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集团(香港公司采购)(煤询)-2021-1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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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种 | 采购数量(吨) |
---|---|
其他?原煤 | * 0. *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全水分Mt | 收到基挥发分 Var |
---|---|---|
≥ * kcal/kg | ≤ * % | -- |
收到基灰分 Aar | 收到基全硫 St,ar | -- |
-- | -- | -- |
空干基灰分 Aad | 空干基全硫 St,ad | 空干基挥发分 Vad |
* % | 1% | -- 至 * %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 | 干基全硫 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 | -- |
粒度 | 灰熔点ST | 哈氏可磨系数 |
≤ * mm | ≥ * ℃ | ≥ * HGI |
保证金金额(元/吨)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 . * | (略) 码头 | 点击查看>> 至 点击查看>> |
运输方式 | 验收方式 | 结算方式 |
海运 | 到场验收 | * 票结算 |
结算付款方式 | 合同 | 交货方式 |
结算方式:1.以 * 船 (略) 结算。 2.货物到港卸货后, * 方将海关出 (略) 通知单和进口散杂货提货单(传真件有效)及CCIC出具的质量证书(含微量元素,且该质量报告需符合合同条款中第 * 项质量项目的约定)提供给 * 方, * 方以CCIC在卸货港的水尺数量和第 * 方检验质量证书的质量指标做为预结算依据,在 * 个工作日内预结算 * %货款,付至 * 方指定账户。 3.卸货港CCIC出具数量和第 * 方质量证书后 * 个工作日内双方确认具体结算的数量及价格, * 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 方收到发票原件后 * 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4有关滞期、速遣费用的结算。 * * 双方应在卸货后 * 天内对滞期和 (略) 确认,滞期和速遣费应含税后统 * 纳入煤炭尾款 * 并结算。验收方式:1.数量验收:煤炭结算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权威机构CCIC (略) 水尺验收,并由其出具中 (略) (略) 为抬头的重量证书,以此作为结算数量。 (略) 委托,费用由卖方承担。2.质量验收:煤炭质量 (略) 机械自动采、制样为准。卸船时,买卖双方同意每个 (略) 方制备 * 份样品, * 份交具有资质的第 * 方煤质检验机构 ,并以其出具的品质证书为准,全部单元第 * 方质量加权平均后作为质量结算依据( (略) 委托,费用由买方承担)。两份交买方(其中 * 份做为备查样,由买方妥善封存并保存至少 * 天,时间自船舶在卸货港完卸之日起算)。 3.卸货码头数量验收费用由卖方承担,质量验收费用由需方承担。以上以合同模板约定为准。 | 下载合同样板 |
1. (略) 热值,低于招标热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略) 热值基准, (略) (略) 排序考量。2.最终以中标价减¥2元/吨签约;3.供应商投标需保证价格有效期在截标后至少2个工作日内仍有效;4.合同模板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合同模板;5. * 年有违约记录的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
煤种 | 采购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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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煤 | * 0. *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全水分Mt | 收到基挥发分 V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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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cal/kg | ≤ * % | -- |
收到基灰分 Aar | 收到基全硫 St,ar | -- |
-- | -- | -- |
空干基灰分 Aad | 空干基全硫 St,ad | 空干基挥发分 Vad |
* % | 1% | -- 至 * %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 | 干基全硫 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 | -- |
粒度 | 灰熔点ST | 哈氏可磨系数 |
≤ * mm | ≥ * ℃ | ≥ * HGI |
保证金金额(元/吨)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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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略) 码头 | 点击查看>> 至 点击查看>> |
运输方式 | 验收方式 | 结算方式 |
海运 | 到场验收 | * 票结算 |
结算付款方式 | 合同 | 交货方式 |
结算方式:1.以 * 船 (略) 结算。 2.货物到港卸货后, * 方将海关出 (略) 通知单和进口散杂货提货单(传真件有效)及CCIC出具的质量证书(含微量元素,且该质量报告需符合合同条款中第 * 项质量项目的约定)提供给 * 方, * 方以CCIC在卸货港的水尺数量和第 * 方检验质量证书的质量指标做为预结算依据,在 * 个工作日内预结算 * %货款,付至 * 方指定账户。 3.卸货港CCIC出具数量和第 * 方质量证书后 * 个工作日内双方确认具体结算的数量及价格, * 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 方收到发票原件后 * 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4有关滞期、速遣费用的结算。 * * 双方应在卸货后 * 天内对滞期和 (略) 确认,滞期和速遣费应含税后统 * 纳入煤炭尾款 * 并结算。验收方式:1.数量验收:煤炭结算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权威机构CCIC (略) 水尺验收,并由其出具中 (略) (略) 为抬头的重量证书,以此作为结算数量。 (略) 委托,费用由卖方承担。2.质量验收:煤炭质量 (略) 机械自动采、制样为准。卸船时,买卖双方同意每个 (略) 方制备 * 份样品, * 份交具有资质的第 * 方煤质检验机构 ,并以其出具的品质证书为准,全部单元第 * 方质量加权平均后作为质量结算依据( (略) 委托,费用由买方承担)。两份交买方(其中 * 份做为备查样,由买方妥善封存并保存至少 * 天,时间自船舶在卸货港完卸之日起算)。 3.卸货码头数量验收费用由卖方承担,质量验收费用由需方承担。以上以合同模板约定为准。 | 下载合同样板 |
1. (略) 热值,低于招标热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略) 热值基准, (略) (略) 排序考量。2.最终以中标价减¥2元/吨签约;3.供应商投标需保证价格有效期在截标后至少2个工作日内仍有效;4.合同模板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合同模板;5. * 年有违约记录的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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