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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路政许可审批技术咨询服务需求公示
宝安区路政许可审批技术咨询服务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区路政许 (略) 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略)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点击查看>> | |||||||||||||||||||||||||||||||||||||||||||||||||||||||||||||||||||||||||||||||||||||||||||||||||||||||||||||||
项目背景 | (略) 区道路占道挖掘业务量大, (略) 门较多,在年初计划统筹管控评估、事前审查、现场查勘等过程中,涉及大量专业技术较强的工程实施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以及交通疏解方案(包括应急预案)等材料的审核,特别是针对地铁施工、涉及桥梁隧道工程、下穿道路、截桩换桩工程、施工出入口设置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占挖申请事项, (略) 勘验、隐蔽工程等施工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中,缺少专业人才把关,现有技术人员专业性不足,无法满足大量技术审核工作的需求。 为此,急需要在道路专业技术及安全上给予支撑的技术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意见以协助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 (略) 业(公用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相关资质扫描件,原件备查)。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人”“中 (略) ”中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 * 并保存。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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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工作内容 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技术审核 1)根据相关标准及规范,协助 (略) (略) 对申请人或企业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疏解方案、应急预案、安全评估报 (略)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协助 (略) (略) (略) 勘验, (略) 勘查情况, (略) 勘查意见,并协助 (略) (略) 撰写勘验笔录, (略) 草 (略) 照片等; 3)涉及重 (略) 全、复杂工艺等路政许可事项,承办专家评审会、听证会等形式会议,对申请的许可事项及 (略) 技术论证; 4)根据技术审查工作内容,制作技术审查报告,逐项记录并确认技术审查内容,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5)配合 (略) (略) 对路政 (略) 监督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提交的设计方案和 (略) 施工。 6)协助 (略) (略) 完成路政管理工作方面的相关课题研究及配合路政相关的验收审核工作。 7)完成 (略) (略) 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档案管理 协助 (略) (略) 收集整理每项路 (略) 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相关材料,保证归档资料的完整齐备。 (3)规范性审查 协助 (略) (略) 对申请人或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许可流 (略) 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许可事项满足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年度业务培训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协助 (略) (略) 定期组织开展路政许可相关业务培训。 2.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 (略) 深入调查研究, (略) 市发展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 |||||||||||||||||||||||||||||||||||||||||||||||||||||||||||||||||||||||||||||||||||||||||||||||||||||||||||||||
商务需求 | ( * )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 (略) 市辖区范围内。 研究年限为: * 日至 * 日。 ( * )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2.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 *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略) (略) 提 (略) 测算投标报价; * 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 (略) 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 (略) 文件予以更正,否则, (略) (略) 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 (略) 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投标方投标报价可参考《建设项 (略) (略) 规定》( * 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年修订本)》制定或 (略) (略) 制定的《 (略) 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指引》(深交〔 * 号)。 ( * )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 日止。 (1) (略) 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 (略) (略) 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 (略) 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 (略) 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 (略) 补充、修改和完善。 (4) (略) 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 (略) 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略) 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 (略) 以 * 元/次的罚款。 ( * )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规划报告应获得 * 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 * )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 (略) 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 %; * 年5月底前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 %;合同结束经考核合格支付总费用的 * %。 ( * )成果要求 提交的成果包括:《 (略) 区路政许 (略) 服务报告》,并提交纸质报告4份,以及电子版1份。 ( * )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 (略) 需的 * 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 (略) 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规划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规划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 (略) 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 * 者无效: (略) 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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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项目人员要求 1. (略) 成员 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略) 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现场派驻 中标单位应派驻3名技术人员在采购单位驻点办公,要求至少1名具有 (略) (道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其日常工作应满足采购方的要求。派驻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采购方有权根据派驻人员的工作表现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人员。派驻人员的服务费包含在项目费中, (略) 计算支付。 现场派驻人员 (略) 成员,投标阶段需在投标文 (略) 派驻人员(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略) 派驻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3.为及时响应,中标单位需 (略) 派驻人员提供1台 (略) 市车牌号且注册在中标单位名下的自有车辆, (略) 驶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车辆照片(扫描件,加盖公章)。 4.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项目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 (略) 以 * 0元/次的罚款。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 * 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 * 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 |||||||||||||||||||||||||||||||||||||||||||||||||||||||||||||||||||||||||||||||||||||||||||||||||||||||||||||||
