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名称: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略) 业:土建类>监理
项目名称: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
(略) 在地:北京
报名截止日期: 点击查看>>
注册资本要求:无
本工程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已由北京市 (略) 以京发改(审)〔 * 〕 * 号批准建设,招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 *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线约1.2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约1.7公里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 (略) (略) 内容,包括拆除工程、 (略) 理、 (略) 理、明挖管道、顶管工程、 (略) 理以及为实现新建污水、再生水工程涉及的给水、污水、燃气等管线改移及悬吊保护等施工工 (略) 施工监理服务。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为 * 万元及以上或建设规模为 * 米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应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的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略) 人
本次招标采 (略) 人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略) 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 年01月18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4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 (略) 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 点击查看>>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01月29日16时00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 (略) 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 点击查看>>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 点击查看>> 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区车公庄大街北里 * 37号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 * 12号
招标名称: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略) 业:土建类>监理
项目名称: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
(略) 在地:北京
报名截止日期: 点击查看>>
注册资本要求:无
本工程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已由北京市 (略) 以京发改(审)〔 * 〕 * 号批准建设,招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 *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莲石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线约1.2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约1.7公里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 (略) (略) 内容,包括拆除工程、 (略) 理、 (略) 理、明挖管道、顶管工程、 (略) 理以及为实现新建污水、再生水工程涉及的给水、污水、燃气等管线改移及悬吊保护等施工工 (略) 施工监理服务。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为 * 万元及以上或建设规模为 * 米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应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的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略) 人
本次招标采 (略) 人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略) 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 年01月18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4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 (略) 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 点击查看>>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01月29日16时00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 (略) 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 点击查看>>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 点击查看>> 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区车公庄大街北里 * 37号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 * 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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