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绿化管养项目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绿化管养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财库〔 * 号)、《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政府 (略) 受云 (略) 的委托对《云 (略) 绿化管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2.1项目编号:HHC 点击查看>>
2.2采购内容:云 (略) 绿化管养(详见下表)
绿化区域名称 | 大约面积数 (平方米) | 绿化种类 | 数量 (大约数) | 单位 | 养护标准 |
校园主绿化区 | 乔木类 | * 2 | 株 | 3级 | |
灌木球体类 | * 1 | 株 | 3级 | ||
地被苗木类 | m2 | 3级 | |||
天 (略) | * | 天然草坪 | * 0 | m2 | 3级 |
教工宿舍 | * | 灌木及少量乔木 | * | m2 | 3级 |
苗圃 | * 4 | 乔木苗 | * 4 | m2 | 3级 |
合计 |
★2.3养护人数要求: * 人(含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的管理经验。
2.4 绿化养护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问题 (略) 解决。
2.5 管护期: * 年。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可连续管养 * 年,合同 * 年 * 签, (略) ;期间如达不到采购方管养要求, (略) 。
2.6管护地点:云 (略) 指定。
2.7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9采购预算:¥ * . * 万元/年。
2. *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规定:
①纳税证明材料: * 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证明材料; (略) 提供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或因故未缴纳提供证明材料。
② (略) 保证明材料: * 年任意 (略) 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证明材料; (略) 提供成立至今任意 (略) 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或因故未缴纳提供证明材料。
③财务状况:提供 * 年度或 * 年度经第 * 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情况说明。
④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 (略) 站截图)(对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 (略) 活动), (略) 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 天。
3.2供应商有效的 * 证合 * 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 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 (略) 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4.2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 (略) * 楼大厅。CA数字证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4.3 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 (略) 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4 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投标。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5 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略) 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 (略)
联系人:王子林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 点击查看>>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磋 (略) 上递交方式:磋商申请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磋商截止 (略) 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携 (略)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5.2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需法人或委托代理 (略) 参加开标会,需携带已刻录的磋商响应文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格式为*.ZCZBJ)。
5.3磋商申请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磋商,磋商申请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 (略) 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磋商响应文件,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日上午9时 * 分( (略) 时间)。
6.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红河州公 (略) (蒙自市 (略) 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6.3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 (略) 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上形式发布。
* 、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在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上公开发布。
8. (略) 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产品参数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标过程、结果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采购文件产品参数受理质疑单位:云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评标过程、结 (略) 门:红河州政府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8.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8)质疑不能用传真形式。
(略) 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受理无效的质疑函。
8.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略) 政府采购管理科,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采购人:云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南洞路 * 号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州政府 (略)
联系人:潘战军
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 (略)
附:
保证金名称账户名称: (略) 公 (略)
(略) : (略) 蒙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 * 仟元人民币)
* 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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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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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财库〔 * 号)、《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政府 (略) 受云 (略) 的委托对《云 (略) 绿化管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2.1项目编号:HHC 点击查看>>
2.2采购内容:云 (略) 绿化管养(详见下表)
绿化区域名称 | 大约面积数 (平方米) | 绿化种类 | 数量 (大约数) | 单位 | 养护标准 |
校园主绿化区 | 乔木类 | * 2 | 株 | 3级 | |
灌木球体类 | * 1 | 株 | 3级 | ||
地被苗木类 | m2 | 3级 | |||
天 (略) | * | 天然草坪 | * 0 | m2 | 3级 |
教工宿舍 | * | 灌木及少量乔木 | * | m2 | 3级 |
苗圃 | * 4 | 乔木苗 | * 4 | m2 | 3级 |
合计 |
★2.3养护人数要求: * 人(含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的管理经验。
2.4 绿化养护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问题 (略) 解决。
2.5 管护期: * 年。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可连续管养 * 年,合同 * 年 * 签, (略) ;期间如达不到采购方管养要求, (略) 。
2.6管护地点:云 (略) 指定。
2.7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9采购预算:¥ * . * 万元/年。
2. *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规定:
①纳税证明材料: * 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证明材料; (略) 提供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或因故未缴纳提供证明材料。
② (略) 保证明材料: * 年任意 (略) 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证明材料; (略) 提供成立至今任意 (略) 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或因故未缴纳提供证明材料。
③财务状况:提供 * 年度或 * 年度经第 * 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情况说明。
④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 (略) 站截图)(对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 (略) 活动), (略) 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 天。
3.2供应商有效的 * 证合 * 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 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 (略) 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4.2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 (略) * 楼大厅。CA数字证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4.3 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 (略) 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4 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投标。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5 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略) 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 (略)
联系人:王子林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 点击查看>>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磋 (略) 上递交方式:磋商申请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磋商截止 (略) 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携 (略)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5.2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需法人或委托代理 (略) 参加开标会,需携带已刻录的磋商响应文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格式为*.ZCZBJ)。
5.3磋商申请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磋商,磋商申请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 (略) 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磋商响应文件,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日上午9时 * 分( (略) 时间)。
6.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红河州公 (略) (蒙自市 (略) 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6.3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 (略) 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上形式发布。
* 、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在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上公开发布。
8. (略) 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产品参数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标过程、结果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采购文件产品参数受理质疑单位:云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评标过程、结 (略) 门:红河州政府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8.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8)质疑不能用传真形式。
(略) 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受理无效的质疑函。
8.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略) 政府采购管理科,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采购人:云 (略)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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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市南洞路 * 号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州政府 (略)
联系人:潘战军
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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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名称账户名称: (略) 公 (略)
(略) : (略) 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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