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数据清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产权数据清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产权数据清理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市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点击查看>> | ||||||||||||||||||||||||||||||||||||||||||||||||||||||||||||||||||||||||||||||||||||||||||||||||||||||||||||||
项目背景 | 自不动产统 * 登记以来,国家和省厅对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的标准提出更 (略) 求,如统 * 不动产登记簿册、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等。 (略) 市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及 (略) 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要求制定了楼盘表前置工作规则及数据标准;同时对于存量登记项目,按照要求向省厅汇交数据。为更好地服务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关于“登记机构统 * 、登记簿册统 * 、登记依据统 * 、登记信息平台统 * ”的要求,需对我市新增房地产首次登记项目的数 (略) 规范录入和检查,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质量,有效降低登记风险;同时根据存量登记数据汇交以及日常登记数据监管上报存在的问题,开展存量数据专项清理工作,以进 * 步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的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 (略) 注册为 (略) 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 * 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或档案扫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于新版置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置业执照,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 (略) 页查询截图),与档案整理或档案扫描有关的经营范围均视为满足要求;(3)近 * 年内(即至少从 * 年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 *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 (略)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略) 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略) 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第 * 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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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 、项目管理要求 ( * )不动产首次登记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 不动产首次登记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是指对新增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项目 (略) 整理,从而能够建立完善的楼盘表以便登记使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楼盘表分户数据录入:按照首次登记资料中的分户汇总表和查丈报告将不动产登记单元的地支号、房号、房屋性质、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房屋结构、所在楼层、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数据采用手动或系统测绘数据导入的方式录入产权系统。在查询到测绘数据已上传系统,且上传的查丈报告编号与首次登记材料中的纸质报告 * 致的情况下,可采用批量方式导入分户数据。采用批量方式导入数据的项目,需检查不动产权证书附图是否 * 并导入至楼盘表;手动录入数据的项目,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须采用手动方式补录至楼盘表。 2、楼盘表分户数据检查:在楼盘表分户数据录入完成后,随机挑选另 * 工作人员对 (略) 检查,保证录入数据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检查分户不动产单元附图与楼盘表的关联正确性。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宗地图中本宗地内的建筑物标识项目名称及栋号是否正确、本次登记的分栋不动产单元是否以阴影显示以及不动产平面图中登记的分户不动产单元 (略) 分完整显示。对于检查不通过的不动产权证书附图应及时改正,并通知发标方。 3、竣工与预售楼盘表关联:将检查无误的竣工楼盘表与预 (略) 关联,包含宗地关联、分栋关联、分户关联。 4、不动产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的移交归还。 以上工作内容的流程图如下: 图1 不动产首次登记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流程图 ( * )存量数据整理服务工作内容 存量数据清理工作,是按照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依托原始登记档案资料,对不动产登记单元自然属性数据、权利属性数据,开展的清理工作。 1、工作范围 对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中,不满足国家、省、市现有工作标 (略) 分,协助发标方开展档案核查、数据梳理比对、空间矢量图形检查工作。工作对象根据数据类型大致可分为登记单元数据、登记记录数据、空间图形数据等,根据问题类型大致可分为数据完整性问题、规范性问题和逻辑关联性问题。 2、工作原则 * 致性原则:存量数据清理过程中应保证数据清理成果与档案资料记录 * 致; 规范性原则:通过对已有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电子数据等信息的梳理、补充和完善, 形成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整理成果。成果格式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 3、工作依据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试行)》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点击查看>> 9)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成果质量检查细则》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DB * /T 点击查看>> ) 《 (略) 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方案》 《 (略) 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技术指南(试行)》 《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规范》 《 (略) 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 《 (略) 省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分类规则》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点击查看>> 7 、GB/T 点击查看>> 7)。 