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村四组等5处砂石料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村四组等5处砂石料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 (略) 砂石料 |
标的名称: |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 (略) 砂石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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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2022SC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15 元/立方米 | ||
价格说明: | 该子标的共计5个标段,每个标段的单价均为15元/立方米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31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05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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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概况 | 一、本次转让标的共有2个子标的。标的1为位于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白什乡双溪村三组的砂石料;标的2为位于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 (略) 的砂石料,2个标的按现状分别进行转让。标的物预估方量、挂牌单价、转运保证金等详见《砂石转让信息明细表》。 二、本次标的为预估产品,品质、数量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现场移交的实物为准。成交后,转让方移交至预估方量即告交易完成; (略) 移交数量不足预估方量, (略) 分成交价款由转让方不计利息退还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此追究转让方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三、成交后,转让方将在清运前和向受让方按预估量实际移交标的物后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对堆料点的体量分别进行两次整体测绘,测绘结果(抄测量)需由转、受双方签字确认。清运完毕后,若两次抄测量之差小于或等于实际移交数量的,按照实际移交数量进行结算;若大于实际移交数量的, (略) 分需由受让方据实补足。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四、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单价(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最终实际结算价款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五、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为0.5元/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 |||||||||||||||||||||||||||||||||||||||||||||||||||||||||||||||||||||||||||||
标的资产概况: | 该子标的预估方量共计 点击查看>> 立方米,其中:标段1,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预估方量9430立方米;标段2,片口乡保尔村预估方量800立方米;标段3,片口乡泽可村五组预估方量6600立方米;标段4,片口乡泽可村三组预估方量600立方米;标段5,片口乡泽可村四组预估方量700立方米)。详见《砂石转让信息明细表》 |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 |||||||||||||||||||||||||||||||||||||||||||||||||||||||||||||||||||||||||||||
转让方承诺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 (略) 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展示; 2. (略) 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 (略) 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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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5 元/立方米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标的的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均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转让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砂石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成交价款按成交单价×预估方量计算。 四、转运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砂石转让合同》要求完成转运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 五、西南联 (略) 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砂石转让合同》、受让 (略) 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且受让方结清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有砂石或矿产生产、加工及销售;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预估产品,品质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现场移交的实物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交易文件 (略) 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等仅供参考。在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砂石转让合同》,受让方已支付交易价款和转运保证金的亦不予退还。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现场查看标的实际现状。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成交后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三、本次转让子标的白什乡双溪村三组砂石料的清运工期为 10天, (略) 砂石料的清运工期共计为15天,受让方须将现有堆料点在规定时限内清运完成,且不得形成新的堆点(已取得批复和建设施工区域内除外),如因受让方原因产生堆料的,转让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有权没收受让方转运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责令受让方限期清除堆料点,验收通过并结算后,方可将多余价款退还受让方。具体转运事宜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四、受让方需自行组织车辆装卸、运输, (略) 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 (略) 运输条件及其他限制运输的一切因素,均由受让方 (略) 门协调解决,在转运过程 (略) 损坏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修 (略) 费用。 五、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砂石转让合同》 (略) 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对堆料点的体量进行整体测绘,测绘结果(抄测量)由转、受双方签字确认。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出具的转运通知后即可组织相关人员、设备进场开展标的转运工作,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临时租用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出场后的财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若受让方未按约定完成标的转运工作,影响清运进度的,受让方须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工期延误费(该费用在转运保证金中滚动扣除),直至受让方恢复转运工作且不影响清运进度,如转运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工期延误费,则受让方须及时向转让方补足后方可继续转运。 七、受让方应自行 (略) 门规定办理相关转运工作的备案登记或审批手续,如涉及运输许可、 (略) 门强制管理申报批准事项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运输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环保运输作业,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 (略) 责任。 八、转让方指派专人对每车砂石料转运数量进行现场收方计量,收方计量工作需受让方无偿配合,经转、受双方每日共同书面登记并签字确认。 九、清运工作结束后,转让方将再次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对清运后的堆料点进行重新测绘。若前后两次抄测量之差小于或等于实际移交数量的,按照实际移交数量进行结算;若大于实际移交数量的, (略) 分需由受让方据实补足。转让方可在受让方交纳的转运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价款,若仍有不足的,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差额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转让方可为受让方转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转运过程中和现场的用水、电、用 (略) 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略) 必须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一、 受让方应严格遵守北川羌族自治县安全、环保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清洗车身、覆盖防尘布,严禁超速、超限、超载,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抛洒遗漏问题,及时 (略) 面,且严禁砂石料外运出县境。违反一次扣转运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第二次扣转运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若发现第三次,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转运保证金。 十二、受让方进入标的现场开展转运时,须同时配备1-2名工作人员协助转让方在现场对转运车辆进行调度安排,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转让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及其现场监督人员的指挥、调度,自行做好施工现场秩序管理。运输车辆等在指定位置停放,受让方转运工作涉及的其它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十三、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书面转运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未开展转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砂石转让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若因政策等原因,导致《砂石转让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受让方已向西南联 (略) 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五、如遇大雾暴雨(雪)、疫情及其他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标的转运工作暂停或中止,受让方无法及时完成转运工作的,受让方须及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受让方转运时间,具体延长时间由转让方确定。转让方也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在据实结算后,将多余价款及转运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受让方。 十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它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十七、本次交易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基数按预估方量计算。如移交数量不足挂牌数量的,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3.5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07-05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 (略)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点击查看>> 1211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受让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砂石转让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砂石转让合同》; 8. 《砂石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转运保证金的;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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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何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 (略) 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 (略) 砂石料 |
