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信息中心信用“双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第三方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厦门市信息中心信用“双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第三方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我中心拟组织对信用“双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第 * 方 (略) 询价采购, (略) 方式,邀请国内合格的信用服务机构前来参加。
* 、项目内容
信用“双公示”和信用监管第 * 方评估服务是信用体系建 (略) 分, (略) 市信用监测指标的重要内容之 * 。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前培训;分 * 次全覆盖确定评估对象; (略) 评估检查;撰写评估报告和按季度汇总报告。
* 、项目要求
1.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前培训要求,参照国家发改委对全国开展第 * 方评估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结合 (略) 实际情况,制定 (略) 市信用“双公示”、信用监管工作第 * 方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材料清单。
2.确定评估对象, (略) 评估检查要求,每季度结束后,从 * 家成员单位(含6个区)随机抽取 * %确定为评估对象,分 * 季度全覆盖,组织评估对象开展评估前的宣传培训工作,组建项目评估小组,指导被评估对象按评估材料清 (略) 需材料,按照评估指标和评分 (略) 检查。
3.撰写评估单位评估报告和季度汇总报告。针对每个评估对象,撰写 * 份信用“双公示”、 (略) 门评估报告,报告内容至少涵盖被评估对象的打分情况、工作成果、问题和建议。每季度撰写 * 份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至少本次评估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 * 步工作建议。
* 、项目预算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6万元,报价超过此价无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 (略) )”网站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具有 (略) 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或征信机构。
* 、投标文件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明材料;
3.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含:
(1)投标人完全响应项目要求,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提交本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完全符合项目要求,明确项目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实施步骤、技术保障等方面内容,计划达到的建设效果,并 (略) 的项目进度安排;
5.提供项目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6.若投标人代表为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7.投标人提供的 *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有效复印件:
(1)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
(2)采购合同文本;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公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投标文件 * 式 * 份, (略) 加盖法人公章。
* 、中标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在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 、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日上午8: * 。
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北路 * 号振业大厦 * 楼 * 会议室。迟到、缺席的取消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 日
附件:1.投标报价表
2.法人授权书(若有)
3. * 年第 * 季度 “双公示”工作国家评估指标
附件1: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总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公司法人(填写“法人姓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司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全 (略) 理投标过程的 * 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 (略) 签署的 (略) 理与之有关的 * 切事务,我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公司法人: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法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 年第 * 季度 “双公示”工作国家评估指标
序号 | * 级指标及权重 | * 级指标及权重 | 评分说明 | 数据来源 | 备注 |