4、工作流程 (1)任务生成 本项工作任务主要有 * 个来源, * 是 (略) 省自然资源厅每年开展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 是 (略) 省不动产监管模块应用工作, * 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日常报文上报工作, * 是除上述来源外,国家、省、 (略) 门安排的其它数据质量整改工作。 (2)前期准备 在明确工作任务后,发标方向中标方发出工作任务单,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方法、任务清单、工作时限、成果交付标准。 中标方需根据工作量和时限要求,合理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开展工作。 (3)档案调取 经发标方批准后,中标方按照任务清单调取档案,档案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途径包括档案系统检索、 (略) (略) 档案调取。 发标方应在职责范围内为中标方的档案调取工作提供支持。档案调取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资料复印、车辆使用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档案梳理 根据工作目标,筛选符合要求的登记档案资料,判断不同档案资料、电子数据的相关性。 (5)数据比对、录入 按照国家、省相关数据标准和工作要求,以档案资料为依据,录入准确的登记数据项。 档案资料中未直接体现、需经业务人员分析判断后才能建立的数据,需提供相关数据的纸质版,由发标方业务人员审核并签名后归档保存。 (6)关联登记单元、录入清理日志 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 (略) 清理的数据项与不动产登记单元之间的关联,将该数据项的清理情况记载在数据清理日志中,包括问题描述、查档情况、清理方法和意见等。 (7)成果质检 清理成果需经两级审查:中标方初检和发标方复检。未通过两级审查的清理成果不得入库使用。 中标方初检环节,可以按照自检、抽检、交叉检等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其中: (1)自检: (略) 有清理任务,清理人员在完成清理任务后,必需对自身工作成果按 * %比例开展自检。 (2)抽检: (略) 有清理任务,任务联系人必需抽取任务总量不低于5%比例 (略) 抽检。 (3)交叉检:对于质量要求严格的清理任务,发标方可提出要求,由中标方任务联系人安排 (略) * 对 * 交叉检查,抽取任务量比例不得少于 * %。 发标方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中标方 (略) 复检。经发标方复检不符合 要求的成果,中标方应在发标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清理成果。 1.成果要求 中标方按照采购方提出的要求配备相对应的人员,最后以中标总价结算。 2.清理任务归档 中标方需建立数据清理任务档案目录,对清理任务涉及到的工作任务单、清理成果、调档资料等电子版、纸 (略) (略) 理。 5、任务管理 (1)任务联系人要求 中标方需指定 * 名任务联系人负责 (略) 工作对接,负责清理工作任务的分配、进度管理、工作量统计、问题汇总、质量检查等工作。 (2)工作时限要求 对与发标方提供的每 * 项工作任务,任务联系人需综合工作量和人员情况,预判该任务的完成时间,经发标方同意后开展工作。 计划时限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中标方需向发标方就延期原因做出书面说明。 (3)进度管理要求 中标方需每周向发标方汇报工作进展,对于清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需及时告知发标方,双 (略) 理。 (4)成果交付要求 中标方需按照发标方的格式要求交付清理工作成果,包括电子数据、工作过程记录、 (略) 理情况记录等。 * 、项目技术要求( * )工作量情况 (略) 。 (略) 地、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由发标方提供,劳务人员、设备、技术管理服务等由中标方提供。数据清 (略) 有劳务费用、工具与耗材费用、工器具维修费用等有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需安排数据清理 * 人常驻发标方 (略) 办公,并按照发标方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完成相关数据清理工作。 ( * )数据整理准确性要求 数据整理对数据的准确性要求较高,流程中需要注意核对各项宗地数据、分栋数据、分户数据和不动产权证书附图数据的准确性;需仔细核对不动产首次登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与产权系统数据的 * 致性;需仔细核对产权系统登记单元与不动产权证书附图关联关系的准确性。 中标方由于工作失误导致数据整理中分户楼盘表数据录入错误、历史数据整理错误及附图关联错误的, (略) 罚 * 元。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 * )数据整理完整性要求 数据整理工作完成后,需确保产权系统中各项数据均已完整录入,不得出现遗漏项的情况。如有发现数据整理不完整的,中标方需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 (略) 罚 * 元。 ( * )数据整理安全保密、规范性要求 数据整理全流程工作要求安全、保密、规范。中标方需提供保证数据整理有关电子信息及实体材料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并与发标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中标方必须确保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不能有涉外人员。 (1)安全保密性:保持首次登记档案资料的完整,接收与交接时保持 * 致,内容不得外泄。 (2)规范性:在发标方提供数据整理的软件环境中,中标方必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流程,在档案数据整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发标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在数据整理的各个 (略) 详细的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3)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时,其为本项目开展提供的设备应 (略) (略) 理(如对 (略) 理等)完后,再由发标方归还中标方。 (4)中标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的损坏、遗失或内容外泄,除赔偿 * 定的经济损失外,情节严重 (略) 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损坏 * 份首次登 (略) 罚1万元;外泄内容, (略) 罚5千元;丢失 * 份首次登 (略) 罚 * 万元。 ?以上情况出现,发标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中标方因以上情况对发标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档案相关法律,追究中标方相应法律责任。 ( * )组织实施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对项目跟踪管理的实施细则, (略) 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各个阶段的时间表。 