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成果的公告
关于《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成果的公告
我县公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的《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已于 * 年3月7日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复文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的批复》(惠府函〔 * 〕43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2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83号)有关规定,现将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背景及原因
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用地面积为0. * 公顷,均不符合《惠州市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方案》。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23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 *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 * 〕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23号)规定的规划修改条件。
项目的建 (略) 提供大量清洁能源,同时可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充分发挥该地块的综合开发效益,促进公庄镇环境、 (略) 会持续、协调发展,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部修改调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规划修改后,公庄镇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公庄镇永久基本农田保 (略) 保持不变。
(三)建设用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修改拟在公庄镇 (略) 乡建设用地0. * 公顷;同时拟在公庄镇横岭村、陂 (略) 乡建设用地0. * 公顷。规划修改前后,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 * 年3月7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博罗 (略) 站公布,同时在公庄镇 (略) 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附件1.惠府函〔 * 〕43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2.《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相关规划调整图件.pdf
博罗 (略)
* 年3月10日
我县公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的《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已于 * 年3月7日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复文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的批复》(惠府函〔 * 〕43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2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83号)有关规定,现将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背景及原因
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用地面积为0. * 公顷,均不符合《惠州市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方案》。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23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 *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 * 〕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23号)规定的规划修改条件。
项目的建 (略) 提供大量清洁能源,同时可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充分发挥该地块的综合开发效益,促进公庄镇环境、 (略) 会持续、协调发展,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部修改调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规划修改后,公庄镇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公庄镇永久基本农田保 (略) 保持不变。
(三)建设用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修改拟在公庄镇 (略) 乡建设用地0. * 公顷;同时拟在公庄镇横岭村、陂 (略) 乡建设用地0. * 公顷。规划修改前后,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 * 年3月7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博罗 (略) 站公布,同时在公庄镇 (略) 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附件1.惠府函〔 * 〕43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2.《博罗县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修改方案(广东能源惠州博罗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相关规划调整图件.pdf
博罗 (略)
*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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