1 | * 、数据数量 ( * %) | 完整性( * %) | 得分=(1-瞒报率)× * ,即瞒报率每升高 1%减0. * 分 | 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和第 * 方机构提供 | 1. 瞒报率 = (略) 门瞒报率与抓取瞒报率中的最高值 。 2. (略) 门瞒报率 =台账瞒报数据量 /台账数据量 。 3. 抓取瞒报率 =抓取瞒报数据量 /抓取数据量 。 4. 瞒报数据 :瞒报数据包括抽查台账中的未报送数据和第 * 方机构数据抓取发现的未报送数据 。 注:(1) 抽查、 (略) 政决定作出时间在 * 日- * 日期间数据 。 (2) (略) 门提供的 “双公示”信息台账记录与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中 (略) 比对 ,上报系统中无的数据即为瞒报数据 。 (3) 第 * 方机 (略) (略) 抓取 “双公示”信息,形成核查信息列表,与国家 “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中 (略) 比对 ,上报系统中无的数据即为瞒报数据。 (4) 依规不归集上报的数据不计入瞒报数据 , (略) 罚等 。 (5) 上报数据包括疑问数据 、错误数据等 。 |
2 | * 、数据质量 ( * %) | 及时性( * %) | 得分=(1-迟报率)× * ,即迟报率每升高 1%减0.2分 | 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提供 | 1. 迟报率 =迟报数据量 /报送数据量 。 2. 迟报数据量 :“双公示”信息上报时间 -行政决定作出时间 > * 个工作日的上报数据量,单位:条。 注:(1) 统计 * 日- * 日期间上报的数据 。 (2) 各省在评估期内的补报数据不计入统计范围 。 |
3 | 合规性( * %) | 得分=合规率× * ,即合规率每降低 1%减0.2分 | 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提供 | 合规率=入库数据量 /报送数据量。 注:(1) 统计 * 日- * 日期间上报的数据 。 (2) 确认库内的疑问数据不计入统计范围 。 | |
4 | 准确性(5%) | 1. 异议数量得分 :省有效异议加权值小于百万分之 * (包含)的,得3分;大于百万分之 * 且小于百万分之 * (包含)的,得2分;大于百万分之 * 且小于十万分之 * (包含)的,得1分的;大于十万分之 * 的,不得分 2. 权益保护得分 :满分为2分,各省有效异议反映的错误数据中每有 1条严重危害主体权益的 ,减1分,大于等于 2条该项不得分 3. 总分=异议数量得分 +权益保护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 1. 有效异议加权值 =有效异议量 /公示数据量 。 2. 有效异议量由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有效异议量统计标准为符合异议 (略) 理完成的异议申诉数量 。 3. 有效异议为 0的省份,异议数量得分为 3分。 4. 严重危害主体权益的错误数据类型为主体 (略) 政处罚信息 。 5. 有效异议中无严重危害主体权益错误数据的省份 ,权益保护得分为 2分。 注:(1)有效异议统计范围为 * 日- * 日内办结的 “双公示”异议。 (2)公示数据量为 * 日“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的各省 “双公示”数据量。 | |
5 | * 、规范高效 ( * %) | 异议溯源核实规范(5%) | 各省在开 (略) 理工作中 ,存在未按照规定实质性开展溯源核实或核实内容错误的 ,有1次扣1分;评估期内达到 3次及以上的 ,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 各省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溯源核实 ,如未向数 (略) 实质核查 ,视 (略) 理 。 注:(1)统计时间范围为 * 日- * 日。 (2)以事 (略) 判定 ,包括被举报 、投诉等经调查核实的 ,或前后核实意见不 * 致经调查确认的 。 |
6 | 信用修复核查规范(5%) | 得分=(1-核查错误率 * * )×5,即核查错误率每升高1%减0.5分;核查错误率超过 2%的,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修复系统提供 | 核查错误率 =终审拒绝数量 /核查总数 。 注:统计时间范围为 * 日- * 日。 | |
7 | (略) 理及时(5%) | (略) 理平均时间在 5个工作日以内的 ,得5分,每增加1天减1分,大于等于 * 个工作日 ,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 1. (略) 理平均时间 =有 (略) 理时间总和 /有效异议数量 。 2. (略) 理时间指异议申诉通知各省至各省反馈完成时间 。 注:(1)有 (略) 理时间包括异议申诉核实反馈 、正确数据上传等 ,单位为“天(工作日)”。 (2)有效异议统计范围为 * 日- * 日内办结的异议 。 | |
8 | 信用修复核查及时(5%) | 各省(含地市) (略) 罚信息信用修复核查 (略) 理情况的 ,有1 (略) 理期限的扣1分;大于等于 5条,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修复系统提供 | 注:(1)统计时间范围为 * 日- * 日。 (2)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暂不扣分 。 | |
9 | * 、同步更新 ( * %) | (略) 理同步更新(2%) | 各省(含地市) (略) 未及时更新异议数据的,有1条未同步的扣 1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和第 * 方机构提供 | 随机抽查 2条地方报送且已异议更新的 “双公示”数据,经推送结果信息后 , (略) (略) 有 1条未能及时更新状态的扣 1分。 注:随机抽查 * 日- * 日期间异议更新的 “双公示”数据。 |
* | 信用修复同步更新(8%) | 各省(含地市) (略) 需在当日完成已修复结果数据更新 ,有1条未同步的扣 1分 |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修复系统和第 * 方机构提供 | 随机抽查 8条地方报送 (略) 政处罚数据 ,经推送结果信息后 , (略) 市 (略) 有 1条未能及时更新状态的扣 1分。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暂不扣分 。 注:随机抽查 * 日- * 日 (略) 政处罚数据 。 |
