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一批公用房公开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一批公用房公开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机 (略) 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20】 (略) )第三章出租出借有关条款,按照《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1〕 (略) )、《云南省财政厅关 (略) 门所属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的批复》(云财资〔2021〕 (略) )、《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1〕 (略) )文件的要求,为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必需服务,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校园内安全稳定, (略) 公开进行本次公用房出租竞争性磋商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经营服务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与磋商,并择优选定承租人。
一、招租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2022年第一批公用房招租项目
2. (略) :LJSZ 点击查看>> CS
3.本次招租引进项目:按照不同标段经营校园快递、超市、奶茶、糕点、理发等事项,满足师生生活必需服务和稳定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4.招租具体情 (略) 示:
(略) | 所在位置 | 标的名称 (略) | 使用面积(㎡) | 招租基价(最低价)(元/年) | 拟经营事项 | 磋商保证金(评估数30%) |
1标段 | (略) 行政楼附楼 | 南面公用房 | 592 | 点击查看>> .00 | 校园超市 | 点击查看>> .00 |
2标段 | (略) 创新创业大楼一楼 | 1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00 | 校园快递 | 点击查看>> .00 | |
3标段 | 3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60 | 理发店 | |||
4标段 | 5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96 | 超市 | 点击查看>> .00 | ||
6号公用房 | ||||||
5标段 | 7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88 | 糕点店 | 点击查看>> .00 | ||
6标段 | (略) 四号学生公寓一楼 | 1号公用房 | 奶茶店 |
备注:需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的,可具体咨询本公告中的项目报名联系人。
二、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续签,下一年合同租金可在上一年合同基础上作适当调整。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 (略) 涉及寒暑假,以及由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请各磋商申请人审慎报价。
租金支付方式:中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在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三、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围生活秩序。
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
3.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超出商业用房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承租人需做好室内外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经营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
5.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 (略) 门以及出租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人的相关规定。
6.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若经营活动 (略) (略) ,相关法律 (略) 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
7.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 (略) 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四、报名要求:
1. 磋商申请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
2. 磋商申请人属自然人的,报名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个人信用报告(登 点击查看>> 中国人 (略) 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查询详询 点击查看>> )。
3.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至少一家经营门店,提供的营业执照的经营事项与其申请的经营类别应当一致。
4.涉及食品经营的磋商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一条第四款。
磋商保证金缴纳须从磋商申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或自然人账户转出,未从上述账户转出的,不具备磋商资格。保证金缴纳 (略) 。保证金缴纳以后需要保留回执并附到响应文件中。
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丽江大研支行
账 号: 5300 1746 1360 5100 6498
保证金缴纳时限:2022年4月6日9:00 时至 2022年4月13日 17:00 时。
未成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 5 个 (略) 退还,成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合 (略) 退回。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略) (丽江市古城区金山乡新团片区)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报名资料,逾期未领取磋商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磋商邀请。
2.网络获取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现实情况,磋商申请人也可以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以便进行报名, (略) 官网https:/ 点击查看>> 查询本项目公告,并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学校因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磋商申请人参加项目报名、磋商工作时需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六、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的地点为: (略) 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磋商申请人现场参与磋商活动时须携带本公告第四 (略) 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否则将无法参与磋商活动。
七、磋商会
开始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 (略) 官网公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办公地址: (略)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话:0888-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机 (略) 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20】 (略) )第三章出租出借有关条款,按照《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1〕 (略) )、《云南省财政厅关 (略) 门所属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的批复》(云财资〔2021〕 (略) )、《 (略) 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1〕 (略) )文件的要求,为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必需服务,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校园内安全稳定, (略) 公开进行本次公用房出租竞争性磋商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经营服务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与磋商,并择优选定承租人。
一、招租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2022年第一批公用房招租项目
2. (略) :LJSZ 点击查看>> CS
3.本次招租引进项目:按照不同标段经营校园快递、超市、奶茶、糕点、理发等事项,满足师生生活必需服务和稳定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4.招租具体情 (略) 示:
(略) | 所在位置 | 标的名称 (略) | 使用面积(㎡) | 招租基价(最低价)(元/年) | 拟经营事项 | 磋商保证金(评估数30%) |
1标段 | (略) 行政楼附楼 | 南面公用房 | 592 | 点击查看>> .00 | 校园超市 | 点击查看>> .00 |
2标段 | (略) 创新创业大楼一楼 | 1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00 | 校园快递 | 点击查看>> .00 | |
3标段 | 3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60 | 理发店 | |||
4标段 | 5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96 | 超市 | 点击查看>> .00 | ||
6号公用房 | ||||||
5标段 | 7号公用房 | 点击查看>> .88 | 糕点店 | 点击查看>> .00 | ||
6标段 | (略) 四号学生公寓一楼 | 1号公用房 | 奶茶店 |
备注:需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的,可具体咨询本公告中的项目报名联系人。
二、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续签,下一年合同租金可在上一年合同基础上作适当调整。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 (略) 涉及寒暑假,以及由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请各磋商申请人审慎报价。
租金支付方式:中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在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三、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围生活秩序。
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
3.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超出商业用房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承租人需做好室内外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经营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
5.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 (略) 门以及出租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人的相关规定。
6.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若经营活动 (略) (略) ,相关法律 (略) 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
7.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 (略) 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四、报名要求:
1. 磋商申请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
2. 磋商申请人属自然人的,报名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个人信用报告(登 点击查看>> 中国人 (略) 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查询详询 点击查看>> )。
3.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至少一家经营门店,提供的营业执照的经营事项与其申请的经营类别应当一致。
4.涉及食品经营的磋商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一条第四款。
磋商保证金缴纳须从磋商申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或自然人账户转出,未从上述账户转出的,不具备磋商资格。保证金缴纳 (略) 。保证金缴纳以后需要保留回执并附到响应文件中。
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丽江大研支行
账 号: 5300 1746 1360 5100 6498
保证金缴纳时限:2022年4月6日9:00 时至 2022年4月13日 17:00 时。
未成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 5 个 (略) 退还,成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合 (略) 退回。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略) (丽江市古城区金山乡新团片区)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报名资料,逾期未领取磋商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磋商邀请。
2.网络获取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现实情况,磋商申请人也可以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以便进行报名, (略) 官网https:/ 点击查看>> 查询本项目公告,并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学校因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磋商申请人参加项目报名、磋商工作时需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六、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的地点为: (略) 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磋商申请人现场参与磋商活动时须携带本公告第四 (略) 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否则将无法参与磋商活动。
七、磋商会
开始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 (略) 官网公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办公地址: (略)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话:0888-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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