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一期)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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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一期)需求公示


(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 * 期)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 * 期)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略) 市 (略)

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点击查看>>

项目背景

1.住有宜居是在改善民生层面对党中央、 (略) (略) 署的落实,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要求, (略) 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使命之 * ,是《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 * 〕 * 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深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 (略) 关于支持 (略) 建 (略) (略) 示范区的意见》提出 (略) 应作为民生幸福标杆,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 (略) 会保障体系,实现住有宜居,加快完善公共住房制度。《 (略) 市建 (略) (略) (略) 动方案( 点击查看>> 年)》要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 (略) ”。 * 年发布的《意见》明确将“统筹解决各类居民住房问题”、“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 * 万套”、“住房品质和宜居水平持续提升”作为 * 年至 * 年全市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从“ (略) 居”和“住有宜居”两方面为全市住房发展的方向提供了重要导向。在此背景下, (略) 市积极探索住有宜居的有益实践,是新时期 (略) 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2. (略) (略) 示范区对 (略) 提出的住房发展目标,也是民生幸福标杆的重要组成,但目前对于“住有宜居”的概念、标准等方面多为学术研究范畴,尚无统 * 、权威的体系可借鉴。在此基础上结合 (略) 实际,确立具有 (略) 特色的“住有宜居”标准体系,为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3.编制《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具有其紧迫性,是我市开展住有宜居工作的基础和标尺。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是我市开展住有宜居工作的基础,没有标准则住有宜居各项工作无章可循,缺少 * 把标尺衡量。因此,亟需通过研究国内外住有宜居案例,开展全面调研,分析住有宜居的主要指标以及各个维度的标准体系,明确住有宜居未来发展的目标与方向,通过细化分类明确住有宜居细化指标。《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作为《 (略) 市住有宜居标准体系》的前期研究成果,开展编制 (略) 。
综上, (略) 示范区提出住有宜居的目标,《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是住有宜居工作开展的基础,若没有标准则住有宜居各项工作就没有目标与方向,没有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 (略) (略) 示范区目标的实现。及时出台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有利于 (略) 市引领全国的住有宜居方向,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开展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 (略)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略) 注册为 (略) (略) 的供应商(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 (略) 会组织或具有执业许可证的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照扫描件,原件备查);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1.0 点击查看>> .0
2PLAN-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1.0 点击查看>> .0

具体技术要求

项目预期目标与成果
预期目标:通过政策梳理、全面调研的方式,在遵循科学、严谨、合理、 (略) 原则的前提下,对各个方面的住有 (略) 深入的研究分析,形成可以科学衡量住有宜居水平标准的框架体系。
形成下列研究成果:
1.《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起草稿)》
2.《<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起草稿)>编制说明》
项目服务内容
《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起草稿)》是住有宜居工作开展的标尺和基础,是 * 个全新的概念,对于“住有宜居”的概念、标准等方面多为学术研究范畴,尚无统 * 、权威的体系可借鉴,为更好地落实上述文件对我市“住有宜居”的建设要求,亟待研究出台住有宜居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 * )梳理国际、国内及我市住房及配套建设现有各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 )通过问卷、座谈、访谈等方法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和数据,为制定标准体系提供基础;
( * )对收集到的 (略) 深入研究和数据分析,结合住有宜居要求,形成标准制定工作技术路线图;
( * )组织交通、规划国土、文化、环境以及住房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宜居标准制定工作研讨和论证;
( * )在遵循科学、严谨、合理、 (略) 原则的前提下,开展《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编制起草工作;
( * )就起草稿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对意 (略) 整理汇总;
( *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并修订形成各项成果;
( * )形成《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及其编制说明,提请审议。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报价
1.项目服务价格上限: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 万及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略) (略) 提 (略) 测算投标报价; * 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 (略) 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项目服务要求
( * )中标单位的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 年内, * 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和工期建议。
( * )中标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课题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 人,并要求参与人员具备住房保障研究类项目研究经验。中标单位应有按时完成 (略) 需的充足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
( * )本 (略) 分包、转包或者拆分。
( * )验收要求:成果验收以 (略) 审查为准。
( * )中标单位有为采购方保守秘密的义务。
付款方式:
( *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 %作为首期款。
( * )中标方提交初步阶段的成果文件并通过 (略) 市 (略) (略) 门初审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 %。
( * )中标方提交最终成果后十个工作日内 * 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略)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2
(略) 分
*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项目背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详实完整,成果预设明确;对新时期 (略) 住有宜居的内涵把握准确,主要工作内容全面、清晰,工作方法合理,技术 (略) 。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方案周全完整,表述清晰,有具体贴合项目实施计划的时间安排方式和良好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
良评分标准:方案完整,有具体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可操作性较好;
中评分标准:方案较基本,有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可操作性 * 般;
差评分标准:方案无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重难点分析合理准确,应对 (略) 。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应对措施针对性强。
良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清楚、应对措施针对性较好。
中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般、应对措施针对性 * 般。
差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差或者无相关分析、应对措施。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课题质量保障措施具体有效。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保障措施十分全面、合理、可操性强。
良评分标准:保障措施详细、较合理、具有可操性。
中评分标准:保障措施较详细、不具有可操作性。
差评分标准:保障措施较差或未提供。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服务承诺完善,具有售后服务计划。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服务承诺完善,售后 (略) 性强。
良评分标准:服务承诺较完善,售后服务 (略) 性。
中评分标准:服务承诺不完善或者售后服务 (略) 性。
差评分标准:服务承诺不完善,或者无服务承诺。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研究过程及后续服务中可能出现的 (略) 预判,并提出合理、具体的违约承诺。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良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 * 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中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差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或未提供。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3
(略) 分
*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国家高端智库认定称号的,得3分;
2.投标 (略) 单位 * 级资信证书的,得1分;
3.获得地级市(及以上) (略) 门认定的住房研究类的单位,得1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5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得满分,否则不得分。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书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8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1.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委 (略) 门或者机构委托的住有宜居研究类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2.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立法或修订类项目(含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4分;
3.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调研类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8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等)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上述资料均需提供扫描(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3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国家 (略) 类课题项目奖项:
* 等奖每个得3分, * 等奖每个得2分, * 等奖每个得1分。累计最多得3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8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1.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主管主持过市委 (略) 门或者机构委托的住有宜居研究类项目,每提供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2.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主管主持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立法或修订类项目(含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4分;
3.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主管主持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调研类项目,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8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日 (略) 保资料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 (略) 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及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中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关键页、合同或过程文件有显示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内容。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所有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5
拟安 (略) 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略) 成员人数不少于 * 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不得少于5人,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市委 (略) 门或者机构委托的住有宜居研究类项目,每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4分;
2.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立法或修订类项目(含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8分;
3.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调研类项目,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 * 分(同 * 成员有多类项目参与经验的,分别计分,可累加)。
( * )评分依据:
1. (略) 成员投标日 (略) 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 (略) 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学历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中显示其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关键页或过程文件签字页,若合同无法显示人员任职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6
(略) 诚信管理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 (略) 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 * ] *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 (略) (略) 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按投 (略) 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