附件 |
项目名称 | (略) 区路政许 (略) 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略) (略)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点击查看>> | |||||||||||||||||||||||||||||||||||||||||||||||||||||||||||||||||||||||||||||||||||||||||||||||||||||||||||||||
项目背景 | (略) 区道路占道挖掘业务量大, (略) 门较多,在年初计划统筹管控评估、事前审查、现场查勘等过程中,涉及大量专业技术较强的工程实施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以及交通疏解方案(包括应急预案)等材料的审核,特别是针对地铁施工、涉及桥梁隧道工程、下穿道路、截桩换桩工程、施工出入口设置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占挖申请事项, (略) 勘验、隐蔽工程等施工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中,缺少专业人才把关,现有技术人员专业性不足,无法满足大量技术审核工作的需求。 为此,急需要在道路专业技术及安全上给予支撑的技术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意见以协助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 (略) 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 (略) 业(公用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相关资质扫描件,原件备查)。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人”“中 (略) ”中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以及“ (略) 市政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 * 并保存。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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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工作内容 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技术审核 1)根据相关标准及规范,协助 (略) (略) 对申请人或企业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疏解方案、应急预案、安全评估报 (略)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协助 (略) (略) (略) 勘验, (略) 勘查情况, (略) 勘查意见,并协助 (略) (略) 撰写勘验笔录, (略) 草 (略) 照片等; 3)涉及重 (略) 全、复杂工艺等路政许可事项,承办专家评审会、听证会等形式会议,对申请的许可事项及 (略) 技术论证; 4)根据技术审查工作内容,制作技术审查报告,逐项记录并确认技术审查内容,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5)配合 (略) (略) 对路政 (略) 监督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提交的设计方案和 (略) 施工。 6)协助 (略) (略) 完成路政管理工作方面的相关课题研究及配合路政相关的验收审核工作。 7)完成 (略) (略) 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档案管理 协助 (略) (略) 收集整理每项路 (略) 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相关材料,保证归档资料的完整齐备。 (3)规范性审查 协助 (略) (略) 对申请人或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许可流 (略) 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许可事项满足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年度业务培训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协助 (略) (略) 定期组织开展路政许可相关业务培训。 2.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 (略) 深入调查研究, (略) 市发展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 |||||||||||||||||||||||||||||||||||||||||||||||||||||||||||||||||||||||||||||||||||||||||||||||||||||||||||||||
商务需求 | ( * )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 (略) 市辖区范围内。 研究年限为: * 日至 * 日。 ( * )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2.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 *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略) (略) 提 (略) 测算投标报价; * 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 (略) 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 (略) 文件予以更正,否则, (略) (略) 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 (略) 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投标方投标报价可参考《建设项 (略) (略) 规定》( * 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年修订本)》制定或 (略) (略) 制定的《 (略) 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指引》(深交〔 * 号)。 ( * )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 日止。 (1) (略) 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 (略) (略) 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 (略) 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 (略) 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 (略) 补充、修改和完善。 (4) (略) 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 (略) 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略) 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 (略) 以 * 元/次的罚款。 ( * )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规划报告应获得 * 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 * )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 (略) 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 %; * 年5月底前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 %;合同结束经考核合格支付总费用的 * %。 ( * )成果要求 提交的成果包括:《 (略) 区路政许 (略) 服务报告》,并提交纸质报告4份,以及电子版1份。 ( * )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 (略) 需的 * 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 (略) 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规划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规划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 (略) 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 * 者无效: (略) 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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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项目人员要求 1. (略) 成员 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略) 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现场派驻 中标单位应派驻3名技术人员在采购单位驻点办公,要求至少1名具有 (略) (道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其日常工作应满足采购方的要求。派驻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采购方有权根据派驻人员的工作表现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人员。派驻人员的服务费包含在项目费中, (略) 计算支付。 现场派驻人员 (略) 成员,投标阶段需在投标文 (略) 派驻人员(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略) 派驻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3.为及时响应,中标单位需 (略) 派驻人员提供1台 (略) 市车牌号且注册在中标单位名下的自有车辆, (略) 驶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车辆照片(扫描件,加盖公章)。 4.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项目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 (略) 以 * 0元/次的罚款。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 * 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 * 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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