间 ( * )公开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政府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 * 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政府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 ( * )公开时间。政府采购意向由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公开。 (略) 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 * 日。 ( * )意向变更和可不公开情形。若政府采购意向发生重大变更如预算金额、采购数量大幅增加或者减少, (略) , (略) 时间重新计算。采购人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 (略) 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主体和渠道 ( * )公开主体。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各采购人负责公开本单位政府采购意向。 ( * )公开渠道。采购人在中 (略) (略) —广 (略) (http:/ 点击查看>> )“改革专栏—采购意向公开栏”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略) 门和 (略) (略) (略) 上同步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在各公开媒体上发布同 * 政府采购意向的,公开时间和内容应保持 * 致。公布时间和内容不 * 致的,以中 (略) (略) —广 (略) 公开的政府采购意向时间和内容为准。 采购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告—意见征询或公示”模块发布采购意向,系统会自动将发布的采购意向相关内容推送至中 (略) (略) —广 (略) 。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施步骤 第 * 步,先行试点。 * 年选择大新 (略) 、 (略) 等2个单位开展试点。试点单位在 * 年 * 月 * 日后实施的采购项目,按规定在项目开始前 * 日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如 * 月 * 日实施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为9月 * 日前)。 第 * 步,增点扩面。自 * 年1月1日起, (略) 分预算单位开展试点。 第 * 步,全面实施。自 * 年1月1日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鼓励非 (略) 提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 、有关要求 ( *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规定,规范公开内容、程序,统 * 公开方式和渠道,提高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规范化水平。各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严格按要求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责任,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 * )强化督导检查。 (略) 门要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日常督导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将对政府采购意向 (略) 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 附件:1.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操作手册 ? ? (略) * * 年9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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