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略) 会公众意见公告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 点击查看>> .00元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反馈。

2.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收到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正;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应当将论证的结论告知 (略) 会公众。

3.除特殊说明, (略) 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地 址:长沙市天 (略) 大托新村居委会旁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附件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 点击查看>> .00元。

二、功能及要求

1、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两个专项救助服务;

2、重点区域巡回救助服务;

3、站内教育矫治、生活救助服务;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服从 点击查看>> 方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三、相关标准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完成对服务内容的要求;

2、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与实际参与人员情况;

四、技术规格

1、项目概况:从2003 年8月l日起, (略) 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从强制性收容向自愿性救助的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创新救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我站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会组织的力量,加强我区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工作。

2、服务范围:长沙市天心区。

3、服务内容:

3.1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服务。“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7月至9月,集中在街面巡查,开展安全排查救助服务(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3.2“五一商圈”等重点区域巡回救助服务。 (略) 工负责在“五一商圈”等重点区域开展政策宣传、临时救助、助医返乡,开展救助对象档案管理与常态跟进,做好一人一档建档造册等服务(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3.3站内教育矫治、生活救助服务。 (略) (略) 内服务, (略) 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为有返乡意愿的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略) 内短期留守人员, (略) 内活动等。 (略) 内生活照料人员, (略) 内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等工作。

3.4开展宣传活动,让市民了解救助知识、政策,并能够及时帮助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

3.5开展禁毒宣 (略) 服务。

3.6配合 (略) 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4、人员配备:

4.1专职人员共7人。包含1名项目主管+4名街面巡 (略) 工+ (略) 内社工+ (略) 内生活照料人员。

4.2 10名以上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相关学历, (略) 工师或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资质,36岁以下。

5、服务与验收标准:

5.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完成对服务内容的要求;

5.2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与实际参与人员情况;

5.3每季度工作计划和考勤记录;

5.4完成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录入、汇总、装订;

5.5每季度末提交上季度街面巡查救助服务成效数据、工作案例、人员档案等其他文字性总结;

5.6专项活动期间,每日提交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

5.7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情况及资料提交;

5.8有固定用于项目开展的场地并满足物资存放的场地。

5.9服从 (略) 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人数满足15人次要求。

6、服务期限及地点:

6.1服务期限:1年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

7.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着人 (略)

7.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提交与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着人 (略) 确定的最终项目方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实施完毕且终期评估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法律纠纷等) 点击查看>> 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8、其他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采用费用总包干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 (略) 需的工资,设备及材料、税收、人员保险、管理、 (略) 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1年(全年无休,春节假期除外)。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

1、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两个专项救助服务。“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7月至9月,集中在街面巡查,开展安全排查救助服务,专项活动期间,每日提交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工作时间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2、重点区域巡回救助服务。 (略) 工负责在重点区域开展政策宣传、临时救助、助医返乡,开展救助对象档案管理与常态跟进,做好一人一档建档造册,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录入、汇总、装订,每季度末提交上季度街面巡查救助服务成效数据、工作案例、人员档案等其他文字性总结(工作时间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3、站内教育矫治、生活救助服务。 (略) (略) 内服务, (略) 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为有返乡意愿的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略) 内短期留守人员, (略) 内活动等。 (略) 内生活照料人员, (略) 内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等工作。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让市民了解救助知识、政策,并能够及时帮助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情况及资料提交。

5、每季度工作计划和考勤记录;

6、有固定、便利于项目开展的办公场地并满足物资存放的场地;

7、服从 点击查看>> 方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人数保障15人要求。

8、配合 点击查看>> 方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七、验收标准

1、是否完成每季度工作计划和考勤记录;

2、是否完成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录入、汇总、装订;

3、是否完成每季度末提交上季度街面巡查救助服务成效数据、工作案例、人员档案等其他文字性总结;

4、专项活动期间,是否完成每日提交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

5、是否完成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情况及资料提交;

6、是否完成有固定用于项目开展的场地并满足物资存放的场地;

7、是否完成服从 点击查看>> 方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

8、是否完成配合天 点击查看>> 方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略) 会公众意见公告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 点击查看>> .00元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反馈。