附件

附件1-1服务类申报书模板(宜居框架 点击查看>>

(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 * 期)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 * 期)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略) 市 (略)

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点击查看>>

项目背景

1.住有宜居是在改善民生层面对党中央、 (略) (略) 署的落实,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要求, (略) 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使命之 * ,是《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 * 〕 * 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深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 (略) 关于支持 (略) 建 (略) (略) 示范区的意见》提出 (略) 应作为民生幸福标杆,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 (略) 会保障体系,实现住有宜居,加快完善公共住房制度。《 (略) 市建 (略) (略) (略) 动方案( 点击查看>> 年)》要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 (略) ”。 * 年发布的《意见》明确将“统筹解决各类居民住房问题”、“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 * 万套”、“住房品质和宜居水平持续提升”作为 * 年至 * 年全市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从“ (略) 居”和“住有宜居”两方面为全市住房发展的方向提供了重要导向。在此背景下, (略) 市积极探索住有宜居的有益实践,是新时期 (略) 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2. (略) (略) 示范区对 (略) 提出的住房发展目标,也是民生幸福标杆的重要组成,但目前对于“住有宜居”的概念、标准等方面多为学术研究范畴,尚无统 * 、权威的体系可借鉴。在此基础上结合 (略) 实际,确立具有 (略) 特色的“住有宜居”标准体系,为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3.编制《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具有其紧迫性,是我市开展住有宜居工作的基础和标尺。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研究是我市开展住有宜居工作的基础,没有标准则住有宜居各项工作无章可循,缺少 * 把标尺衡量。因此,亟需通过研究国内外住有宜居案例,开展全面调研,分析住有宜居的主要指标以及各个维度的标准体系,明确住有宜居未来发展的目标与方向,通过细化分类明确住有宜居细化指标。《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作为《 (略) 市住有宜居标准体系》的前期研究成果,开展编制 (略) 。
综上, (略) 示范区提出住有宜居的目标,《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是住有宜居工作开展的基础,若没有标准则住有宜居各项工作就没有目标与方向,没有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 (略) (略) 示范区目标的实现。及时出台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有利于 (略) 市引领全国的住有宜居方向,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开展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 (略)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略) 注册为 (略) (略) 的供应商(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 (略) 会组织或具有执业许可证的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照扫描件,原件备查);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1.0 点击查看>> .0
2PLAN-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1.0 点击查看>> .0

