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镇镇人民政府关于湖镇镇神山石场二期项目拟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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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镇镇人民政府关于湖镇镇神山石场二期项目拟租地预公告


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研究神山石场二期项目有关问题工作会议纪要》(博府纪〔2022〕 (略) )文件精神,并按照惠州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出让和延续工作的意见》(惠市自然资函〔2020〕 (略) )对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出让工作要求,现拟租用神山石场二期项目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租用范围

项目用地涉及湖镇镇新围村新 (略) 点击查看>> 亩、林 (略) 点击查看>> 亩、塘 (略) 点击查看>> 亩、窑 (略) 点击查看>>

亩、郑 (略) 点击查看>> 亩、郑新 (略) 点击查看>> 亩、上下 (略) 点击查看>> 亩、老 (略) 点击查看>> 亩、溪 (略) 点击查看>> 亩、东埔村东门小组9亩;共计 点击查看>> 亩红线坐标如下,详见神山二期拟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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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湖镇 (略) 会同湖镇镇人民政府 (略) 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三、租地等补偿标准

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研究神山石场二期项目有关问题工作会议纪要》(博府纪〔2022〕 (略) )文件精神,对租地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租赁费用等问题,参照神山石场一期标准和模式。具体如下:

1、桉树、南洋楹青苗补偿费 点击查看>> 元/亩。

2、林地流转价格350元/亩。

3、旱地、耕地和鱼塘流转价格500元/亩。

4、其他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 (略) 文)标准执行。

四、坟墓迁移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租地范围内需迁移坟墓、金埕、阴城的权属人须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有有关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湖镇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联系人:余旭荣 电话: 点击查看>> )逾期不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将以湖镇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登记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租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租用土地涉及的湖镇镇新围村、 (略) 在地予以张贴,新围村、东埔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租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湖镇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租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7日。

特此公告。


     湖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研究神山石场二期项目有关问题工作会议纪要》(博府纪〔2022〕 (略) )文件精神,并按照惠州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出让和延续工作的意见》(惠市自然资函〔2020〕 (略) )对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出让工作要求,现拟租用神山石场二期项目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租用范围

项目用地涉及湖镇镇新围村新 (略) 点击查看>> 亩、林 (略) 点击查看>> 亩、塘 (略) 点击查看>> 亩、窑 (略) 点击查看>>

亩、郑 (略) 点击查看>> 亩、郑新 (略) 点击查看>> 亩、上下 (略) 点击查看>> 亩、老 (略) 点击查看>> 亩、溪 (略) 点击查看>> 亩、东埔村东门小组9亩;共计 点击查看>> 亩红线坐标如下,详见神山二期拟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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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湖镇 (略) 会同湖镇镇人民政府 (略) 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三、租地等补偿标准

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研究神山石场二期项目有关问题工作会议纪要》(博府纪〔2022〕 (略) )文件精神,对租地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租赁费用等问题,参照神山石场一期标准和模式。具体如下:

1、桉树、南洋楹青苗补偿费 点击查看>> 元/亩。

2、林地流转价格350元/亩。

3、旱地、耕地和鱼塘流转价格500元/亩。

4、其他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 (略) 文)标准执行。

四、坟墓迁移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租地范围内需迁移坟墓、金埕、阴城的权属人须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有有关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湖镇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联系人:余旭荣 电话: 点击查看>> )逾期不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将以湖镇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登记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租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租用土地涉及的湖镇镇新围村、 (略) 在地予以张贴,新围村、东埔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租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湖镇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租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7日。

特此公告。


     湖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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