2.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收到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正;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应当将论证的结论告知 (略) 会公众。

3.除特殊说明, (略) 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地 址:长沙市天 (略) 大托新村居委会旁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附件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 (略) 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 点击查看>> .00元。

二、功能及要求

1、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两个专项救助服务;

2、重点区域巡回救助服务;

3、站内教育矫治、生活救助服务;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服从 点击查看>> 方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三、相关标准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完成对服务内容的要求;

2、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与实际参与人员情况;

四、技术规格

1、项目概况:从2003 年8月l日起, (略) 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从强制性收容向自愿性救助的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创新救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我站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会组织的力量,加强我区对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服务工作。

2、服务范围:长沙市天心区。

3、服务内容:

3.1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服务。“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7月至9月,集中在街面巡查,开展安全排查救助服务(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3.2“五一商圈”等重点区域巡回救助服务。 (略) 工负责在“五一商圈”等重点区域开展政策宣传、临时救助、助医返乡,开展救助对象档案管理与常态跟进,做好一人一档建档造册等服务(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3.3站内教育矫治、生活救助服务。 (略) (略) 内服务, (略) 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为有返乡意愿的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略) 内短期留守人员, (略) 内活动等。 (略) 内生活照料人员, (略) 内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等工作。

3.4开展宣传活动,让市民了解救助知识、政策,并能够及时帮助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

3.5开展禁毒宣 (略) 服务。

3.6配合 (略) 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4、人员配备:

4.1专职人员共7人。包含1名项目主管+4名街面巡 (略) 工+ (略) 内社工+ (略) 内生活照料人员。

4.2 10名以上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相关学历, (略) 工师或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资质,36岁以下。

5、服务与验收标准:

5.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完成对服务内容的要求;

5.2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与实际参与人员情况;

5.3每季度工作计划和考勤记录;

5.4完成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录入、汇总、装订;

5.5每季度末提交上季度街面巡查救助服务成效数据、工作案例、人员档案等其他文字性总结;

5.6专项活动期间,每日提交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

5.7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情况及资料提交;

5.8有固定用于项目开展的场地并满足物资存放的场地。

5.9服从 (略) 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人数满足15人次要求。

6、服务期限及地点:

6.1服务期限:1年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

7.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着人 (略)

7.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提交与长沙市天心区生活无着人 (略) 确定的最终项目方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实施完毕且终期评估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法律纠纷等) 点击查看>> 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8、其他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采用费用总包干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 (略) 需的工资,设备及材料、税收、人员保险、管理、 (略) 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1年(全年无休,春节假期除外)。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

1、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两个专项救助服务。“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暂定每年7月至9月,集中在街面巡查,开展安全排查救助服务,专项活动期间,每日提交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工作时间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2、重点区域巡回救助服务。 (略) 工负责在重点区域开展政策宣传、临时救助、助医返乡,开展救助对象档案管理与常态跟进,做好一人一档建档造册,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录入、汇总、装订,每季度末提交上季度街面巡查救助服务成效数据、工作案例、人员档案等其他文字性总结(工作时间每天13:30-21:30,春节节假日除外);

3、站内教育矫治、生活救助服务。 (略) (略) 内服务, (略) 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为有返乡意愿的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略) 内短期留守人员, (略) 内活动等。 (略) 内生活照料人员, (略) 内工作人员为受助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等工作。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让市民了解救助知识、政策,并能够及时帮助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情况及资料提交。

5、每季度工作计划和考勤记录;

6、有固定、便利于项目开展的办公场地并满足物资存放的场地;

7、服从 点击查看>> 方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人数保障15人要求。

8、配合 点击查看>> 方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七、验收标准

1、是否完成每季度工作计划和考勤记录;

2、是否完成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录入、汇总、装订;

3、是否完成每季度末提交上季度街面巡查救助服务成效数据、工作案例、人员档案等其他文字性总结;

4、专项活动期间,是否完成每日提交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

5、是否完成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情况及资料提交;

6、是否完成有固定用于项目开展的场地并满足物资存放的场地;

7、是否完成服从 点击查看>> 方统一调配,突击性工作的人员调配任务;

8、是否完成配合天 点击查看>> 方开展其他形式的救助服务。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