我中心拟组织对信用“双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第 * 方 (略) 询价采购, (略) 方式,邀请国内合格的信用服务机构前来参加。
* 、项目内容
信用“双公示”和信用监管第 * 方评估服务是信用体系建 (略) 分, (略) 市信用监测指标的重要内容之 * 。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前培训;分 * 次全覆盖确定评估对象; (略) 评估检查;撰写评估报告和按季度汇总报告。
* 、项目要求
1.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前培训要求,参照国家发改委对全国开展第 * 方评估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结合 (略) 实际情况,制定 (略) 市信用“双公示”、信用监管工作第 * 方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材料清单。
2.确定评估对象, (略) 评估检查要求,每季度结束后,从 * 家成员单位(含6个区)随机抽取 * %确定为评估对象,分 * 季度全覆盖,组织评估对象开展评估前的宣传培训工作,组建项目评估小组,指导被评估对象按评估材料清 (略) 需材料,按照评估指标和评分 (略) 检查。
3.撰写评估单位评估报告和季度汇总报告。针对每个评估对象,撰写 * 份信用“双公示”、 (略) 门评估报告,报告内容至少涵盖被评估对象的打分情况、工作成果、问题和建议。每季度撰写 * 份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至少本次评估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 * 步工作建议。
* 、项目预算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6万元,报价超过此价无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 (略) )”网站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具有 (略) 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或征信机构。
* 、投标文件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明材料;
3.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含:
(1)投标人完全响应项目要求,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提交本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完全符合项目要求,明确项目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实施步骤、技术保障等方面内容,计划达到的建设效果,并 (略) 的项目进度安排;
5.提供项目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6.若投标人代表为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7.投标人提供的 *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有效复印件:
(1)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
(2)采购合同文本;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公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投标文件 * 式 * 份, (略) 加盖法人公章。
* 、中标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在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 、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日上午8: * 。
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北路 * 号振业大厦 * 楼 * 会议室。迟到、缺席的取消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 日
附件:1.投标报价表
2.法人授权书(若有)
3. * 年第 * 季度 “双公示”工作国家评估指标
附件1: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总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公司法人(填写“法人姓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司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全 (略) 理投标过程的 * 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 (略) 签署的 (略) 理与之有关的 * 切事务,我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公司法人: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法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 年第 * 季度 “双公示”工作国家评估指标
序号 | * 级指标及权重 | * 级指标及权重 | 评分说明 | 数据来源 | 备注 |