具体技术要求

项目预期目标与成果
预期目标:通过政策梳理、全面调研的方式,在遵循科学、严谨、合理、 (略) 原则的前提下,对各个方面的住有 (略) 深入的研究分析,形成可以科学衡量住有宜居水平标准的框架体系。
形成下列研究成果:
1.《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起草稿)》
2.《<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起草稿)>编制说明》
项目服务内容
《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起草稿)》是住有宜居工作开展的标尺和基础,是 * 个全新的概念,对于“住有宜居”的概念、标准等方面多为学术研究范畴,尚无统 * 、权威的体系可借鉴,为更好地落实上述文件对我市“住有宜居”的建设要求,亟待研究出台住有宜居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 * )梳理国际、国内及我市住房及配套建设现有各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 )通过问卷、座谈、访谈等方法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和数据,为制定标准体系提供基础;
( * )对收集到的 (略) 深入研究和数据分析,结合住有宜居要求,形成标准制定工作技术路线图;
( * )组织交通、规划国土、文化、环境以及住房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宜居标准制定工作研讨和论证;
( * )在遵循科学、严谨、合理、 (略) 原则的前提下,开展《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编制起草工作;
( * )就起草稿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对意 (略) 整理汇总;
( *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并修订形成各项成果;
( * )形成《 (略) 市住有宜居框架性标准体系》及其编制说明,提请审议。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报价
1.项目服务价格上限: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 万及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略) (略) 提 (略) 测算投标报价; * 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 (略) 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项目服务要求
( * )中标单位的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 年内, * 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和工期建议。
( * )中标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课题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 人,并要求参与人员具备住房保障研究类项目研究经验。中标单位应有按时完成 (略) 需的充足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
( * )本 (略) 分包、转包或者拆分。
( * )验收要求:成果验收以 (略) 审查为准。
( * )中标单位有为采购方保守秘密的义务。
付款方式:
( *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 %作为首期款。
( * )中标方提交初步阶段的成果文件并通过 (略) 市 (略) (略) 门初审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 %。
( * )中标方提交最终成果后十个工作日内 * 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略)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2
(略) 分
*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项目背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详实完整,成果预设明确;对新时期 (略) 住有宜居的内涵把握准确,主要工作内容全面、清晰,工作方法合理,技术 (略) 。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方案周全完整,表述清晰,有具体贴合项目实施计划的时间安排方式和良好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
良评分标准:方案完整,有具体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可操作性较好;
中评分标准:方案较基本,有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可操作性 * 般;
差评分标准:方案无时间安排方式和保障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重难点分析合理准确,应对 (略) 。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应对措施针对性强。
良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清楚、应对措施针对性较好。
中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般、应对措施针对性 * 般。
差评分标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差或者无相关分析、应对措施。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课题质量保障措施具体有效。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保障措施十分全面、合理、可操性强。
良评分标准:保障措施详细、较合理、具有可操性。
中评分标准:保障措施较详细、不具有可操作性。
差评分标准:保障措施较差或未提供。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服务承诺完善,具有售后服务计划。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服务承诺完善,售后 (略) 性强。
良评分标准:服务承诺较完善,售后服务 (略) 性。
中评分标准:服务承诺不完善或者售后服务 (略) 性。
差评分标准:服务承诺不完善,或者无服务承诺。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研究过程及后续服务中可能出现的 (略) 预判,并提出合理、具体的违约承诺。
( * )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良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 * 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中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差评分标准: (略) 文件要求或未提供。
评价为优得 * %分数,良得 * %分数,中得 * %分数,差不得分。
3
(略) 分
*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国家高端智库认定称号的,得3分;
2.投标 (略) 单位 * 级资信证书的,得1分;
3.获得地级市(及以上) (略) 门认定的住房研究类的单位,得1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5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得满分,否则不得分。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书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8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1.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委 (略) 门或者机构委托的住有宜居研究类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2.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立法或修订类项目(含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4分;
3.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调研类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8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等)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上述资料均需提供扫描(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3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过国家 (略) 类课题项目奖项:
* 等奖每个得3分, * 等奖每个得2分, * 等奖每个得1分。累计最多得3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8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1.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主管主持过市委 (略) 门或者机构委托的住有宜居研究类项目,每提供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2.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主管主持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立法或修订类项目(含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4分;
3.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主管主持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调研类项目,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8分。
( *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日 (略) 保资料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 (略) 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及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中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关键页、合同或过程文件有显示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内容。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所有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5
拟安 (略) 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专家打分
( * )评审内容:
(略) 成员人数不少于 * 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不得少于5人,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市委 (略) 门或者机构委托的住有宜居研究类项目,每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4分;
2.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立法或修订类项目(含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8分;
3. (略) 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市级及以上住 (略) 门(含下属住房保障性质事业单位)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调研类项目,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多得 * 分(同 * 成员有多类项目参与经验的,分别计分,可累加)。
( * )评分依据:
1. (略) 成员投标日 (略) 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 (略) 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学历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中显示其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关键页或过程文件签字页,若合同无法显示人员任职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作为得分依据。若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 (略)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 (略) 理。
6
(略) 诚信管理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 (略) 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 * ] *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 (略) (略) 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按投 (略) 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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