1、投标方需说明项目人员组织和投入情况,项目管理制度; 2、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发标方业务系统升级改造过程中引发的不动产数据整理流程的变革,且由此产生的人员变化及其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 、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方需安排数据清理人员 * 人常驻发标方 (略) 办公。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略) 员中级职称资格, * 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其他 * 名数据清理人员均需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团队成员中具有档案人员上岗证的 * 人,团队成员中2人具有信息安全师资格,提供身份证、 (略) 保清单。 2、 * 名数据清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良好的公众形象,身体健康,身高、面容符合职业要求,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交流。 3、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其他地点开展清理工作,交通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数据清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标方的工作制度及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未经发标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数据清理人员。 | ||||||||||||||||||||||||||||||||||||||||||||||||||||||||||||||||||||||||||||||||||||||||||||||||||||||||||||||
商务需求 | 1.项目完成期限要求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日历日内完成。 2.数据整理时效性要求 (略) 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因投标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作延误应由投标方承当相应责任。 由于中标方单方面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的, (略) 罚 * 元以上。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3.项目验收要求 发标方指定质检员对数据整理结果抽样, (略) 逐条检查,以保证质量;掌握整理工作进度和数量统计。对符合数据整理要求的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当批量数据整理完成的验收凭证。 4.项目预算费用、项目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项目结算时,按照中标总价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 万。 (2)付款方式:分 * 期。 第 * 期付款:于合同签订后 * 日内,支付 * 方项目总款的 * %; 第 * 期付款: (略) 4个月后,发标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 * %; 第 * 期付款:合同期满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 * %尾款。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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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项目名称 | 产权数据清理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市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点击查看>> | ||||||||||||||||||||||||||||||||||||||||||||||||||||||||||||||||||||||||||||||||||||||||||||||||||||||||||||||
项目背景 | 自不动产统 * 登记以来,国家和省厅对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的标准提出更 (略) 求,如统 * 不动产登记簿册、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等。 (略) 市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及 (略) 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要求制定了楼盘表前置工作规则及数据标准;同时对于存量登记项目,按照要求向省厅汇交数据。为更好地服务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关于“登记机构统 * 、登记簿册统 * 、登记依据统 * 、登记信息平台统 * ”的要求,需对我市新增房地产首次登记项目的数 (略) 规范录入和检查,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质量,有效降低登记风险;同时根据存量登记数据汇交以及日常登记数据监管上报存在的问题,开展存量数据专项清理工作,以进 * 步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的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 (略) 注册为 (略) 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 * 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或档案扫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于新版置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置业执照,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 (略) 页查询截图),与档案整理或档案扫描有关的经营范围均视为满足要求;(3)近 * 年内(即至少从 * 年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 *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 (略)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略) 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略) 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第 * 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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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 、项目管理要求 ( * )不动产首次登记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 不动产首次登记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是指对新增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项目 (略) 整理,从而能够建立完善的楼盘表以便登记使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楼盘表分户数据录入:按照首次登记资料中的分户汇总表和查丈报告将不动产登记单元的地支号、房号、房屋性质、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房屋结构、所在楼层、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数据采用手动或系统测绘数据导入的方式录入产权系统。