标的名称: |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 (略) 砂石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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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2022SC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15 元/立方米 | ||
价格说明: | 该子标的共计5个标段,每个标段的单价均为15元/立方米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31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05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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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概况 | 一、本次转让标的共有2个子标的。标的1为位于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白什乡双溪村三组的砂石料;标的2为位于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片口乡保尔村、片口乡泽可村五组、片口乡泽可村三组、片口乡泽可 (略) 的砂石料,2个标的按现状分别进行转让。标的物预估方量、挂牌单价、转运保证金等详见《砂石转让信息明细表》。 二、本次标的为预估产品,品质、数量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现场移交的实物为准。成交后,转让方移交至预估方量即告交易完成; (略) 移交数量不足预估方量, (略) 分成交价款由转让方不计利息退还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此追究转让方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三、成交后,转让方将在清运前和向受让方按预估量实际移交标的物后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对堆料点的体量分别进行两次整体测绘,测绘结果(抄测量)需由转、受双方签字确认。清运完毕后,若两次抄测量之差小于或等于实际移交数量的,按照实际移交数量进行结算;若大于实际移交数量的, (略) 分需由受让方据实补足。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四、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单价(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最终实际结算价款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五、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为0.5元/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 |||||||||||||||||||||||||||||||||||||||||||||||||||||||||||||||||||||||||||||
标的资产概况: | 该子标的预估方量共计 点击查看>> 立方米,其中:标段1,片口乡泽可村五组水毁河提预估方量9430立方米;标段2,片口乡保尔村预估方量800立方米;标段3,片口乡泽可村五组预估方量6600立方米;标段4,片口乡泽可村三组预估方量600立方米;标段5,片口乡泽可村四组预估方量700立方米)。详见《砂石转让信息明细表》 |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 |||||||||||||||||||||||||||||||||||||||||||||||||||||||||||||||||||||||||||||
转让方承诺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 (略) 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展示; 2. (略) 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 (略) 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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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5 元/立方米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标的的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均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转让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砂石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成交价款按成交单价×预估方量计算。 四、转运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砂石转让合同》要求完成转运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 五、西南联 (略) 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砂石转让合同》、受让 (略) 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且受让方结清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有砂石或矿产生产、加工及销售;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预估产品,品质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现场移交的实物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交易文件 (略) 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等仅供参考。在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砂石转让合同》,受让方已支付交易价款和转运保证金的亦不予退还。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现场查看标的实际现状。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成交后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三、本次转让子标的白什乡双溪村三组砂石料的清运工期为 10天, (略) 砂石料的清运工期共计为15天,受让方须将现有堆料点在规定时限内清运完成,且不得形成新的堆点(已取得批复和建设施工区域内除外),如因受让方原因产生堆料的,转让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有权没收受让方转运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责令受让方限期清除堆料点,验收通过并结算后,方可将多余价款退还受让方。具体转运事宜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四、受让方需自行组织车辆装卸、运输, (略) 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 (略) 运输条件及其他限制运输的一切因素,均由受让方 (略) 门协调解决,在转运过程 (略) 损坏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修 (略) 费用。 五、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砂石转让合同》 (略) 成交价款及转运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对堆料点的体量进行整体测绘,测绘结果(抄测量)由转、受双方签字确认。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出具的转运通知后即可组织相关人员、设备进场开展标的转运工作,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临时租用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出场后的财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若受让方未按约定完成标的转运工作,影响清运进度的,受让方须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工期延误费(该费用在转运保证金中滚动扣除),直至受让方恢复转运工作且不影响清运进度,如转运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工期延误费,则受让方须及时向转让方补足后方可继续转运。 七、受让方应自行 (略) 门规定办理相关转运工作的备案登记或审批手续,如涉及运输许可、 (略) 门强制管理申报批准事项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运输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环保运输作业,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 (略) 责任。 八、转让方指派专人对每车砂石料转运数量进行现场收方计量,收方计量工作需受让方无偿配合,经转、受双方每日共同书面登记并签字确认。 九、清运工作结束后,转让方将再次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对清运后的堆料点进行重新测绘。若前后两次抄测量之差小于或等于实际移交数量的,按照实际移交数量进行结算;若大于实际移交数量的, (略) 分需由受让方据实补足。转让方可在受让方交纳的转运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价款,若仍有不足的,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差额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转让方可为受让方转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转运过程中和现场的用水、电、用 (略) 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略) 必须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一、 受让方应严格遵守北川羌族自治县安全、环保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清洗车身、覆盖防尘布,严禁超速、超限、超载,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抛洒遗漏问题,及时 (略) 面,且严禁砂石料外运出县境。违反一次扣转运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第二次扣转运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若发现第三次,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转运保证金。 十二、受让方进入标的现场开展转运时,须同时配备1-2名工作人员协助转让方在现场对转运车辆进行调度安排,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转让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及其现场监督人员的指挥、调度,自行做好施工现场秩序管理。运输车辆等在指定位置停放,受让方转运工作涉及的其它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十三、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书面转运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未开展转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砂石转让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若因政策等原因,导致《砂石转让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受让方已向西南联 (略) 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五、如遇大雾暴雨(雪)、疫情及其他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标的转运工作暂停或中止,受让方无法及时完成转运工作的,受让方须及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受让方转运时间,具体延长时间由转让方确定。转让方也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在据实结算后,将多余价款及转运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受让方。 十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它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十七、本次交易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基数按预估方量计算。如移交数量不足挂牌数量的,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3.5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07-05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 (略)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点击查看>> 1211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受让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砂石转让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砂石转让合同》; 8. 《砂石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转运保证金的;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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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何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 (略) 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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