1 | * 、数据数量 ( * %) | 完整性( * %) | 得分=(1-瞒报率)× * ,即瞒报率每升高 1%减0. * 分 | 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和第 * 方机构提供 | 1. 瞒报率 = (略) 门瞒报率与抓取瞒报率中的最高值 。 2. (略) 门瞒报率 =台账瞒报数据量 /台账数据量 。 3. 抓取瞒报率 =抓取瞒报数据量 /抓取数据量 。 4. 瞒报数据 :瞒报数据包括抽查台账中的未报送数据和第 * 方机构数据抓取发现的未报送数据 。 注:(1) 抽查、 (略) 政决定作出时间在 * 日- * 日期间数据 。 (2) (略) 门提供的 “双公示”信息台账记录与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中 (略) 比对 ,上报系统中无的数据即为瞒报数据 。 (3) 第 * 方机 (略) (略) 抓取 “双公示”信息,形成核查信息列表,与国家 “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中 (略) 比对 ,上报系统中无的数据即为瞒报数据。 (4) 依规不归集上报的数据不计入瞒报数据 , (略) 罚等 。 (5) 上报数据包括疑问数据 、错误数据等 。 |
2 | * 、数据质量 ( * %) | 及时性( * %) | 得分=(1-迟报率)× * ,即迟报率每升高 1%减0.2分 | 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提供 | 1. 迟报率 =迟报数据量 /报送数据量 。 2. 迟报数据量 :“双公示”信息上报时间 -行政决定作出时间 > * 个工作日的上报数据量,单位:条。 注:(1) 统计 * 日- * 日期间上报的数据 。 (2) 各省在评估期内的补报数据不计入统计范围 。 |
3 | 合规性( * %) | 得分=合规率× * ,即合规率每降低 1%减0.2分 | 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提供 | 合规率=入库数据量 /报送数据量。 注:(1) 统计 * 日- * 日期间上报的数据 。 (2) 确认库内的疑问数据不计入统计范围 。 | |
4 | 准确性(5%) | 1. 异议数量得分 :省有效异议加权值小于百万分之 * (包含)的,得3分;大于百万分之 * 且小于百万分之 * (包含)的,得2分;大于百万分之 * 且小于十万分之 * (包含)的,得1分的;大于十万分之 * 的,不得分 2. 权益保护得分 :满分为2分,各省有效异议反映的错误数据中每有 1条严重危害主体权益的 ,减1分,大于等于 2条该项不得分 3. 总分=异议数量得分 +权益保护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 1. 有效异议加权值 =有效异议量 /公示数据量 。 2. 有效异议量由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有效异议量统计标准为符合异议 (略) 理完成的异议申诉数量 。 3. 有效异议为 0的省份,异议数量得分为 3分。 4. 严重危害主体权益的错误数据类型为主体 (略) 政处罚信息 。 5. 有效异议中无严重危害主体权益错误数据的省份 ,权益保护得分为 2分。 注:(1)有效异议统计范围为 * 日- * 日内办结的 “双公示”异议。 (2)公示数据量为 * 日“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的各省 “双公示”数据量。 | |
5 | * 、规范高效 ( * %) | 异议溯源核实规范(5%) | 各省在开 (略) 理工作中 ,存在未按照规定实质性开展溯源核实或核实内容错误的 ,有1次扣1分;评估期内达到 3次及以上的 ,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 各省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溯源核实 ,如未向数 (略) 实质核查 ,视 (略) 理 。 注:(1)统计时间范围为 * 日- * 日。 (2)以事 (略) 判定 ,包括被举报 、投诉等经调查核实的 ,或前后核实意见不 * 致经调查确认的 。 |
6 | 信用修复核查规范(5%) | 得分=(1-核查错误率 * * )×5,即核查错误率每升高1%减0.5分;核查错误率超过 2%的,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修复系统提供 | 核查错误率 =终审拒绝数量 /核查总数 。 注:统计时间范围为 * 日- * 日。 | |
7 | (略) 理及时(5%) | (略) 理平均时间在 5个工作日以内的 ,得5分,每增加1天减1分,大于等于 * 个工作日 ,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提供 | 1. (略) 理平均时间 =有 (略) 理时间总和 /有效异议数量 。 2. (略) 理时间指异议申诉通知各省至各省反馈完成时间 。 注:(1)有 (略) 理时间包括异议申诉核实反馈 、正确数据上传等 ,单位为“天(工作日)”。 (2)有效异议统计范围为 * 日- * 日内办结的异议 。 | |
8 | 信用修复核查及时(5%) | 各省(含地市) (略) 罚信息信用修复核查 (略) 理情况的 ,有1 (略) 理期限的扣1分;大于等于 5条,该项不得分 |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修复系统提供 | 注:(1)统计时间范围为 * 日- * 日。 (2)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暂不扣分 。 | |
9 | * 、同步更新 ( * %) | (略) 理同步更新(2%) | 各省(含地市) (略) 未及时更新异议数据的,有1条未同步的扣 1分 | “信用中国 ”网站公示数据异议申诉系统和第 * 方机构提供 | 随机抽查 2条地方报送且已异议更新的 “双公示”数据,经推送结果信息后 , (略) (略) 有 1条未能及时更新状态的扣 1分。 注:随机抽查 * 日- * 日期间异议更新的 “双公示”数据。 |
* | 信用修复同步更新(8%) | 各省(含地市) (略) 需在当日完成已修复结果数据更新 ,有1条未同步的扣 1分 |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修复系统和第 * 方机构提供 | 随机抽查 8条地方报送 (略) 政处罚数据 ,经推送结果信息后 , (略) 市 (略) 有 1条未能及时更新状态的扣 1分。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暂不扣分 。 注:随机抽查 * 日- * 日 (略) 政处罚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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