在查询到测绘数据已上传系统,且上传的查丈报告编号与首次登记材料中的纸质报告 * 致的情况下,可采用批量方式导入分户数据。采用批量方式导入数据的项目,需检查不动产权证书附图是否 * 并导入至楼盘表;手动录入数据的项目,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须采用手动方式补录至楼盘表。 2、楼盘表分户数据检查:在楼盘表分户数据录入完成后,随机挑选另 * 工作人员对 (略) 检查,保证录入数据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检查分户不动产单元附图与楼盘表的关联正确性。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宗地图中本宗地内的建筑物标识项目名称及栋号是否正确、本次登记的分栋不动产单元是否以阴影显示以及不动产平面图中登记的分户不动产单元 (略) 分完整显示。对于检查不通过的不动产权证书附图应及时改正,并通知发标方。 3、竣工与预售楼盘表关联:将检查无误的竣工楼盘表与预 (略) 关联,包含宗地关联、分栋关联、分户关联。 4、不动产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的移交归还。 以上工作内容的流程图如下: 图1 不动产首次登记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流程图 ( * )存量数据整理服务工作内容 存量数据清理工作,是按照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依托原始登记档案资料,对不动产登记单元自然属性数据、权利属性数据,开展的清理工作。 1、工作范围 对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中,不满足国家、省、市现有工作标 (略) 分,协助发标方开展档案核查、数据梳理比对、空间矢量图形检查工作。工作对象根据数据类型大致可分为登记单元数据、登记记录数据、空间图形数据等,根据问题类型大致可分为数据完整性问题、规范性问题和逻辑关联性问题。 2、工作原则 * 致性原则:存量数据清理过程中应保证数据清理成果与档案资料记录 * 致; 规范性原则:通过对已有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电子数据等信息的梳理、补充和完善, 形成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整理成果。成果格式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 3、工作依据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试行)》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点击查看>> 9)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成果质量检查细则》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DB * /T 点击查看>> ) 《 (略) 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方案》 《 (略) 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技术指南(试行)》 《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规范》 《 (略) 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 《 (略) 省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分类规则》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点击查看>> 7 、GB/T 点击查看>> 7)。 4、工作流程 (1)任务生成 本项工作任务主要有 * 个来源, * 是 (略) 省自然资源厅每年开展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 是 (略) 省不动产监管模块应用工作, * 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日常报文上报工作, * 是除上述来源外,国家、省、 (略) 门安排的其它数据质量整改工作。 (2)前期准备 在明确工作任务后,发标方向中标方发出工作任务单,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方法、任务清单、工作时限、成果交付标准。 中标方需根据工作量和时限要求,合理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开展工作。 (3)档案调取 经发标方批准后,中标方按照任务清单调取档案,档案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途径包括档案系统检索、 (略) (略) 档案调取。 发标方应在职责范围内为中标方的档案调取工作提供支持。档案调取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资料复印、车辆使用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档案梳理 根据工作目标,筛选符合要求的登记档案资料,判断不同档案资料、电子数据的相关性。 (5)数据比对、录入 按照国家、省相关数据标准和工作要求,以档案资料为依据,录入准确的登记数据项。 档案资料中未直接体现、需经业务人员分析判断后才能建立的数据,需提供相关数据的纸质版,由发标方业务人员审核并签名后归档保存。 (6)关联登记单元、录入清理日志 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 (略) 清理的数据项与不动产登记单元之间的关联,将该数据项的清理情况记载在数据清理日志中,包括问题描述、查档情况、清理方法和意见等。 (7)成果质检 清理成果需经两级审查:中标方初检和发标方复检。未通过两级审查的清理成果不得入库使用。 中标方初检环节,可以按照自检、抽检、交叉检等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其中: (1)自检: (略) 有清理任务,清理人员在完成清理任务后,必需对自身工作成果按 * %比例开展自检。 (2)抽检: (略) 有清理任务,任务联系人必需抽取任务总量不低于5%比例 (略) 抽检。 (3)交叉检:对于质量要求严格的清理任务,发标方可提出要求,由中标方任务联系人安排 (略) * 对 * 交叉检查,抽取任务量比例不得少于 * %。 发标方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中标方 (略) 复检。经发标方复检不符合 要求的成果,中标方应在发标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清理成果。 1.成果要求 中标方按照采购方提出的要求配备相对应的人员,最后以中标总价结算。 2.清理任务归档 中标方需建立数据清理任务档案目录,对清理任务涉及到的工作任务单、清理成果、调档资料等电子版、纸 (略) (略) 理。 5、任务管理 (1)任务联系人要求 中标方需指定 * 名任务联系人负责 (略) 工作对接,负责清理工作任务的分配、进度管理、工作量统计、问题汇总、质量检查等工作。 (2)工作时限要求 对与发标方提供的每 * 项工作任务,任务联系人需综合工作量和人员情况,预判该任务的完成时间,经发标方同意后开展工作。 计划时限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中标方需向发标方就延期原因做出书面说明。 (3)进度管理要求 中标方需每周向发标方汇报工作进展,对于清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需及时告知发标方,双 (略) 理。 (4)成果交付要求 中标方需按照发标方的格式要求交付清理工作成果,包括电子数据、工作过程记录、 (略) 理情况记录等。 * 、项目技术要求( * )工作量情况 (略) 。 (略) 地、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由发标方提供,劳务人员、设备、技术管理服务等由中标方提供。数据清 (略) 有劳务费用、工具与耗材费用、工器具维修费用等有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需安排数据清理 * 人常驻发标方 (略) 办公,并按照发标方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完成相关数据清理工作。 ( * )数据整理准确性要求 数据整理对数据的准确性要求较高,流程中需要注意核对各项宗地数据、分栋数据、分户数据和不动产权证书附图数据的准确性;需仔细核对不动产首次登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与产权系统数据的 * 致性;需仔细核对产权系统登记单元与不动产权证书附图关联关系的准确性。 中标方由于工作失误导致数据整理中分户楼盘表数据录入错误、历史数据整理错误及附图关联错误的, (略) 罚 * 元。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 * )数据整理完整性要求 数据整理工作完成后,需确保产权系统中各项数据均已完整录入,不得出现遗漏项的情况。如有发现数据整理不完整的,中标方需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 (略) 罚 * 元。 ( * )数据整理安全保密、规范性要求 数据整理全流程工作要求安全、保密、规范。中标方需提供保证数据整理有关电子信息及实体材料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并与发标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中标方必须确保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不能有涉外人员。 (1)安全保密性:保持首次登记档案资料的完整,接收与交接时保持 * 致,内容不得外泄。 (2)规范性:在发标方提供数据整理的软件环境中,中标方必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流程,在档案数据整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发标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在数据整理的各个 (略) 详细的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3)中标方完成本项目时,其为本项目开展提供的设备应 (略) (略) 理(如对 (略) 理等)完后,再由发标方归还中标方。 (4)中标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的损坏、遗失或内容外泄,除赔偿 * 定的经济损失外,情节严重 (略) 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损坏 * 份首次登 (略) 罚1万元;外泄内容, (略) 罚5千元;丢失 * 份首次登 (略) 罚 * 万元。 ?以上情况出现,发标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中标方因以上情况对发标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档案相关法律,追究中标方相应法律责任。 ( * )组织实施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对项目跟踪管理的实施细则, (略) 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各个阶段的时间表。 1、投标方需说明项目人员组织和投入情况,项目管理制度; 2、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发标方业务系统升级改造过程中引发的不动产数据整理流程的变革,且由此产生的人员变化及其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 、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方需安排数据清理人员 * 人常驻发标方 (略) 办公。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略) 员中级职称资格, * 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其他 * 名数据清理人员均需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团队成员中具有档案人员上岗证的 * 人,团队成员中2人具有信息安全师资格,提供身份证、 (略) 保清单。 2、 * 名数据清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良好的公众形象,身体健康,身高、面容符合职业要求,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交流。 3、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其他地点开展清理工作,交通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数据清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标方的工作制度及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未经发标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数据清理人员。 | ||||||||||||||||||||||||||||||||||||||||||||||||||||||||||||||||||||||||||||||||||||||||||||||||||||||||||||||
商务需求 | 1.项目完成期限要求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日历日内完成。 2.数据整理时效性要求 (略) 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因投标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作延误应由投标方承当相应责任。 由于中标方单方面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户楼盘表建立工作的, (略) 罚 * 元以上。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3.项目验收要求 发标方指定质检员对数据整理结果抽样, (略) 逐条检查,以保证质量;掌握整理工作进度和数量统计。对符合数据整理要求的首次登记资料档案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当批量数据整理完成的验收凭证。 4.项目预算费用、项目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项目结算时,按照中标总价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 万。 (2)付款方式:分 * 期。 第 * 期付款:于合同签订后 * 日内,支付 * 方项目总款的 * %; 第 * 期付款: (略) 4个月后,发标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 * %; 第 * 期付款:合同期满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 * %尾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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