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博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博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略) 、罗浮山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 * 〕 * 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 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5批)的通知》(粤财农〔 * 〕 * 号)、《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 (略) 申报,并于 * 年3月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送博罗 (略) 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电子版同时报送: * oluo.gov.cn,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联系人:朱浩,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附件: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博罗 (略)
* 年2月18日
附件
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共 * 万元。
三、绩效目标
我县是广东省 * 年13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之一。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包括开展整县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等。该项目目标为:扶持一 (略) 会化服务主体,构建1-2种粪肥 (略) 模式,探索完善补奖机制, (略) 生产标准化、资源高效化、质量可控化,建设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次以上,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四、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方式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专业化服务主 (略) 理、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支持,扩大粪 (略) (略) 规模。
(二)奖补范围
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仅限于耕地和园地(不包括林地和草地),优先安排粮食和蔬菜生产,兼顾水果、茶叶和南药等经济作物。
(三)补贴标准
(略) 良好的有机肥生产或加工企业,主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畜禽养殖企业、养殖大户收集畜禽粪污, (略) 堆沤腐熟、运输和还田提供服务的,每年度(从印发项目申报指南之日计起的一个年度内)施用或服务面积给予适当补助。其中水稻施用有机肥每年度补助造数不超过2造,蔬菜等作物施用有机肥每年度补助茬数不超过4茬。
按照《广东省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要求,粪肥还田服务补贴比例不超过本 (略) 理施用总成本的30%,根据调查测算,我 (略) 理到施用,每吨总成本为 * .33元,经局研究决定,每吨补贴 * 元,共补贴5万吨,补贴总资金 * 万元,还田面积以 * 亩计算,测算成每亩补贴88.46元。
五、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略) 政区域范围内,拥有良好的资质和信用,取得合法经营条件,准备投产建设或已经正常经营的有机肥加工企业。
(二)申报对象及有关条件要求
(1)在博罗县域内注册的有机肥加工企业,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项目符合政府发展规划,获 (略) 门、 (略) 门相关批复或合法证件的优先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2)具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实力,年 (略) 理畜禽粪污3千吨以上;
(3)财务管理比较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4)须承诺对购买粪肥县内种植户每吨优惠60元以上。
(三)严把粪肥质量
项目承担主体对粪肥的安全性负责。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 (略) 理技术规范》(GB/T * )和《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 - * )要求,对 (略) (略) 理和腐熟堆沤,粪肥腐熟度等相关有毒有害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 点击查看>> )要求,项目承担主体在堆肥过程和粪肥还田前要严格落实粪肥质量检测措施。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将加强对粪肥还田服务质量的监管抽查,确保粪肥还田试点作物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四)项目扶持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扶持采用逐级申报制,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建设内容要求,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盖章后 (略) 门审核;要求项目申报书内容清晰明确,并提供项目 (略) 有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企业 * 年度财务报表等)。
(2)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对照项目资质条件,认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各镇(街)要对申报的项目做好筛查,认真审核把关,对材料不齐全、项目建设不合理、基础条件不完备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上报。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变更或终止实施。
(4) (略) 组织专家,根据申 (略) 考察等方式实施评审,根 (略) 理和施用等环节的综合实力下达承担任务和资金分配;对不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5)评审后,将在博罗 (略) 网站公示录取入围的申报项目,公示期共七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拟选定为项目扶持对象并签订合同。
(6)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用浅绿色硬皮纸装订成册,由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3月3日前报送至 (略) 种植业与农田建设股, (略) 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整理好打包后发送至邮箱: * oluo.gov.cn,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联系人:朱浩,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各镇人民政府、 (略) 、罗浮山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 * 〕 * 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 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5批)的通知》(粤财农〔 * 〕 * 号)、《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 (略) 申报,并于 * 年3月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送博罗 (略) 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电子版同时报送: * oluo.gov.cn,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联系人:朱浩,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附件: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博罗 (略)
* 年2月18日
附件
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博罗县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共 * 万元。
三、绩效目标
我县是广东省 * 年13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之一。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包括开展整县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等。该项目目标为:扶持一 (略) 会化服务主体,构建1-2种粪肥 (略) 模式,探索完善补奖机制, (略) 生产标准化、资源高效化、质量可控化,建设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次以上,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四、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方式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专业化服务主 (略) 理、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支持,扩大粪 (略) (略) 规模。
(二)奖补范围
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仅限于耕地和园地(不包括林地和草地),优先安排粮食和蔬菜生产,兼顾水果、茶叶和南药等经济作物。
(三)补贴标准
(略) 良好的有机肥生产或加工企业,主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畜禽养殖企业、养殖大户收集畜禽粪污, (略) 堆沤腐熟、运输和还田提供服务的,每年度(从印发项目申报指南之日计起的一个年度内)施用或服务面积给予适当补助。其中水稻施用有机肥每年度补助造数不超过2造,蔬菜等作物施用有机肥每年度补助茬数不超过4茬。
按照《广东省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要求,粪肥还田服务补贴比例不超过本 (略) 理施用总成本的30%,根据调查测算,我 (略) 理到施用,每吨总成本为 * .33元,经局研究决定,每吨补贴 * 元,共补贴5万吨,补贴总资金 * 万元,还田面积以 * 亩计算,测算成每亩补贴88.46元。
五、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略) 政区域范围内,拥有良好的资质和信用,取得合法经营条件,准备投产建设或已经正常经营的有机肥加工企业。
(二)申报对象及有关条件要求
(1)在博罗县域内注册的有机肥加工企业,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项目符合政府发展规划,获 (略) 门、 (略) 门相关批复或合法证件的优先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2)具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实力,年 (略) 理畜禽粪污3千吨以上;
(3)财务管理比较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4)须承诺对购买粪肥县内种植户每吨优惠60元以上。
(三)严把粪肥质量
项目承担主体对粪肥的安全性负责。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 (略) 理技术规范》(GB/T * )和《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 - * )要求,对 (略) (略) 理和腐熟堆沤,粪肥腐熟度等相关有毒有害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 点击查看>> )要求,项目承担主体在堆肥过程和粪肥还田前要严格落实粪肥质量检测措施。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将加强对粪肥还田服务质量的监管抽查,确保粪肥还田试点作物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四)项目扶持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扶持采用逐级申报制,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建设内容要求,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盖章后 (略) 门审核;要求项目申报书内容清晰明确,并提供项目 (略) 有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企业 * 年度财务报表等)。
(2)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对照项目资质条件,认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各镇(街)要对申报的项目做好筛查,认真审核把关,对材料不齐全、项目建设不合理、基础条件不完备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上报。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变更或终止实施。
(4) (略) 组织专家,根据申 (略) 考察等方式实施评审,根 (略) 理和施用等环节的综合实力下达承担任务和资金分配;对不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5)评审后,将在博罗 (略) 网站公示录取入围的申报项目,公示期共七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拟选定为项目扶持对象并签订合同。
(6)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用浅绿色硬皮纸装订成册,由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3月3日前报送至 (略) 种植业与农田建设股, (略) 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整理好打包后发送至邮箱: * oluo.gov.cn,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联系人:朱浩,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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